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曾經分为5个发展区(Development Regions),发展区下设专区(Administrative Zones),共有14个专区,专区下面设县(Districts),共有75个县。相關行政區劃於2015年實施新憲法時撤銷,5個發展區和14個專區重組為7個省。
五大区分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