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苏
外观
郝苏(1919年—1990年11月),山西运城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大校。
早年参加抗日战争,1945年,任陕甘宁边区延安市公安局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总政治部[国防]科学工作部保卫处副处长、处长。1964年6月至1968年10月,任总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1970年6月至1972年5月,任青海省军区政治部主任。1972年5月至1975年9月,任青海省军区副政委。1975年9月,再任总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1978年9月,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1960年晋升为大校军衔[1]。
夫人苏平。
参考文献
[编辑]- ^ 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幕后. 人民网. [2014-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3).
军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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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金如柏少将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1978年9月-1981年7月 |
繼任: 田家大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