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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92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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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jih留言 | 贡献2007年1月12日 (五) 14:14的版本 (來自司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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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927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928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929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事裁判未經宣示者自可用正式判詞諭知裁判覆判審亦應就其正式判決而為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