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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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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彭春
摄于1928年
中華民國任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代表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92-04-22)1892年4月22日
 大清天津市
逝世1957年7月19日(1957歲—07—19)(65歲)
 美国新泽西州納特里英语Nutley, New Jersey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來源請求]
配偶蔡秀珠
儿女女儿:张明珉、张新月
父母父亲:张久庵
亲属兄长:張伯苓
女婿:���师拙[1]

张彭春(P. C. Chang,1892年4月22日—1957年7月19日),仲述,中國天津人,张伯苓的胞弟,專長在戲劇和文學方面,中華民國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代表、联合国大会世界人权宣言》主要起草人之一。[2]张彭春出生在中国,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他回到中国之后,成为天津南开大学的教授。在1937年日本侵略中国后,他加入南开大学抗日活动。侵華日軍占领天津时,他改扮女装逃离天津。他曾协助国民政府在欧洲和美国促进人们认识南京大屠杀,之后他在芝加哥大学任教。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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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年4月22日生于天津,因出生时父亲张久庵已59岁而得乳名“五九”,此后演化出昵称“九儿”以及雅号“九先生”[3]。1904年入天津敬业中学(即天津南开中学前身),1908年毕业并考入保定高等学堂。1910年考取北京游美预备学务处(清华学堂前身),作为第二届庚款游美生入读克拉克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15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文学硕士学位、教育学硕士学位。1916年回中国。1916年至1918年任南开学校专门部主任兼代理校长。[4]

1919年赴美攻读哲学,1924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博士学位。1922年7月至同年12月间,应中华教育改进社之邀,赴欧考察各国教育制度。1923年至1926年任清华学校教授兼教务长。1926年任南开中学主任、南开大学教授。1929年赴美,1931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中国抗日战争开始后,从事中国国民外交活动。

1938年代表天津出席第一届国民参政会。1940年起,正式担任国民政府外交官,先后过担任驻土耳其公使驻智利公使

參與起草世界人權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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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联合国大会期间,任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中華民國代表。1947年7月任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華民國代表。1947年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参与起草《世界人权宣言》。

張是引進儒家孟子的思想,結合了亞里斯多德(Aristotélēs)的理性思想,提醒良知為人類共有,翻成英文叫conscience(良心),也应该体现在宣言中,而令宣言第一条中,將理性與良知都擺在同樣的位置[5]

晚年与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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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初退休。1957年7月19日因心脏病发作逝世于美国新泽西州,终年65岁。[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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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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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回到南开的日子里. 北方网. 2011-10-16 [2020-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6). 
  2. ^ 2.0 2.1 PENG CHUN CHANG, DIPLOMAT, 65, DIES; Ex-Chinese Delegate to U.N. Had Taught at Columbia-- Envoy in Chile, Turkey. New York Times. 1957-07-21 (英语). 
  3. ^ 张彭春与“新月派”. 中华读书报. 2008-08-08 [2020-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6). 
  4. ^ Chang, Peng-Chun. 哥伦比亚大学. [2016-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6). (英文)
  5. ^ 杨凤岗(杨小赵译) 对于《世界人权宣言》 中国人应当引以自豪. 普渡大学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The Center on Religion and Chinese Society at Purdue University). 2014-11-03 [2020-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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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游美同學錄·張彭春》,出自《游美同學錄》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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