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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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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所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kecatTalk 2012年1月20日 (五) 01:53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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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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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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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2:09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胡文东。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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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这个镜像站已经没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2:37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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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楚汉战争。完全重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3:20 (UTC)[回复]

僅內容完全相同之編輯歷史,故刪除後改重定向頁。--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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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楚汉战争。完全重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3:20 (UTC)[回复]

僅內容完全相同之編輯歷史,故刪除後改重定向頁。--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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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错误的欢迎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20日 (五) 06:26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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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原创研究,没有意义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20日 (五) 06:28 (UTC)[回复]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9日 (日) 08: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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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原创研究,没有意义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20日 (五) 06:28 (UTC)[回复]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9日 (日) 08: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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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与维基百科无关的笑话,没有保留价值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月20日 (五) 06:31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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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所云,WP:NOT#INFO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20日 (五) 07:01 (UTC)[回复]

(○)保留理據:有資料來源Chihonglee 2012年1月20日 (五) 07:09 (UTC)

(○)保留理據:有資料來源Chihonglee 2012年1月20日 (五) 07:11 (UTC)

(○)保留理據:有資料來源Chihonglee 2012年1月20日 (五) 07:11 (UTC)

(○)保留理據:有資料來源Chihonglee 2012年1月20日 (五) 07:11 (UTC)

(○)保留理據:有資料來源Chihonglee 2012年1月20日 (五) 07:11 (UTC)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删除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疑似侵權[1][2]。--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1月26日 (四) 05:10 (UTC)[回复]

删掉部分内容可以吧, 比如, 删掉下面两行中括号中内容: 语义信息研究, 即如何度量语义信息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Weaver,Bar-Hillel and Carnap, Popper等人。 关于这个研究存在两种倾向, 一种是在Shannon信息论的基础上改进(如鲁晨光的研究), 另一种是另起炉灶(如Floridi的研究)。哪一种合理, 要看所得到的信息公式是否合理, 是否具有解释力。理论的竞争和发展正在继续。

还要删改哪些, 欢迎建议。 我是鲁晨光,头次提供条目。 不妥请原谅。但是, 对语义信息的理解和研究,我应是当之无愧的内行。 参看我的网页:survivor99.com/lcg/books/GIT/

Lcguang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9:15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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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無關注度的公司兼廣告嫌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0:21 (UTC)[回复]

已由User:AT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2年1月21日 (六) 05: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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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0:21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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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1:37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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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OMG 2012年1月20日 (五) 13:25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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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05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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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只包含出生及死亡日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10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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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只包含出生及死亡日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15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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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只包含出生及死亡日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15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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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自我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Zhxy 519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4:29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1月20日 (五) 17: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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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个人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2年1月20日 (五) 17:45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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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原创研究,这位用户一定读过《Wikipedia:破壞工作小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20日 (五) 18:04 (UTC)[回复]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8日 (六) 16:4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盜墓筆記#特殊名詞。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内容复制自盗墓笔记且不符合WP:FICTION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1月20日 (五) 23:43 (UTC)[回复]

已重定向至盜墓筆記#特殊名詞。--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27日 (五) 01: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