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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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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A5948736留言 | 贡献2008年7月18日 (五) 10:53 新頁面,內容:'''明經''',漢代出現的選舉科目,始於漢武帝時期,至宋神宗時期廢除。被推舉者須明習經書,故以明經為名。[[龔遂...)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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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經,漢代出現的選舉科目,始於漢武帝時期,至宋神宗時期廢除。被推舉者須明習經書,故以明經為名。龔遂翟方進等皆以明經入仕。

明經由郡國或公卿推舉,被舉出後須通過射策以確定等第而得官,如:西漢時期的召信臣王嘉,都因射策中甲科而為郎。漢代設置這一科,為儒生進入仕途提供了渠道。

於唐代,明經與進士二科為構成科舉制的基本科目,明經又分為五經、三經、二經、學究一經、三禮、三傳等,考試之法,先貼文,後口試,經問大義十條,答時務策三道。

到了宋代,科舉除進士外,諸科中亦有九經、五經、三禮、三傳、學究等科,乃是經由唐代明經轉變而來,考試之法亦與唐相近。嘉佑年間,又於進士、諸科外別設一明經科,分二經、三經、五經,考試時問大義十條,試時務策三條,出身同於進士,直至神宗時方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