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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lution:Access to nonpublic data/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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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 獲取非公開數據 反饋?
本决议批准了获取非公开信息政策,并于2007年6月11日以投票方式通过(6票赞成,1票弃权)。

请参阅决议:非公开数据访问政策更新了解更新后的政策。


鉴于理事会认为有必要对敏感信息进行更仔细的监督,特此决议:

1. 只有那些身份已被维基媒体基金会所知晓的个人,才被允许访问由维基媒体基金会生产、收集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任何非公开数据或其他非公开信息,前提是该数据或其他信息根据维基媒体隐私政策被限制向公众披露。

2. 任何通过社区程序被选中授予受限数据访问权限的志愿者,在未向基金会满意地证明其身份之前,不得获得该访问权限。这包括证明该用户至少年满18岁,并且明确超过其居住地法律规定的无需父母同意即可独立行动的年龄。

3. 在本决议通过之时持有此类访问权限的任何志愿者,必须在本决议通过后的60天内向基金会满意地证明其身份,否则将撤销其所有此类访问权限。因未能提供身份证明而被撤销访问权限的志愿者,若在其他方面表现良好,可在提供身份证明后,由基金会酌情决定是否恢复其访问权限。

4. 本决议所涵盖的志愿者职位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管理员、所有 "核查员"和 "监督 "权利的持有者、所有 OTRS 志愿者以及所有可以访问包含非公开信息(如读者或投稿人的 IP 地址)的任何电子记录的开发人员。

5. 访问可公开编辑的项目(如管理员持有的项目)上已删除的修订内容,不足以要求根据本政策进行身份验证。

6. 志愿者根据本政策向基金会披露的身份信息应被视为机密、非公开信息,除非符合维基媒体隐私政策,否则不得公开。

7. 本政策的例外情况只能由理事会决议作出。


投票

  • 表决动议: --Jan-Bart 20:59, 11 April 2007 (UTC)</tvar>
  • 附議: ---Kat Walsh 21:03, 11 April 2007 (UTC)</tvar>
  • 批准: 6
  • 弃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