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學佺
曹學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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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禮部尚書 | |
籍貫 | 福建布政司福州府侯官縣洪塘鄉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能始,號雁澤, 又號石倉居士、西峰居士 |
諡號 | 忠節 |
出生 | 萬曆二年(1575年)閏十二月 福建布政司福州府侯官縣洪塘鄉 |
逝世 | 隆武二年(大清順治三年,1646年)九月十八日 福州西峰里或鼓山湧泉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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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學佺(1575年—1646年),字能始,號雁澤,又號石倉居士、西峰居士,福建布政司福州府侯官縣洪塘鄉人,明末政治人物、藏書家,東林黨成員。明亡殉國。
生平
[編輯]早年
[編輯]萬曆二年(1575年)閏十二月出生於福州府侯官縣洪塘鄉,[1]父親以販餅為業,母親早逝,家庭貧寒。曹學佺自幼聰明好學,曾在長樂上學,十八歲入府學,並在鄉試中有優異的成績。萬曆二十年(1592年)會試落第,與龔用卿的女兒結婚。當時龔用卿已經辭官在家,藉助龔用卿的關係,曹學佺得以結識鄉紳名流。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冬,再赴北京備考次年的春闈考試,並有機會和諸多名士交流。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二甲五十名進士,並深得主考張位的賞識,但為避投靠之嫌,曹學佺有意與官居吏部尚書高位的張位保持距離,直至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張位因受排擠而放逐通州,其門生怕受牽連而沒有去探視,這時只有曹學佺為其送行並準備旅程。[2][3]
仕途
[編輯]考中進士後,曹學佺被授予戶部主事一職,後因台省遷怒於他,被調任南京天柱大理寺左寺正的閒職,之後又任南京戶部郎中。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被委任為四川右參政,四川發生災荒,曹學佺上奏要求發放賑濟,朝廷予以批准並撥款三百萬賑濟款。他還用四川的行稅來抵坐稅,以免除受災百姓的負擔,並在四川集資修路鋪橋。後來蜀王府發生火災,蜀王朱宣圻要求地方官籌集70萬兩銀予以修復,曹學佺以不符合《宗籓條例》為由拒絕。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升任四川按察使。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因為蜀王中傷,曹學佺被削官三級,歸里回到福州,臨行前蜀中民眾遮道送歸。在家鄉期間,他在福州洪塘東歧嶺下狀元街北建造了私家園林石倉園,內有藏書樓藏書萬卷。他還和詩人徐𤊹、趙世顯等結詩社,又創立了劇社「儒林班」,成為閩劇鼻祖之一。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爆發梃擊案,曹學佺撰《野史紀略》,以揭露事實真相。[2][4]
天啟三年(1623年),被起用為廣西右參議。在任內,他糾察了桂林宗室私鑄錢幣的罪責,並致力於當地教育,興辦灕江書院,並對軍隊約束。天啟六年(1626年),他原本將升遷為陝西副使,但時值魏忠賢權利膨脹,身為東林黨人的曹學佺因為編纂《野史紀略》,被魏忠賢派系內的齊廷之指控私撰野史、淆亂國章,繼而被免職毀書,並被廣西的官員拘禁,但魏忠賢無意處死曹學佺。在長子曹孟嘉的奔走營救下,天啟七年(1627年)獲釋返閩。次年,朝廷又起用他為廣西副使,曹學佺推辭任命,不去就職。[2][4]
殉國
[編輯]在家休養期間,曹學佺精心經營石倉園,藏書萬餘卷,並邀請許多文人來討論文學,還針對海盜、水利、修橋等問題給予朝廷很多建議,不少都得到採納。崇禎十七年(1644年),明思宗在北京自殺,清兵入關,他投水自盡,但被家人救起。次年,唐王朱聿鍵定都福州,建立南明隆武政權,曹學佺被再度起用,封為太常寺卿,進禮部尚書,加封加太子太保,與大學士黃道周共同參與國策制定。隆武二年(清順治三年,1646年),他力主隆武帝親征,以收復明朝失地;自己也捐銀萬兩作為軍餉。但隆武帝在軍事上遭遇失敗,清軍於當年進入福建,鄭芝龍降清,隆武帝在逃亡汀州的途中被俘,絕食而死。九月十七日,清軍攻陷福州,次日,曹學佺香湯沐浴,整頓衣冠,在西峰里家中自縊殉國,死前留下絕命聯:「生前單管筆,死後一條繩。」另有說法稱他是在鼓山湧泉寺自縊的。曹學佺死後,其家被清兵所抄,家人也遭逮捕,藏書被清軍搶光。[2][4][5][6][7]
家族
[編輯]治學成就
[編輯]曹學佺畢生好學,對文學、詩詞、地理、天文、禪理、音律、諸子百家等都有研究,尤其工於詩詞,寫景抒情詩是他的特長。他的私人藏書量達到上萬卷。[2][3] 在文學方面,他與徐𤊹、謝肇淛等人在詩文上頗有建樹,並帶動了自明朝中期以來沉寂的閩中文壇,被認為是明末福建文苑的復興者。他與李贄、焦竑等學者都有交往,這兩人對他的思想影響很大。同時他也接受了許多佛教思想。他將佛教的出世解脫和儒家的入世精神統一起來,因而其思想開闊,雖然在官場多年,但功名之心並不太深,內心追求幽靜。他的詩文著作被收錄進一百卷的《石倉詩文集》,在清初,《石倉詩文集》被清政府視為禁書,以致失傳。[2][9][10]
著作
[編輯]曹學佺一生著作頗豐,寫有《周易可說》七卷,《書傳會衷》十卷,《詩經質疑》六卷,《春秋闡義》十二卷,《春秋義略》三卷,《蜀中人物記》六卷,《一統名勝志》一百九十八卷,《蜀漢地理補》二卷,《蜀郡縣古今通釋》四卷,《蜀中風土記》四卷,《方物記》十二卷,《蜀畫記》四卷,《蜀中神仙記》十卷,《蜀中高僧記》十卷,《石倉詩文集》一百卷,《石倉十二代詩選》八百八十八卷,《蜀中詩話》四卷,另外還有《宋詩選》四十九卷,所有作品共計1329卷。[11] 他的著作如《石倉詩文集》因為在清初被列為禁書而失傳。仍流傳在世的有名的作品包括了《一統名勝志》一百九十八卷與《石倉十二代詩選》,另外福建師範大學藏有《曹大理詩文集》十二冊(不全),日本東京藏有《曹能始先生石倉全集》一百卷。[12]
曹學佺有一副對聯體現了明末的社會風氣與曹本人的為人處世之道,流傳甚廣:「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據稱在林則徐的福州府第「七十二峰樓」的大堂中,懸掛的就是曹學佺的《貞松圖》。步作洗泉詩軸,行筆如行雲流水、抑揚頓挫,得晉唐風尚,無造作之態,顯露出溫婉敦和、落落坦然的君子氣象。
對閩劇的影響
[編輯]曹學佺免職回鄉期間,在福州的家中創辦了名為儒林班的戲班,這是閩劇的前身之一。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冬至夜,他在福州石倉園請許多社會名流來觀賞儒林班的演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洪塘儒林班又首次參加當地的普渡演出。曹學佺精通音律,擅長度曲,所以就研究出適合福州話音韻演唱的新曲調,徐(火勃)稱其「五音克諧,可歌可詠;一篇合道,可誦可觀……自然中律,才情雅瞻,蔚爾名家。」曹學佺譜寫的新腔調成為後來閩劇的主要腔調之一,稱為「逗腔」,曹學佺也被認為是閩劇始祖之一。[3][10]
社會影響
[編輯]曹學佺重視民生,繼承了儒家仁政愛民思想,在賑災、體恤民情上都頗有作為,具有很深的民本思想。[4][13]賦閒在家期間,他在福州倡議浚西湖,疏通福州城內外的河道以灌溉農田,他還出資濟貧、幫助窮人子弟讀書,並籌建了洪山、萬安、桐口三座橋樑,當地百姓曾在洪山橋立起他的塑像,甚至在潘渡橋頭為他建立生祠。[3]曹學佺自殺殉國的行為深得後世儒家子弟的讚賞,被作為忠君報國、殉節的典範。在1746年(清乾隆十一年),即曹學佺逝世一百年之後,清政府追諡他為忠節。[14][3]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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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 曹學佺作〈臘月十五日迎 春,值予初度,及社,招夢東弟,共用春字七律〉詩,又〈甲戌元旦紀事〉詩注云:「是歲閏八月,余以前甲戌閏十二月生。」綜合上述,萬曆二年甲戌閏十二月十五即曹氏生日,可知其生日為1575年1月26日。
- ^ 2.0 2.1 2.2 2.3 2.4 2.5 李梅,曹學佺生平研究,<<時代文學(雙月版)>>2007年第01期
- ^ 3.0 3.1 3.2 3.3 3.4 王長英,明代文學家、藏書家曹學佺
- ^ 4.0 4.1 4.2 4.3 福州市志,方志出版社,1998.12,ISBN 7-80122-400-0
- ^ 明史·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 ^ 劉新征,《一條鼓西路,一段南明史》,東南快報
- ^ 楊銑,石倉園及主人之春秋,福州晚報
- ^ 曹 孟善〈行述〉云:「先世由鳳翔鐵馬公從前明太祖軍入閩遂家焉。」
- ^ 陳超,曹學佺的佛教情結,《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版)》·2008年第3期
- ^ 10.0 10.1 福建省志·戲曲志
- ^ 明史·藝文志
- ^ 徐曉望,曹學佺《石倉全集》與晚明台灣澎湖的開發,海峽兩岸台灣史學術研討會論文
- ^ 陳超,曹學佺民本思想初探,《東南學術》·2007年第4期
- ^ 大清,乾隆:《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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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黃錦 |
南明禮部尚書 1645年-1646年 |
繼任: 吳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