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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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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義
大明
籍貫山東濟南府淄川縣
出生闰九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许氏,继娶刘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王崇義(1509年—?),字子由,山東濟南府淄川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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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一十四名進士[1][2]。历官刑部郎中,二十五年正月奉命往河南恤刑。三十三年任宁波府知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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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俊;祖父王振;父王逵,母魯氏;繼母曹氏。具庆下。兄崇德、崇儒(省祭官)、崇仁。弟崇文、崇學、崇化[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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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孫宏軾
明朝宁波府知府
嘉靖三十三年
繼任:
丘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