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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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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希甲(1603年—1634年),號石瞻江西廣信府弋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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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希甲與武石汪氏均為唐朝越國公汪華的後裔,他自小失去雙親,由伯父汪廷桂養育,督促他在家學習,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七十八名舉人[2]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吏部觀政,未及授與官職就去世[3]。著有《醉煙亭集》、《據梧草》、《大路軒藁采集》等作品,由陳子龍為他流傳。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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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端,鄉飲賓;祖父汪萬善,恩例冠帶;伯父汪廷桂;父汪廷寀,廩生。從子汪穎芳是清朝順治年間的舉人,嗜學自勵,不苟諧俗,得鄉人敬畏[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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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弋陽縣志·卷九·人物志》:汪希甲,與武石汪氏同出婺源越國公後,崇禎甲戌進士,觀政吏部,未仕而卒。幼孤無依,世父廷桂贍之,督之使學家居,杜門著述,博綜群典,所著有《醉煙亭集》、《據梧草》、《大路軒藁采集》,雲間陳子龍為之傳。猶子穎芳,順治間貢士,嗜書力學,潔清自治,不苟諧俗,鄉人敬憚之。 譚志
  2. ^ 同治《弋陽縣志·卷八·選舉志》:天啟七年丁卯鄉試……汪希甲 見進士
  3.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履历便览》:汪希甲,曾祖端,乡饮宾;祖万善,恩例冠带;父廷寀,廪生。石瞻,易三房,癸卯年二月初八日生,广信府弋阳县人,丁卯七十八,会一百十三名,二甲四十九名,吏部观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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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弋陽縣志》·卷八·選舉志
  • 同治《弋陽縣志》·卷九·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