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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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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泰
大明
籍貫浙江仁和縣
雲南雲南後衛官籍
字號字道亨
出生弘治六年癸丑二月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纪氏
出身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葉泰(1493年—?),字道亨,雲南雲南後衛官籍,浙江仁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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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雲貴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二百名進士[1][2]。歷官刑部主事,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一月改授監察御史,世宗不允,仍原任管事。十五年六月升光禄寺寺丞,十月以张延龄案逮下镇抚司狱,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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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葉荀;祖父葉琇;父葉在,母曹氏。重庆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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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