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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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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希甲(1603年—1634年),号石瞻江西广信府弋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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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希甲与武石汪氏均为唐朝越国公汪华的后裔,他自小失去双亲,由伯父汪廷桂养育,督促他在家学习,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第七十八名举人[2]崇祯七年(1634年)甲戌科二甲第四十九名进士吏部观政,未及授与官职就去世[3]。著有《醉烟亭集》、《据梧草》、《大路轩藁采集》等作品,由陈子龙为他流传。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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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端,乡饮宾;祖父汪万善,恩例冠带;伯父汪廷桂;父汪廷采,廪生。从子汪颖芳是清朝顺治年间的举人,嗜学自励,不苟谐俗,得乡人敬畏[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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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汪希甲,与武石汪氏同出婺源越国公后,崇祯甲戌进士,观政吏部,未仕而卒。幼孤无依,世父廷桂赡之,督之使学家居,杜门著述,博综群典,所著有《醉烟亭集》、《据梧草》、《大路轩藁采集》,云间陈子龙为之传。犹子颖芳,顺治间贡士,嗜书力学,洁清自治,不苟谐俗,乡人敬惮之。 谭志
  2. ^ 同治《弋阳县志·卷八·选举志》:天启七年丁卯乡试……汪希甲 见进士
  3.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履历便览》:汪希甲,曾祖端,乡饮宾;祖万善,恩例冠带;父廷采,廪生。石瞻,易三房,癸卯年二月初八日生,广信府弋阳县人,丁卯七十八,会一百十三名,二甲四十九名,吏部观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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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弋阳县志》·卷八·选举志
  •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