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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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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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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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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Mtpaint"”——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2: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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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UFM众议院"”——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无共识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9日 (日) 10: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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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十五二十"”——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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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0:18 (UTC)[回复]

麦田网络舊版已刪, 新版本7月11日才到期)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行酒令(已重定向)、Shade 45拳手 (酒吧)台灣外省人列表。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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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关注度过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Fdyh000 2012年6月29日 (五) 00:13 (UTC)[回复]

无共识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2: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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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关注度过期。缺乏关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29日 (五) 02:17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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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據:原由CHEM以「非百科内容」之理由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26#农民告状提送存廢討論並獲得無異議通過;但條目作者Syaunhaj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农民告状提出主張「具有故事的提纲性描述,不是单纯讲故事」。因此暫時恢復條目,重新提送存廢討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02:34 (UTC)[回复]

无共识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9日 (日) 11: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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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據:原由CHEM以「非百科内容」之理由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21#大理石的传说提送存廢討論並獲得無異議通過;但條目作者Syaunhaj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大理石的传说提出主張「內文有基本评价,不是单纯讲故事」。因此暫時恢復條目,重新提送存廢討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02:34 (UTC)[回复]
(:)回應:似乎確有此傳說,已加入參考。--RiceRice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05:18 (UTC)[回复]
(:)回應:閣下的參考和條目內容有不少出入,大理石传奇提及幾個故事,其中最接近的卻是說一個仙女跟石匠相愛,而非有個貪心人想把玉女子搶回家;彩帶是後來被天神捉回去時含淚留下,而非來不及拿走而留下腰帶。--Quest for Truth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18:01 (UTC)[回复]
  • (○)保留。理由已在存废复核页面描述。-Syaunhaj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09:24 (UTC)[回复]
  • (×)删除,同上。--CHEM.is.TRY 2012年6月30日 (六) 05:23 (UTC)[回复]
  • 这里的《中国民间文学大辞典·上》,《中国文学大辞典》等都有专门记载,此外,很多是大理石和玉带云的传说,两个传说合一,有连带关系。另外,文中所说的故事内容未找到任何来源。文中所给两个参考文献,第一个只是在文中提到大理石的传说而已,第二个来源首先是一个个人记述,可靠性不高,而且,条目中说的故事和第二个参考文献中的故事也完全不一样。文献中既没有称为玉女子的这个人,也没有贪心人,仙女走是因为王母给抓走的。根据[7],传说应该是有不同版本存在,一个版本是天上玉女下凡(这个版本又有很多不同故事情节的版本),一个版本是住在高山(不是仙山)上的玉女子。都和条目中的内容完全不同,条目中所述内容未找到任何参考来源。如果不能解决内容问题,建议先(×)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4日 (三) 03:49 (UTC)[回复]
  • 换句话说,该条目的主题存在,但是该条目所述内容未找到任何可靠来源,而且与已知可靠来源所述完全不一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4日 (三) 03:52 (UTC)[回复]
    • 我当时写条目是根据《白族文学史》。“大理石和玉带云的传说”和“大理石的传说”只是一个传说的不同名称,《中国文学大词典》内词条全文如下:“白族民间传说。流传于云南大理白族地区。钟少武等讲述,郭思九、李瓒绪等收集整理。传说天上的玉女到苍山洱海赏景时,与白郎成亲。后夫妻在应乐峰共采青石。经五女的点化,青石变成了绿玉和白玉,所以这石就叫玉女石,后来又叫“大理石”。玉女本想把苍山的石头全点成绿玉和白玉,但王母娘娘派人催她回去。临别时,白郎拉���玉女的五彩五带,这玉带就化作长长的云带,飘绕在苍山山腰,人们称它为玉带云”。“玉女子”的说法是存在的:[8]第一条《中国神话人物辞典》条目内明明提到住在高山上,也确实提到了贪心人。因此条目内容至少是一种版本,而不是像书生所说完全无法得到有效证实。
    • 另外,书生只是怀疑条目准确性,而不是关注度。Chem既然有意针对性的提删白族文学分类性的条目,那么即使能够Google到十亿个结果,其中有一个无关,他想必也会说:“google搜索只有十亿个结果,其中无关的竟然有一个之多!”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网络搜索并不能提供所有的有效资料-Syaunhaj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14:59 (UTC)[回复]
      • 搜索结果远多于300个相关结果的最后因为不符合关注度被删的多了去了——我随便举个例子,今年高考任何一位状元的搜索结果数就有上千个。还有,似乎你没有看清楚我在说什么,建议你好好读一下关注度方针。--CHEM.is.TRY 2012年7月4日 (三) 15:47 (UTC)[回复]
  • 嗯,我看不了CNKI工具书的全文,只是从搜索结果中显示的部分内容判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5日 (四) 02:36 (UTC)[回复]
  • 关注度要求的是可靠资料有效介绍。不是看搜索数量。短暂新闻性的结果,一百亿个,也没用。再有,“玉女子”与高山、贪心人的内容,在搜出的摘要结果中已经得到了介绍,因此绝非找不到来源。-Syaunhaj留言2012年7月5日 (四) 05:30 (UTC)[回复]
  • (○)保留:建議保留,有待擴充參考注釋。CVS留言2012年7月13日 (五) 03:04 (UTC)[回复]
  • (○)保留:同上()--宇帆(留言·) 2012年7月14日 (六) 22:22 (UTC)[回复]

无共识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9日 (日) 11: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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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性問題不等如性功能障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2:46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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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格式紊乱,疑似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6月29日 (五) 02:46 (UTC)[回复]

(○)保留 理由:未完全發片 且編輯者能力有限,正招集戲迷編輯 一個布袋戲戲迷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5準則,已由User:Makecat快速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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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適合的條目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29日 (五) 03:28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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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已經有模板:各國簽證政策,還要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29日 (五) 03:44 (UTC)[回复]
(!)意見,請問你提出的這兩個模板和現在要提出要刪除的模板的相關性是?第一個模板還多了出入境證件,第二個沒有。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30日 (六) 09:58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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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複製條目內容當作用戶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29日 (五) 03:55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宣傳個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29日 (五) 03:59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指名道姓攻擊其他用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ewaqua 2012年6月29日 (五) 04:13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anwi1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05:59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1準則,已由User:AddisWang快速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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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百科内容. (►)移动维基文库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ans LiLi|Sn|ΔH2012年6月29日 (五) 06:30 (UTC)[回复]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6日 (五) 01: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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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沒必要的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iceRice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06:35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2日 (日) 00:5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知名度不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Gslin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09:47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宇宙#宇宙的形状。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宇宙的條目就有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Outlookxp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10:08 (UTC)[回复]

已重定向至宇宙#宇宙的形状--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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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Outlookxp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10:1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A4準則,已由User:Makecat快速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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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個人原創,非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Outlookxp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10:45 (UTC)[回复]
(×)删除,網上找到另一個由赵树芗提倡的冬至曆(兩者除了同以冬至為歲首外並無相同之處),似乎比這個更廣泛流傳。--Quest for Truth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18:23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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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尚处于内部测试中,没有足够知名度的新网站,Alexa数据在900万名之后,在Google检索不到该网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oke1989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11:08 (UTC)[回复]
(:)回應:目前该网站的Alexa数据在400万名以内,该网站在Google检索的第一页中,且第一条目即为其他网站对该网站的讨论,另外还能看到相关论坛对该网站的介绍。 Miedar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06:42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1:0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广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ira★(o∩_∩o ) 2012年6月29日 (五) 11:59 (UTC)[回复]

Ka243280:本人所用之條目皆未有宣傳該公司之目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a243280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29日 (五) 21:52加入。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2:5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ddisWang (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5:01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A4準則,已由User:Makecat快速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