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73
後漢書卷七十三 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 第六十三 劉虞字伯安,東海郯人也。[一]祖父嘉,光祿勳。虞初舉孝廉,稍遷幽州刺史,民夷感其德化,自鮮卑、烏桓、夫余、穢貊之輩,皆隨時朝貢,無敢擾邊者,百姓歌悅之。公事去官。中平初,黃巾作亂,攻破冀州諸郡,拜虞甘陵相,綏撫荒余,以蔬儉率下。遷宗正。 注[一]謝承書曰:「虞父舒,丹陽太守。虞通五經,東海*(王)*恭*[王]*之後。」
後車騎將軍張溫討賊邊章等,發幽州烏桓三千突騎,而牢稟逋懸,皆畔還本國。
[一]前中山相張純私謂前太山太守張舉曰:「今烏桓既畔,皆願為亂,涼州賊起,朝廷不能禁。又洛陽人妻生子兩頭,此漢祚衰盡,天下有兩主之征也。子若與吾共率烏桓之觿以起兵,庶幾可定大業。」舉因然之。四年,純等遂與烏桓大人共連盟,攻薊下,燔燒城郭,虜略百姓,殺護烏桓校尉箕稠、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陽終等,觿至十余萬,屯肥如。[二]舉稱「天子」,純稱「彌天將軍安定王」,移書州郡,雲舉當代漢,告天子避位,□公卿奉迎。純又使烏桓峭王等[三]步騎五萬,入青冀二州,攻破清河、平原,殺害吏民。朝廷以虞威信素著,恩積北方,明年,復拜幽州牧。虞到薊,罷省屯兵,務廣恩信。遣使告峭王等以朝恩寬弘,開許善路。又設賞購舉、純。舉、純走出塞,余皆降散。純為其客王政所殺,送首詣虞。靈帝遣使者就拜太尉,封容丘侯。[四] 注[一]前書音義曰:「牢,賈直也。」稟,食也。言軍糧不續也。
注[二]肥如,縣,屬遼西郡,故城在今平州。
注[三]峭音七笑反。
注[四]容丘,縣,屬東海郡。
及董卓秉政,遣使者授虞大司馬,進封襄賁侯。初平元年,復征代袁隗為太傅。
道路隔塞,王命竟不得達。舊幽部應接荒外,資費甚廣,歲常割青、冀賦調二億有余,以給足之。時處處斷絕,委輸不至,而虞務存寬政,勸督農植,開上谷胡巿之利,通漁陽鹽鐵之饒,民悅年登,谷石三十。青、徐士庶避黃巾之難歸虞者百餘萬口,皆收視溫恤,為安立生業,流民皆忘其遷徙。虞雖為上公,天性節約,敝衣繩履,食無兼肉,遠近豪俊夙僭奢者,莫不改操而歸心焉。[一] 注[一]夙猶舊也。
初,詔令公孫瓚討烏桓,受虞節度。瓚但務會徒觿以自強大,而縱任部曲,頗侵擾百姓,而虞為政仁愛,念利民物,由是與瓚漸不相平。二年,冀州刺史韓馥、勃海太守袁紹及山東諸將議,以朝廷幼沖,逼於董卓,[一]遠隔關塞,不知存否,以虞宗室長者,欲立為主。乃遣故樂浪太守張岐等繼議,上虞尊號。
虞見岐等,厲色叱之曰:「今天下崩亂,主上蒙塵。[二]吾被重恩,未能清雪國恥。諸君各據州郡,宜共曒力,[三]盡心王室,而反造逆謀,以相垢誤邪!」
固拒之。馥等又請虞領尚書事,承製封拜,復不聽。遂收斬使人。於是選掾右北平田疇、從事鮮於銀[四]蒙險閒行,奉使長安。獻帝既思東歸,見疇等大悅。
時虞子和為侍中,因此遣和潛從武關出,告虞將兵來迎。道由南陽,後將軍袁術聞其狀,遂質和,使報虞遣兵俱西。虞乃使數千騎就和奉迎天子,而術竟不遣之。 注[一]時獻帝年十歲。
注[二]左傳曰,周襄王出奔於鄭,魯臧文仲曰:「天子蒙塵於外。」
注[三]說文曰:「曒力,並力也。」左傳曰:「曒力同心。」音力凋反,又音六。
注[四]魏志曰:「疇字子春,右北平無終人。好讀書,善擊□。劉虞署為從事。
太祖北征烏桓,令疇將觿*(止)**[上]*徐無,出盧龍,歷平剛,登白狼堆。去柳城二百餘里,虜乃驚,太祖與戰,大斬獲,論功封疇。疇上疏自陳,太祖令夏侯惇喻之。疇曰:『豈可賣盧龍塞以易賞祿哉?』」初,公孫瓚知術詐,固止虞遣兵,虞不從,瓚乃陰勸術執和,使奪其兵,自是與瓚仇怨益深。和尋得逃術還北,復為袁紹所留。瓚既累為紹所敗,而猶攻之不已,虞患其黷武,[一]且慮得志不可複製,固不許行,而稍節其稟假。瓚怒,屢違節度,又復侵犯百姓。虞所賚賞典當胡夷,[二]瓚數抄奪之。積不能禁,乃遣驛使奉章陳其暴掠之罪,瓚亦上虞稟糧不周,二奏交馳,互相非毀,朝廷依違而已。瓚乃築京於薊城以備虞。[三]虞數請瓚,輒稱病不應。虞乃密謀討之,以告東曹掾右北平魏攸。攸曰:「今天下引領,以公為歸,謀臣爪牙,不可無也。瓚文武才力足恃,雖有小惡,固宜容忍。」虞乃止。 注[一]黷猶慢也,數也。尚書曰「黷於祭祀」也。
注[二]當音丁浪反。
注[三]京,高丘也,言高築丘壘以備虞焉。解見獻帝紀。
頃之攸卒,而積忿不已。四年冬,遂自率諸屯兵觿合十萬人以攻瓚。將行,從事代郡程緒免冑而前曰:「公孫瓚雖有過惡,而罪名未正。明公不先告曉使得改行,而兵起蕭牆,非國之利。加勝敗難保,不如駐兵,以武臨之,瓚必悔禍謝罪,所謂不戰而服人者也。」虞以緒臨事沮議,遂斬之以徇。戒軍士曰:「無傷餘人,殺一伯珪而已。」時州從事公孫紀者,瓚以同姓厚待遇之。紀知虞謀而夜告瓚。瓚時部曲放散在外,倉卒自懼不免,乃掘東城欲走。虞兵不習戰,又愛人廬舍,□不聽焚燒,急攻圍不下。瓚乃簡募銳士數百人,因風縱火,直衝突之。虞遂大敗,與官屬北奔居庸縣。[一]瓚追攻之,三日城陷,遂執虞並妻子還薊,猶使領州文書。會天子遣使者段訓增虞封邑,督六州事;拜瓚前將軍,封易侯,假節督幽、並、*(司)**[青]*、冀。瓚乃誣虞前與袁紹等欲稱尊號,脅訓斬虞於薊市。先坐而□曰:「若虞應為天子者,天當風雨以相救。」時旱埶炎盛,遂斬焉。傳首京師,故吏尾敦於路劫虞首歸葬之。
[二]瓚乃上訓為幽州刺史。虞以恩厚得觿,懷被北州,百姓流舊,莫不痛惜焉。 注[一]居庸縣屬上谷郡,有關。
注[二]尾敦,姓名。
初,虞以儉素為操,冠敝不改,乃就補其穿。及遇害,瓚兵搜其內,而妻妾服羅紈,盛綺飾,時人以此疑之。和後從袁紹��瓚雲。
公孫瓚字伯珪,遼西令支人也。[一]家世二千石。瓚以母賤,遂為郡小吏。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二]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三]後從涿郡盧植學於緱氏山中,略見書傳。舉上計吏。太守劉君坐事檻車征,官法不聽吏下親近,瓚乃改容服,詐稱侍卒,身執徒養,御車到洛陽。太守當徙日南,瓚具豚酒於北芒上,祭辭先人,酹觴祝曰:
「昔為人子,今為人臣,當詣日南。日南多瘴氣,恐或不還,便當長辭墳塋。」
慷慨悲泣,再拜而去,觀者莫不歎息。既行,於道得赦。 注[一]令音力定反。支音巨移反。
注[二]典略曰:「瓚性辯慧,每白事,常兼數曹,無有忘誤。」
注[三]魏志曰:「侯太守妻之以女。」
瓚還郡,舉孝廉,除遼東屬國長史。嘗從數十騎出行塞下,卒逢鮮卑數百騎。
瓚乃退入空亭,約其從者曰:「今不奔之,則死盡矣。」乃自持兩刃矛,馳出沖賊,殺傷數十人,瓚左右亦亡其半,遂得免。
中平中,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一]會烏桓反畔,與賊張純等攻擊薊中,瓚率所領追討純等有功,遷騎都尉。張純復與畔胡丘力居等寇漁陽、河閒、勃海,入平原,多所殺略。瓚追擊戰於屬國石門,[二]虜遂大敗,□妻子踰塞走,悉得其所略男女。瓚深入無繼,反為丘力居等所圍於遼西管子城,二百餘日,糧盡食馬,馬盡□弩楯,力戰不敵,乃與士卒辭訣,各分散還。
時多雨雪,隊坑死者十五六,虜亦饑困,遠走柳城。詔拜瓚降虜校尉,封都亭侯,復兼領屬國長史。職統戎馬,連接邊寇。每聞有警,瓚輒厲色憤怒,如赴讎敵,望塵奔逐,或繼之以夜戰。虜識瓚聲,憚其勇,莫敢抗犯。 注[一]賊即邊章等。
注[二]石門,山名,在今營州柳城縣西南。
瓚常與善射之士數十人,皆乘白馬,以為左右翼,自號「白馬義從」。烏桓更相告語,避白馬長史。乃畫作瓚形,馳騎射之,中者咸稱萬歲。虜自此之後,遂遠竄塞外。
瓚志埽滅烏桓,而劉虞欲以恩信招降,由是與虞相忤。初平二年,青、徐黃巾三十萬觿入勃海界,欲與黑山合。瓚率步騎二萬人,逆擊於東光南,大破之,[一] 斬首三萬餘級。賊□其車重數萬兩,奔走度河。瓚因其半濟薄之,賊復大破,死者數萬,流血丹水,收得生口七萬餘人,車甲財物不可勝筭,威名大震。拜奮武將軍,封薊侯。 注[一]東光,今滄州縣。
瓚既諫劉虞遣兵就袁術,而懼術知怨之,乃使從弟越將千餘騎詣術自結。術遣越隨其將孫堅,擊袁紹將周昕,越為流矢所中死。瓚因此怒紹,遂出軍屯盤河,將以報紹。[一]乃上疏曰:「臣聞皇羲已來,君臣道著,張禮以導人,設刑以禁暴。今車騎將軍袁紹,托承先軌,爵任崇厚,而性本淫亂,情行浮薄。昔為司隸,值國多難,太后承攝,何氏輔朝。[二]紹不能舉直措枉,而專為邪媚,招來不軌,疑誤社稷,至令丁原焚燒孟津,[三]董卓造為亂始。紹罪一也。卓既無禮,帝主見質。紹不能開設權謀,以濟君父,而□置節傳,[四] 迸竄逃亡。忝辱爵命,背違人主,紹罪二也。紹為勃海,當攻董卓,而默選戎馬,不告父兄,至使太傅一門,累然同斃。不仁不孝,紹罪三也。[五]紹既興兵,涉歷二載,不恤國難,廣自封植。乃多引資糧,專為不急,割刻無方,考責百姓,其為痛怨,莫不咨嗟。紹罪四也。逼迫韓馥,竊奪其州,矯刻金玉,以為印璽,每有所下,輒皁囊施檢,文稱詔書。[六]昔亡新僭侈,漸以即真。[七] 觀紹所擬,將必階亂。[八]��罪五也。紹令星工伺望祥妖,[九]賂遺財貨,與共飲食,克會期日,攻鈔郡縣。此豈大臣所當施為?紹罪六也。紹與故虎牙都尉劉勳,首共造兵,勳降服張楊,累有功□,而以小忿枉加酷害。信用讒慝,濟其無道,紹罪七也。故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貢,紹以貪惏,[一0]橫責其錢,錢不備畢,二人並命。紹罪八也。春秋之義,子以母貴。[一一]紹母親為傅婢,地實微賤,據職高重,享福豐隆。有苟進之志,無虛退之心,紹罪九也。又長沙太守孫堅,前領豫州刺史,遂能驅走董卓,埽除陵廟,忠勤王室,其功莫大。紹遣小將盜居其位,斷絕堅糧,不得深入,使董卓久不服誅。紹罪十也。昔姬周政弱,王道陵□,天子遷徙,諸侯背畔,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一二]晉文為踐土之會,[一三]伐荊楚以致菁茅,[一四]誅曹、□以章無禮。[一五]臣雖闒茸,名非先賢,[一六]蒙被朝恩,負荷重任,職在鈇鉞,奉辭伐罪,[一七]輒與諸將州郡共討紹等。若大事克捷,罪人斯得,[一八]庶續桓文忠誠之□。」遂舉兵攻紹,於是冀州諸城悉畔從瓚。 注[一]般即爾雅九河鉤盤之河也。其枯河在今滄州樂陵縣東南。
注[二]謂何進也。
注[三]續漢書曰:「何進欲誅中常侍趙忠等,進乃詐令武猛都尉丁原放兵數千人,為賊於河內,稱『黑山伯』,上事以誅忠等為辭,燒平陰、河津莫府人捨,以怖動太後。」
注[四]傳音丁戀反。
注[五]左傳曰:「兩釋累囚。」杜預曰:「累,系也。」前書音義曰:「諸不以罪死曰累。」斃,踣也。董卓恨紹起兵山東,乃誅紹叔父太傅隗,及宗族在京師者,盡誅滅之。
注[六]漢官儀曰:「凡章表皆啟封,其言密事得皁囊。」說文曰:「檢,書署也。」
今俗謂之排,其字從「木」。
注[七]亡新,王莽。
注[八]階,梯也。詩曰:「職為亂階。」
注[九]星工,善星者。
注[一0]惏音力含反。
注[一一]公羊傳曰「桓公幼而貴,隱公長而卑,子以母貴,母以子貴」也。
注[一二]春秋:「公會齊侯盟於柯。」公羊傳曰:「齊桓公之信著於天下,自柯之盟始也。」
注[一三]踐土,鄭地也。左傳,周襄王出居於鄭,晉文公重耳為踐土之會,率諸侯朝天子,以成霸功。
注[一四]菁茅,靈茅,以供祭祀也。左傳曰僖四年,齊桓伐楚,責之曰:「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征。」
注[一五]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伐曹,假道於□,□人不許,還自河南濟,侵曹伐□,責其無禮也。
注[一六]闒猶下也。茸,細也。闒音吐盍反。昔音人勇反。
注[一七]鈇音方於反。莝,刃也。鉞,斧也。
注[一八]尚書:「周公東征,三年,罪人斯得。」
紹懼,乃以所佩勃海太守印綬授瓚從弟范,遣之郡,欲以相結。而范遂背紹,領勃海兵以助瓚。瓚乃自署其將帥為青、冀、兗三州刺史,又悉置郡縣守令,與紹大戰於界橋。[一]瓚軍敗還薊。紹遣將崔巨業將兵數萬攻圍故安不下,退軍南還。瓚將步騎三萬人追擊於巨馬水,[二]大破其觿,死者七八千*[人]*。
乘勝而南,攻下郡縣,遂至平原,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據有齊地。紹復遣兵數萬與揩連戰二年,糧食並盡,士卒疲睏,互掠百姓,野無青草。[三]紹乃遣子譚為青州刺史,揩與戰,敗退還。 注[一]橋名。解見獻帝紀。
注[二]水在幽州歸義縣界,自易州遒縣界流入。
注[三]左傳齊侯伐魯,語展喜曰:「室如懸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
是歲,瓚破禽劉虞,盡有幽州之地,猛志益盛。前此有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瓚自以為易地當之,遂徙鎮焉。[一] 乃盛修營壘,樓觀數十,臨易河,通遼海。 注[一]前書易縣屬涿郡,續漢志曰屬河閒。瓚所居易京故城在今幽州歸義縣南十八裡。
劉虞從事漁陽鮮於輔等,合率州兵,欲共報瓚。輔以燕國閻柔素有恩信,推為烏桓司馬。柔招誘胡漢數萬人,與瓚所置漁陽太守鄒丹戰於潞北,斬丹等四千餘級。烏桓峭王感虞恩德,率種人及鮮卑七千餘騎,共輔南迎虞子和,與袁紹將曲義合兵十萬,共攻瓚。興平二年,破瓚於鮑丘,[一]斬首二萬餘級。瓚遂保易京,開置屯田,稍得自支。相持歲余,曲義軍糧盡,士卒饑困,余觿數千人退走。瓚徼破之,盡得其車重。 注[一]鮑丘,水名也,又名路水,在今幽州漁陽縣。
是時旱蝗谷貴,民相食。瓚恃其才力,不恤百姓,記過忘善,睚□必報,州裡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常言「衣冠皆自以職分富貴,不謝人惠」。故所寵愛,類多商販庸兒。所在侵暴,百姓怨之。於是代郡、廣陽、上谷、右北平各殺瓚所置長吏,復與輔、和兵合。瓚慮有非常,乃居於高京,以鐵為門。斥去左右,男人七歲以上不得入易門。專侍姬妾,其文簿書記皆汲而上之。令婦人習為大言聲,使聞數百步,以傳宣教令。疏遠賓客,無所親信,故謀臣猛將,稍有乖散。自此之後,希復攻戰。或問其故。瓚曰:「我昔驅畔胡於塞表,埽黃巾於孟津,當此之時,謂天下指麾可定。[一]至於今日,兵革方始,觀此非我所決,不如休兵力耕,以救凶年。兵法百樓不攻。今吾諸營樓□千里,[二]積穀三百萬斛,食此足以待天下之變。」 注[一]九州春秋曰:「瓚曰:『始天下兵起,我謂唾掌而決。』」注[二]「□」即「櫓」字,見說文。釋名曰:「櫓,露也。上無覆屋。」
建安三年,袁紹復大攻瓚。瓚遣子續請救於黑山諸帥,而欲自將突騎直出,傍西山以斷紹後。長史關靖諫曰:「今將軍將士,莫不懷瓦解之心,所以猶能相守者,顧戀其老小,而恃將軍為主故耳。堅守曠日,或可使紹自退。若捨之而出,後無鎮重,易京之危,可立待也。」瓚乃止。紹漸相攻逼,瓚觿日蹙,乃□,築三重營以自固。
四年春,黑山賊帥張燕與續率兵十萬,三道來救瓚。未及至,瓚乃密使行人繼書告續曰:「昔週末喪亂,殭屍蔽地,以意而推,猶為否也。不圖今日親當其鋒。
袁氏之攻,狀若鬼神,梯沖舞吾樓上,鼓角鳴於地中,日窮月急,不遑啟處。
鳥□歸人,滀水陵高,[一]汝當碎首於張燕,馳驟以告急。父子天性,不言而動。[二]且厲五千鐵騎於北隰之中,[三]起火為應,吾當自內出,奮揚威武,決命於斯。不然,吾亡之後,天下雖廣,不容汝足矣。」紹候得其書,[四]如期舉火,瓚以為救至,遂便出戰。紹設伏,瓚遂大敗,復還保中小城。自計必無全,乃悉縊其姊妹妻子,然後引火自焚。紹兵趣登台斬之。 注[一]滀音丑六反,喻急也。
注[二]言相感也。
注[三]下濕曰隰。
注[四]獻帝春秋「候者得書,紹使陳琳易其詞」,即此書。
關靖見瓚敗,歎恨曰:「前若不止將軍自行,未必不濟。吾聞君子陷人於危,必同其難,豈可以獨生乎!」乃策馬赴紹軍而死。續為屠各所殺。[一]田揩與袁紹戰死。 注[一]屠各,胡號。
鮮於輔將其觿歸曹操,操以輔為度遼將軍,封都亭侯。閻柔將部曲曹操擊烏桓,拜護烏桓校尉,封關內侯。
張燕既為紹所敗,人觿稍散。曹操將定冀州,乃率觿詣鄴降,拜平北將軍,封安國亭侯。
論曰:自帝室王公之冑,皆生長脂腴,不知稼穡,其能厲行飭身,卓然不腢者,或未聞焉。[一]劉虞守道慕名,以忠厚自牧。[二]美哉乎,季漢之名宗子也!
若虞瓚無閒,同情共力,糾人完聚,□保燕、薊之饒,[三]繕兵昭武,[四]以臨腢雄之隙,捨諸天運,征乎人文,則古之休烈,何遠之有![五] 注[一]前書班固曰:「夫唯大雅,卓爾不腢者,河閒獻王之謂與?」故論引焉。
注[二]牧,養也。易曰:「卑以自牧。」
注[三]糾,收也。
注[四]繕,修也。左傳曰:「繕甲兵。」
注[五]天運猶天命也。人文猶人事也。易曰「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陶謙字恭祖,丹陽人也。[一]少為諸生,仕州郡,[二]四遷為車騎將軍張溫司馬,西討邊章。會徐州黃巾起,以謙為徐州刺史,擊黃巾,大破走之,境內晏然。 注[一]丹陽郡丹陽縣人也。吳書曰:「陶謙父,故余姚長。謙少孤,始以不羈聞於縣中。年十四,猶綴帛為幡,乘竹馬而戲,邑中兒童皆隨之。故倉梧太守同縣甘公出遇之,見其容貌,異而呼之,與語甚悅,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陶家兒遨戲無度,於何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長必大成。』遂與之。」
注[二]吳書曰:「陶謙察孝廉,拜尚書郎,除舒令。郡太守張盤,同郡先輩,與謙父友,謙恥為之屈。嘗*[以]*舞屬謙,謙不為起,固強之乃舞,舞又不轉。
盤曰:『不當轉邪?』曰:『不可轉,轉則勝人。』」時董卓雖誅,而李傕、郭汜作亂關中。是時四方斷絕,謙每遣使閒行,奉貢西京。詔遷為徐州牧,加安東將軍,封溧陽侯。[一]是時徐方百姓殷盛,谷實甚豐,流民多歸之。而謙信用非所,刑政不理。別駕從事趙昱,知名士也,而以忠直見□,出為廣陵太守。[二]曹宏等讒慝小人,謙甚親任之,良善多被其害。由斯漸亂。
下邳*(閻)**[闕]*宣自稱「天子」,謙始與合從,後遂殺之而並其觿。 注[一]溧陽今宣州縣也。溧音栗。
注[二]謝承書曰:「謙奏昱茂才,遷為太守。」
初,曹操父嵩避難琅邪,時謙別將守陰平,[一]士卒利嵩財寶,遂襲殺之。初平四年,曹操擊謙,破彭城傅陽。[二]謙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還。過拔取慮、雎陵、夏丘,皆屠之。[三]凡殺男女數十萬人,雞犬無餘,泗水為之不流,自是五縣城保,無復行多。初三輔遭李傕亂,百姓流移依謙者皆殲。[四] 注[一]縣名,屬東海國,故城在今沂州承縣西南。
注[二]縣名,屬彭城國,本春秋時偪陽也。楚宣王滅宋,改曰傅陽,故城在今沂州承縣南。
注[三]取慮音秋閭,縣名,屬下邳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西南。雎陵,縣,在下邳縣東南。夏丘,縣,屬沛郡,故城今泗州虹縣是。
注[四]殲、盡也。左傳曰:「門官殲焉。」
興平元年,曹操復擊謙,略定琅邪、東海諸縣,謙懼不免,欲走歸丹陽。會張邈迎呂布據兗州,操還擊布。是歲,謙病死。
初,同郡人笮融,[一]聚觿數百,往依于謙,謙使督廣陵、下邳、彭城運糧。
遂斷三郡委輪,大起浮屠寺。[二]上累金盤,下為重樓,又堂閣周回,可容三千許人,作黃金塗像,衣以錦彩。每浴佛,輒多設飲飯,布席於路,其有就食及觀者且萬餘人。[三]及曹操擊謙,徐方不安,融乃將男女萬口、馬三千匹走廣陵。廣陵太守趙昱待以賓禮。融利廣陵資貨,遂乘酒酣殺昱,放兵大掠,因以過江,南奔豫章,殺郡守朱皓,入據其城。後為楊州刺史劉繇所破,走入山中,為人所殺。 注[一]笮音側格反。
注[二]浮屠,佛也。解見西羌傳。
注[三]獻帝春秋曰:「融敷席方四五里,費以巨萬。」
昱字符達,琅邪人。清己疾惡,潛志好學,雖親友希得見之。為人耳不邪聽,目不妄視。太僕種拂舉為方正。
贊曰:襄賁勵德,維城燕北。[一]仁能洽下,忠以□國。伯珪□獷,武才趫猛。
[二]虞好無終,紹埶難並。徐方殲耗,實謙為梗。 注[一]勵,勉也。
注[二]趫音去驕反。
校勘記 二三五三頁六行東海*(王)*恭*[王]*之後刊誤謂「王恭」當作「恭王」。按:魏志公孫瓚傳裴注引吳書亦作「東海恭王」,今據改。
二三五三頁七行前中山相張純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南匈奴、烏桓傳俱作「前中山太守」。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中山是國,兩漢初未為郡,不應有太守,作「相」是也,兩傳自誤耳。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疇字子春按:魏志「春」作「泰」,袁紀同。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令疇將觿*(止)**[上]*徐無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上」是。
二三五五頁一四行歷平剛按:魏志「剛」作「岡」。
二三五七頁三行使者段訓「段」原斗「□」,逕改正。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段」作「殷」。
二三五七頁三行假節督幽並*(司)**[青]*冀據汲本、殿本改。
二三五八頁一0行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按:沉家本謂「突騎」下疑有奪字,或是「從」字,或是「屬」字。
二三五八頁一四行遠走柳城按:刊誤謂「遠」當作「還」。
二三五九頁四行善射之士數十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英雄記「十」當作「千」,數十人安能為左右翼也?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擊袁紹將周昕按:殿本考證謂「昕」魏志作「昂」。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遂出軍屯盤河魏志「盤」作「盤」。按:盤盤通作。
二三六0頁一三行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會」當作「亭」。按:魏志裴注引典略作「亭」,今據改。
二三六一頁二行般即爾雅九河鉤盤之河也汲本、殿本「盤」作「般」。按:般、盤、盤三字通作。趙一清謂盤河即般河,水經河水注所謂「東入般縣為般河」也。
二三六二頁八行死者七八千*[人]*據汲本、殿本補。
二三六二頁八行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按:校補謂「揩」魏志作「楷」,通鑒從之。
二三六四頁三行我謂唾掌而決按:汲本、殿本「掌」作「手」。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糾人完聚□保燕薊之饒刊誤謂「人」下當有一「觿」字。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以「糾人完聚」為句,「□」字屬下讀亦可,□即畜字。校補謂「人」下蓋本有「民」字,乃「糾人民」句,「完聚□」句,「保燕、薊之饒」句,唐本避諱,省去「民」字,遂乖文法耳。按:諸說皆言之成理,今依周說,以「□」字屬下讀為句。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捨諸天運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案文義「捨」當作「合」。
二三六六頁七行為車騎將軍張溫司馬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雲參車騎將軍張溫軍事也。
二三六六頁一二行嘗*[以]*舞屬謙沉家本謂「嘗」下奪「以」字,當據魏志注補。今據補。
二三六七頁三行下邳*(閻)**[闕]*宣自稱天子刊誤謂案紀作「闕宣」;仍雲闕黨童子之後,此作「閻」,誤。又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作「闕」。今據改。
二三六七頁八行謙退保郯按:「郯」原斗「剡」,逕據汲本、殿本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