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
法輪功,全稱為法輪大法,又稱法輪修煉大法,是李洪志於1992年於中國吉林省傳出的一種氣功功法[1],之後传播於中國、台灣、美國、歐洲、澳洲等地區。根据法轮煉功指導書籍之一《法輪佛法大圆满法》[2] 所述,法轮功是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以宇宙最高特性為指導,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煉的功法。法輪功稱其「功法簡單易學」、“修煉效果显著”。一份2008年的美國國會報告中說,在九十年代有數千万人修煉法輪功。[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9年7月22日宣布法輪功為「非法組織」,並对其实施取缔和镇压[4]。目前自該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外,並未有任何國家政體公開大規模取締法輪功。
法輪圖形
法轮功的法輪圖形由佛家的「卍」字和道家的陰陽太极组成。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在法轮功书籍《大圆满法》[2] 和《转法轮》[5] 中表示:「法轮佛法修炼是以法轮为中心。法轮是有灵性的旋转的高能量物质体。我给修炼者下在小腹部位的法轮每天二十四小时旋转不停,自动帮助修炼者炼功。「旋转的法轮具有同宇宙一样的特性,他是宇宙的缩影。佛家的法轮,道家的阴阳,十方世界的一切,无不反映在法轮裏」也就是说,修炼者虽然没有时时在修炼,而法轮却在不停的炼人」。
功法动作
法轮大法有五套功法动作,分别被称作佛展千手法、法轮桩法、贯通两极法、法轮周天法和神通加持法。創始人李洪志称这些功法简单易学,「从宏观上看,法轮大法的动作很少,但他所炼的东西很多很全面,控制着身体的各个方面,控制着要出的很多东西...一上来就把修炼者身上能量淤塞的地方打通,大量吸收宇宙的能量,在极短的时间内排除体内的废弃物质,净化身体,提高层次,加持神通,進入净白体状态。这五套功法远远的超出了一般的通脉法或大小周天,他为修炼者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最好的、也是最难得的修炼法门」。[2]
真、善、忍
真、善、忍是法轮功提出的一种行为准则,法輪功的書籍称:真、善、忍是衡量一個人好與壞、善與惡的標準[6]。
- 真:即是講真話、辦真事、當真人,助自己將來達到返本歸真的圓滿境界。
- 善:即是以善為本、慈悲為懷、處處先為他人著想,无私无我。
- 忍:即為刻苦耐勞,能吃苦中之苦、能忍難忍之事。
出版书籍
有关法轮功的文章和书有很多,《转法轮》一书是其主要的典籍, 其他文章和书均作为《转法轮》的辅导材料。《转法轮》已经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出版。最早出版的有关法轮功的书籍是《中国法轮功》,书中介绍了法轮功的五套功法。後陸續出版了《法輪佛法》(大圓滿法、精進要旨、於哪國哪地講法……等)、與其創始人李洪志所撰寫的詩集:《洪吟》,这些书在中国大陆因为镇压的原因已经成为禁书。目前,法轮功还出版了其他几十本指导修炼的书籍,包括五套炼功功法和讲法的全部音像资料,明慧网并提供法轮功全部书籍和音像资料免费下载。
《轉法輪》
《转法轮》是法轮功的主要书籍,作者是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志,出版於1994年。在1996年1月,《轉法輪》曾經名列北京市的暢銷書排行榜。[7]現在這本書有三十多種語言的版本;另一方面在法輪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禁止後,這本書在中國大陸也隨之成為禁書。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称其:“借传授练功之名,宣扬迷信及伪科学,决定立即予以收缴、封存,不得继续销售。”[8]
法轮功方面则认为中国政府的做法不可理解,声称阅读《转法轮》可指導人修煉、祛病,在法轮功網站明慧網上有很多关于法轮功學員阅读或背诵该书后身心受益的报導。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表示《转法轮》一书裡包涵着从常人开始一直到无比高的内涵。該書描述了法輪功的修煉方法、指導原則、及一些其他的事項等。是講解修煉原則、指導修煉者修煉提高的最基本和最主要書籍。
在海外連鎖书店Amazon也有販賣《轉法輪》[9],同时法轮功的网站多提供《转法轮》及相关出版物的免费下载。
学习班
根据法轮功媒体明慧网报道[10],从1992年5月13日至1994年12月21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应各地官方气功科学研究会邀请先后在中国各地共办班讲法传功五十六次,每期约十天,总计有六万人次亲自参加传授班。
1995年3月13日李洪志应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使馆文化处举行了一场讲法报告会,至3月19日,第1个海外法轮功学习班在法国巴黎举办。 [11]。
1995年4月14日至20日,第2个海外法轮功学习班在瑞典哥德堡举办。这是李洪志最后一次开办面授班。 [12]。
參加者
法轮功的成員一般被稱之為称为练习者、或学员[13]。美国国会中国委员会(Congressional 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2008年度报告[3] 认为在九十年代被政府取缔前中国有数千万人练习法轮功,并估计直到今天仍有数千万人坚持练习。中共当局方面则表示,目前绝对大多数练习者都已停止练功。 根据明慧网数据,[14] 目前在世界上有68个国家和地区有法轮功的炼功点,并估计(数据更新至2009年5月)[15] 法轮大法已至少传至114个国家。被政府取缔前,法轮功练习者和其他功法的修習者一樣,经常在公园、广场、風景區等公共场所播放练功用录音,并集体或单独练功。他们在练功点一般都会悬挂宣传法轮功的条幅。
法輪功在中國的發展
背景
1980年代初期,刚刚进入改革开放的中国,出现了很多特异功能、气功和气功师,后来被称为人体科学。
特异功能有耳朵识字,隔瓶取物等。特异功能一时成了讨论的热点,媒体上经常有相关报道,科学界专业人士也试图验证或者推翻特异功能,或用电,磁,超声波等手段对特异功能进行研究和解释。
气功包括郭林气功,鹤翔桩,严新气功,中功,香功,信息功等等此起彼伏地涌现出来,一时间很多人都热衷于学练气功、放外气、出功能,如辟谷,开天眼等。气功师如严新、沈昌,张宏堡,争先恐后地出现在大众的面前,他们热衷于办班传授气功,办带功报告,治病,甚至出售书籍,磁带,信息茶(信息功)。
部分气功通常以“信则灵”的方法进行宣传,如果没有出现预期的效果,则以心不灵来解释。另外一些气功采用传统的道家,佛家的语言、术语如人天合一;也有一些气功功法采用一些科学术语来解释其原理,如能量,场,正信息,负信息,波粒二象性等。
法轮功最初在国内的传授,也是以气功的形式出现的,在各地的传授班是由气功协会的各地分支机构协办。[16]。与一般气功相比,法轮功在动作之外强调“真善忍”,强调心性的修练。
像当时的很多气功师一样,从1992年到1994,李洪志走遍中国各地教功讲法。在这期间,中国政府机构给他颁发了多项奖励和荣誉[17][18]。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历史学教授和东亚研究中心主任David Ownby说[19],在刚开始,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并没有引起任何争议。接着李洪志很快就成了‘气功运动中的明星’; 法轮功也被政府认证为一种有效的减少医疗支出,推广中国传统文化(因为法轮功是出自于中国的功法)的功法;并起到了“推广中国人见义勇为的美德,维持社会秩序和安定” 的作用。这使法轮功迅速的在中国发展和推广起来[19][20]。
独立制作人丹尼·谢克特(Danny Schechter)提到[13],(在传功的)后几年,李洪志先生降低了他的讲法和资料的价格,比当时所有的气功功法的资料都要低。1995年1月4日,《转法轮》这本法轮功的主要著作开始在中国发行,并成为一本畅销书[13]。当法轮功的声望快速提升,很大部分是因为资料价格低,很多别的功法指责李洪志先生使用不公平的商业惯例[13]。丹尼·谢克特写到,当时的中国气功协会要求李洪志先生增加资料的价格,但被李洪志先生拒绝。到1995,法轮功已经体现出和其他气功功派的不同,主要以人传人的方式传播,法轮功信徒自称强调道德,收费低,和健身奇效[21]。法轮功在中国的快速增长也和家族关系,社区关系有关[21];吸引了广泛来自各行各业的信徒,其中也有很多中国共产党的党员[22]。从1996年3月起,法轮功退出了中国气功协会;以独立,非政府的形式运行。从那以后,李洪志先生脱离了国家气功协会中的人际关系和金钱利益交换,但同时失去了功派在国家系统中的保护[23]。
大事记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0年12月6日) |
- 1992年5月,李洪志最初开始在中國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公园内讲法传功,到1994年底,共办过56期传授班。12月,李洪志率弟子参加92年东方健康博览会。同年,李洪志在北京创办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
- 1993年4月,李洪志著《中国法轮功》并由军事谊文出版社出版发行;8月,法轮功被接纳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直属功派,法轮大法研究会成为中国气功研究会的分会;12月,李洪志再次率弟子参加93年东方健康博览会,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 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18]
- 1995年3月,李洪志开始应邀到海外传播法轮功。
- 1996年3月,因不想接受中共要求在氣功團體內部收取會員費和成立黨支部組織的要求,法轮功主動提出退出中国气功协会。从那以后,李洪志先生脱离了国家气功协会中的人际关系和金钱利益交换,但同时失去了功派在国家系统中的保护 [24] [25];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法轮功〉一书引出的话题》,公开批判了法轮功。该报接到900多封法轮功练习者的来信抗议;7月24日,新闻出版署发出了《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1996年8月16日,新闻出版署决定对华龄出版社出版的繁体竖排16开精装本《转法轮》予以收缴查处。[26]
- 1998年初,李洪志申請得永久居留證,自此移居美国。
- 1998年5月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就气功管理问题采访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庥,何祚庥声称「一博士生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引发了法轮功练习者不满,5月底到6月初,法轮功练习者上访北京电视台,最多时有上千人來到了北京电视台。
- 1999年4月11日 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博览》发表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被法轮功练习者认为是攻击炼法轮功会使致人得精神病,并暗喻煉法轮功繪出大問題、甚至亡黨亡國。此文发表后,引發了法轮功成員大约6300人,於4月18日至24日前往天津教育學院請願。眾多法轮功成員前往其机构集體請願、反映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情况,并期望能通过与杂志编辑部的交涉来消除该文章揭发的事实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
- 1999年4月24日,法輪功成員在天津教育學院的請願活動,受到天津市公安局防暴警察在當時未持有任何行政命令的前提之下,對法輪功成員執行驅趕,據指出:到場的天津市公安人員涉嫌毆打、抓捕逾30名法輪功成員。
- 1999年4月25日,因天津非法抓人一案,上万名法轮功成員來到了當時緊鄰中南海的國家信訪局上訪,是為「中南海事件」。一萬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中國共產黨的核心地點中南海外面舉行了一整天的和平靜坐示威。要求當局給予他們合法練功的權利,並抗議警方對練功者的騷擾。[27]
- 1999年4月27日:中國政府準備打壓法輪功,並表示,願意聽取法輪功成員提出的抱怨。但同時又警告說,政府將採取嚴厲措施,對付任何破壞社會穩定的企圖;5月3日:在美國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呼籲北京政府同法輪功展開對話;6月6日:中國當局開始對100多名在北京參加示威活動的法輪功成員展開訊問;7月20日到22日:在中國各地的數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圍捕。據官方統計,到1999年年底,至少三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被拘捕;7月22日:中共官方媒體發動揭批法輪功的宣傳運動,指責法輪功導致一千五百人喪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宣称法轮功妨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 1999年7月27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採取克制態度;7月28日:中國公安部正式下達一份國際通緝令,以試圖推翻政府罪逮捕身在美國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中國還請求國際刑警組織提供合作,但遭拒絕;法輪功聲稱,第一名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期間喪生;10月21日:中國官方逮捕了11名法輪功資深成員;10月25日到11月1日:法輪功被正式定為邪教。人大通過邪教法,討論通過有關打擊邪教的法律。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練功抗議;11月12日:首次法輪功審判。四名法輪功學員出庭受審,並被判監禁兩到十二年不等。另有數百名學員被處以勞動教養三年;12月26日:資深成員被判刑。四名法輪功資深成員被判監禁七到十八年不等。[27]
- 2000年2月5日:數十名法輪功成員在中國農歷新年到來之際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示威,立即受到警方圍捕。[27]
- 2000年2月和3月:法輪功稱,15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喪生。另有名成員在獄中舉行絕食抗議。[27]
- 2000年4月19日:新華社公佈,總共有84名法輪功成員被判刑。 [27]
- 2001年1月,中央电视台��道称:「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练习者窦振洋、王洪军两次将特制的障碍物设置在铁道上,企图颠覆列车,两人随后被中国警方抓获。」[28] 但據大紀元报导,撫順市的竇振洋因2001年春節時妻子王國英被綁架,給市長打電話要求無條件放人。而該市長仇恨法輪功,必欲置于死地而后快。據報導引用有關知情人稱竇振洋在名叫“穿林海”、“過血原”的酷刑之下走了三遍被屈打成招。[29]
- 2001年1月23日,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法轮功学员组成的5人团体的自焚事件,是為天安門自焚事件。但据华盛顿邮报的"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一文的報導,在開封沒人看到過劉春玲煉法輪功[30]
- 2001年11月,35名外籍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抗议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
- 2001年11月25日,中央電視台報道聲稱:「北京市法輪功練習者傅怡彬殺害親父母及其妻子」,他隨後被中國警方抓獲。但有专业人士分析指出此案属于造假骗局,是假新闻。[31]
- 2002年1月,中国官方称重庆法轮功组织在中国新年假期期间切开重庆有线电视传输电缆,接入法轮功的电视信号。
- 2002年3月5日,中国官方称:「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组织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的电视新闻节目播出之际,剪断有线电视传输线路,插播“法轮功真相”电视信号。」
- 2002年6月23日至30日,中国官方称境外法轮功组织发射非法信号,攻击鑫诺卫星,侵害了中国公众对电视节目正常收视的利益。法轮功方面否认与此有关,但对该行为却也并不反对。
- 2004年年底,大紀元刊《九評共產黨》,發起三退「退黨、退團、退隊」運動。[32]
- 2005年3月14日21时34分,亚洲卫星公司所属亚洲3S卫星6个C波段转发器先后被宣传法轮功内容的电视信号干扰,致使租用该转发器的中国几个省级电视台正常的电视节目中断。该公司行政总裁翟克信证实确有此事。但据美国之音采访报导,法轮功发言人表示:“至于这次插播事件,我们不清楚是谁做的,至少跟我们法轮功没有关系。我知道在中国大陆有很多人很同情法轮功,或者对中共政府镇压法轮功不满,或者对中国在国内的政策、错误决定、腐败和践踏人权的行为不满,他们有很多方式来表示不满”。[33]
北京當局取缔法轮功
1999年7月22日,中國官方宣称:「法轮功妨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4] 据中国官方媒体新華社报道:中国官方宣稱:「中国政府处理法轮功问题,完全是依法行事,是对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保护,是维护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得到全中国人民的坚决拥护和支持。」[34]。1999年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指称法轮功为「邪教」。[35]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取缔以后
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以后,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學員無法公開活動,大多是以地下活动为主。他们甚至还通过在人民币上盖章、在公共场所贴、涂标语等方式宣传[36]。
部分法輪功學員表示受到中共当局的酷刑迫害,法轮功方面表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已有3422人被迫害致死,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37]。2010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报告[38]16例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
法轮功在中国以外的活动,包括了架设网站,并大量无目的地发送控诉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的真相郵件,有时也以拨打电话的方式作为宣传,甚至通过拦截有线电视方式传播相关内容。[39]在台湾、欧美等海外地区,法轮功人士有时会集会展示他们遭到的中国政府的镇压,其中的图片大多为他们所受到的的虐待 中国大陆报道称[40]中国部分电视台的卫星信号曾經被拦截,并播放所谓的“法轮功真相”影片。
其他
- 六四天網曾因「為法輪功叫屈」,創辦人黃琦遭到逮捕入獄[41]
- 維權律師高智晟公開表示要參與調查「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器官移植黑市交易」(蘇家屯事件)的真相,2005年高的律師事務所被北京當局勒令停業一年、曾經(2006年12月21日)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 2011年5月13日,賈甲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秘判8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現在山西省晉中監獄服刑。
- 2005年5月26日出逃、遭北京當局批判為「叛逃外交官」的前中國駐雪梨總領事館政治領事陳用林。
在其他區域的發展及影響
- 日本:2000年日本Template:BreakLink負責人鶴園雅章獲得社會文化功勞獎[42],同年日本外交部亞洲大洋洲局審議官佐藤重與中國外交部次官周文重會談,呼吁釋放與日本人結婚的中國女子、Template:BreakLink學員金子容子。[43]
- 泰國:從泰國法輪功網站公佈各煉功點地址和聯繫人電話[44]來看,法輪功顯然泰國是合法存在;但處境不容樂觀,比如01年4月泰國法輪功學員擬在曼谷舉行世界性的會議[45],泰國政府受到中壓力下雖仍聲明不限制該會議,但在中共對泰政府壓力一天天加大的情況下,泰國法輪功最終宣佈取消會議。[46]
- 香港:法輪功學員不時都會在人流集中的地區靜坐集體練功,及舉辦展覽[47],這些活動在沒有干擾其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按照香港法律,警方及有關單位不会對其進行干涉。2010年11月20日,香港亞洲衛星有限公司訊號疑似遭到法轮功黑客干擾,但法轮功方面予以否认。
- 中華民國:幾乎在每個知名的景點都會有法輪功的支持者駐點,拿著傳單闡述法輪功廣傳的故事、以及辦理「徹底退出中共黨、團、隊相關組織」。。且法輪功在台灣是合法組織,所以只要行動不違法,警方也不會加以干預。[48]台灣民眾對法輪功並沒有特別喜惡。2001年的中國時報稱,當時法轮功社在地检首设一文报导說桃園有四十余个据点而全台超过十万人,但是這個說法,並沒有獲得中华民国政府的証實,僅在該篇報導中出現。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的網站称台灣有近千個修練地。2010年8月廣東省長黃華華率團至台灣進行採購,遭到法輪功成員控告在廣東迫害人權,但控告并未成立。2011年4月安徽省長王三運率團至台灣展開經貿文化之行,也遭到了法轮功提出的刑事控告,同样遭到了高檢署驳回。
- 越南:2010年6月,因為從越南向大陸播放法輪功廣播節目,兩名越南法輪功學員被越南警方逮捕,虽然兩人辯護律師卻說,法輪功在越南沒有被禁,因此法輪功成員不應該被起訴,但他們向大陸播放法輪功廣播節目長達一年,每天播放18小時,警方在他們住處查獲三套發射儀器。依照越南法律,私自播放廣播節目非法,最高可判5年徒刑。
- 印度尼西亞:2011年2月7日,雅加達一家法庭拒絕了法輪功提出的上訴,有關於其針對印尼當局禁止法輪功在印尼註冊為合法組織的決定。印尼國家行政高等法院說,「這起內政部去年6月17日發佈的指令引發的案件不在其管轄範圍」。法輪功2003年和去年提出的在印尼註冊的申請均遭印尼內政部拒絕。[49]
- 新西兰:法輪功學員比較少參與社會活動,主要致力於自身媒體的宣傳及教育。在奧克蘭地區不少華人聚居的城鎮,都會看到“法輪大法”的廣告;而在奧克蘭市中區的名校區Epsom,學員更開辦了明慧學校,為法輪功學員的子女提供教育。不过,法輪功的遊行曾被惠靈頓市议会拒绝,因其进行演出所发出高音量且持久的音乐,干扰了议政厅内的研讨会和会议。而当地法轮功学员则认为市议会此说只是一个借口,并不公正。
- 美国:据BBC報道說,美國國務院受到來自國會議員要求給全球互聯網自由聯盟提供經費的压力,但國務院發言人克勞利表示资助经费为时尚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評美國纵容這些反華活動,其中2008年5月17日发生在纽约的暴力攻擊法轮功學員的冲突,被法轮功指为系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所为。不过据中国驻芝加哥领馆称法輪功阻饒四川大地震的救災捐款。美国众议院曾通过第605号决议案,:确认中国政府连续11年对法轮功练习者的镇压。2011年法轮功曾因思科設計、供應並幫助維修被稱為金盾工程(Golden Shield)的審查監視網絡而控告思科,但思科否認協助中國當局打壓法輪功,并称其設備嚴格按照美國政府的規範。
- 加拿大:由于2001年11月3日《華僑時報》(總第1024期)在“廣告信息”版以全版篇幅刊出了一篇內容批判法輪功的廣告文字,引起一些法轮功人士的不满。全加多地约232名法輪功人員聯名狀告到该报至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指控《華僑時報》“誹謗”[50],最终以法轮功败诉,不过法轮功又于2008年向加高院提起上诉。
主要争议
关于性质的争议
法轮功表示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练大法、是“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以宇宙最高特性为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的大法大道[2]、“法轮功是佛家修煉法门,不是佛教,佛家功也不是佛教功法”[51],认为法轮大法是“当今在世界上传出的所有修炼法门中唯独能够达到‘法炼人’的修炼方法”。[2] 北京中共当局则把法轮功定性为非法組織,并予以取缔。其经常以传统中国人朴素信仰宣称如果不退出中国共产党及其所属组织就会遭到天谴惩罚等等一系列人身威胁。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在报告中将法轮功认为是一种气功,“一种中国古老的气功(吐纳)锻练形式,有时通过打坐的方式。积极练习者认为通过该种方式可以增强人体内的能量流动从而得到生理、心理及精神上的改善。法轮功包含了一些流行的佛教和道教的成分并给予信仰者救赎之路。”[52]
宗教和邪教争议
2010年10月21日,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比勒費爾特說,「源於基督教的耶和華見證人教派、源於波斯的巴哈伊教、源於伊斯蘭教的埃哈默迪亞教派等,法輪功與幾大宗教相比堪稱『少數者信仰』」。一名參與會議的中國代表對此提出抗議,並稱中國所有宗教都在「和諧並存」。這名代表強調法輪功是「邪教」,而不是宗教,並說中國「根絕」法輪功是合理的。[53]
聯合國大會在過去五年都通過了譴責誹謗宗教行為的無約束力決議,一些西方國家認為,這類行為對言論自由構成威脅。[53]
比勒費爾特表示,「這些信仰受到社會歧視,歧視者甚至可能提出以這些少數信仰為主角的『陰謀論』」。比勒費爾特在其發言中沒有直接提及誹謗宗教一詞,但他說,宗教自由並不代表任何教派都不應被批評。[53]
法轮功自身的看法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表示“我们法轮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在我们这一次人类文明历史时期从来没有公开传出过,但是,在史前一个时期广泛度过人”,并認為“佛教中的法只是佛法中的一小部份,还有许多高深大法...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也没有关系”。[54] 法轮功的修煉者不认可中共“邪教”的指控,因为[55] 法轮功强调自身心性上的提高,符合“真善忍”的标准。据中国著名异议人士郑贻春指出,按照中共官方的观点,中共组织最为符合该邪教特征。[56]
中国官方观点
1999年7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緝李洪志,該通緝令提到「李洪志組織和利用『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宣揚迷信邪說,矇騙他人,致人死亡,並未經依法申請和許可,組織、策劃集會、示威,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等活動,涉嫌犯擾亂公共秩序罪,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予以通緝。」,並同時發布公緝【1999】0102號令。[57]
中共当局认为法轮功是与人民作对,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恶组织,是“逢中必反”“逢喜必闹”“逢灾窃喜加捣乱”[58]。
反法轮功人士认为,法轮功“通过以上多种方式来达到骗钱骗人,乃至于反对政府、制造社会混乱等目的,完全符合邪教的标准和特征”。[59]
其他宗教的看法
佛教
天主教
民間反应
自法輪功於1999年6月21日明慧網正式成立,且表示不斷蒐集中共当局鎮壓法輪功的黑案、相繼出現亞太正悟網、正見網,其中有不少法輪功學員指責中國政府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訴請停止鎮壓法輪功的文章、以及國際官方支持法輪功的聲明……等根據。另外,中共当局後期成立「凱風網」、「天鑒論壇」、「中國反邪教網」等網站,聲稱「握有法輪功的罪證」,更以言詞激烈、各種輿論之筆戰手段攻击法輪功。
另外在中國內地有人聲稱:「由于法轮功主办的“大纪元”、“人民报”等网站多次发表对中共领导人的人身攻击(如“信不信由你:江泽民澳门行渐显蛤蟆原型”[61]),以及发表被一些外国人拿去批评中国人“低智商”的言论,民间亦有对法轮功的反对情绪,法轮功因此流失部分民间支持势力。」、以及「法轮功与其他宗教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控制信徒精神为目的的,并且通过这种方式聚敛聚敛财富。如今李洪志在海外过着奢侈的生活,还广泛进行投资,正是确凿证据。」等無從稽考之說。
第三方观点
意大利新兴宗教研究中心的 Massimo Introvigne 认为[62]“法轮功本质上是一种气功形式。与其他气功功法不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是唯一拥有权威去指定采取什么样的练习方法并宣称公布了所有秘密修炼的方法”。
荷兰莱顿大学的 Haar, Barendter 研究认为[63],法轮功与传统宗教的一个明显区别是没有日常的朝拜仪式。而最不同的区别是早在1999年镇压之前,法轮功就强调以“自我反省”为主...而非像其他宗教那样以某一偶像为中心。
新加坡国立大学 William T. Liu 在其著作《神秘的法轮功:法轮功的兴起及其社会内涵》[64] 讨论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定义为“邪教”时认为:“法轮功不是一个教派,其在管理上既不采取极权主义(totalitarian)也不建议与社会脱节的离群索居的生活方式”而且“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公开崇拜李洪志”,与中国政府宣称相反,法轮功并没有宣传“末日学说”。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历史系教授 David Ownby 认为[65]“从整体上看,法轮功与其他气功是对中国传统宗教信仰的当代复兴(contemporary reincarnations)...这些传统可追溯到明朝中期有组织信仰的时代”。
2004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部分中提到:“尽管李洪志的某些训导中包含精神内容,但法轮功不认为自己是一种宗教,也没有神职人员或敬拜场所。”[66]“法轮功精神运动自认为不是一种宗教”[66]。
CNN在节目「法轮功是什么」[67] 中介绍「法轮功被认为是一种气功形式...法轮功中也包含了佛家和道家的原理,并将其与练习动作结合在一起...法轮功与其他气功的不同之处在于法轮功不仅仅要求练习动作,更强调道德水平」。
略近筆戰的對應
凱風網是一個在2006年7月於中國大陸成立的以反對法輪功為主軸的半官方網站,網站站名取自《诗经·邶风·凯风》之「凯风自南,吹彼棘心」一詞。
該網站聲稱:「李洪志避而不談凱風網站的名字,法輪功弟子認為,凱風網站是邪惡、害人的網站,所有同修要正念解體凱風網站。法輪功的習練者媒體明慧網、常人媒體大紀元網對凱風網敵視、痛恨。」。
而據某方面指出:該網站完全由1999年(含)之前,公開以科學觀點反對法輪功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庥直接領導。據悉何是江澤民、羅幹等人之親信,反對法輪功的意圖十分明確。並曾廣發文宣批駁澳洲政治難民陳用林。
法律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邪教的定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文中指出: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根据以上刑法,2000年4月30日,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以法律形式认定14个邪教组织。其中包括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分别是1)呼喊派;2)门徒会;3)全范围会;4)灵灵教;5)新约教会;6)观音法门;7)主神教。还包括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1)被立王;2)统一教;3)三班仆人派;4)灵仙真佛宗;5)天父的女儿;6)达米宣教会;7)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但其中並未包含「法輪功」。
因此法轮功练习者的辩护律师认为"无论从刑法的三百条还是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两高”的解释里面都没有明确说法轮功是邪教,只有“两高”颁布司法解释的通知里面才确认说法轮功是邪教,“两高”的这个通知本身是不符合中国立法的规定”。[68]
纽约时报报道称[69] 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学员未经律师辩护甚至未经任何审判就投入狱中,即使辩护权是中国刑法授予的。
香港人权监察称[70] 至1999年7月以来,中国政府至少将5000名法轮功学员未经审判而直接监押。
政治倾向
初期并无明显政治倾向,作为气功进行最初的宣传,1996年后部分媒体对法轮功负面披露,引起了更多媒体关注。
在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宣布定性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同日,李洪志表示法轮功只练功洪法,不谈政治,强调“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71] 2004年年末,法轮功學員創辦的大纪元网站发表了《九评共产党》,随后大纪元网站发起“退党退团退队”运动,该报宣称其目的不是要推翻中共,而是要幫助中國人民脫離共產黨“幽靈”的控制。该报解释的“退党”为:“所有參加退黨的人不必是現任的黨員,只要是過去參加過中共任何組織,發過誓的人都可以辦理退出,已表示誓約終止,這樣就可脫離邪靈的控制。”據该網站的統計,至2011年1月「退黨/團/隊」的總人數已超過8,800萬人(已经超过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且人數還在劇增當中,該報每天還會在報上刊載當天共有多少萬人退黨/團(数据的真实性待定)。退党只需当事人姓氏便可,无需上报全名。
對中共領導人的態度
1999年,中共当局宣布取缔法輪功後,法轮功方面认为[72] 针对法轮功的镇压完全是由當時的大陸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出于个人目的而发动的,他們同時希望在世界掀起一次「全球公審江澤民」的運動。同时,大陆地区非法出版的法轮功刊物将江泽民指责为为妖怪,宣称一切自然灾害都是由于其当政造成的。
2009年12月17日,在经过四年的调查取证后,阿根廷最高法院宣判江泽民及罗干等针对法轮功练习者的人士干犯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并下达逮捕令。[73] 同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院的法官伊斯梅尔·莫雷诺下令,就法轮功学员在华遭受酷刑折磨案,对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等人提起公诉。[74]
主要事件
中南海事件
中南海事件是1999年4月25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所在地中南海,發生的一起法輪功學員、集體前往國務院國家信訪局上訪的一場集會運動[75],因為發生於1999年4月25日,故又稱四二五事件。
該事件的導火線,廣泛指向1999年4月11日,何祚庥在天津師範大學《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的反偽科學專欄上上發表的《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一文(有人指出該文章內容極可能是暗喻「煉法輪功會出大问题,甚至導致亡黨禍國」的想法)。[76]之后天津等地“法轮功”练习者6300余人便聚集在天津师范大学鞍山道校区,要求杂志更正错误;但中共称其是在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工作。事后,又有1600余人到天津市委、市政府门前聚集。[7]
1999年4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涉嫌毆打、抓捕、關押逾40名法輪功學員,在天津抓人事件迅速傳遍中國後、又加上當時各省市信訪辦公室拒絕受理與此有關之任何情況之下,4月25日,數以萬計的法輪功練習者到於國務院所在地的中南海上访,他们于府右街和西安門大街列队,希望前往緊鄰中南海的國家信訪局上訪向政府澄清該事件。
直至最後,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安排會見法輪功練習者代表,希望妥善處理天津公安局涉嫌非法抓捕法輪功練習者一案、並釋放被捕的逾40名法輪功練習者等一切事宜[77]。
中国当权者对情报部门未能阻止该上访活动感到震惊,據消息指出: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不顧其他黨內高層及中央政治局委員反對,開始宣佈「取締」法輪功與其相關之團體[78]。中国政府此后依靠其宣传对法轮功展开了史无前例的批判,并逮捕了各地数以百计的法轮功学员。曾有消息指出中國政府曾計畫「五億美元引渡李洪志」,而美国政府立即予以拒绝并建议中国政府停止这场在海外看来明显的宗教迫害[78]。但是,法轮功学员成立的媒体并没有拿出无可质疑的证据,往往是据内部知情人员透露。
天安门自焚事件
2001年春节,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據稱是法轮功学员组成的5人团体的自焚事件。在这一事件中有一女性(刘春玲)当场死亡,随后,其女(刘思颖)在治疗期间亦死亡,官方称其死于并发症(烧��诱使原有心肌炎发作),还有一女大学生(陈果)及中年男子(王进东)被严重烧伤,唯有一中年妇女(刘葆荣)称其在准备点燃时迟疑而未点火被警察发现。中国大陆公安部门和许多大陆新闻媒体都认为这起事件纯粹是由法轮功组织策划、指导的,主要目的是制造宣传效应和引起国际舆论关注,并播出了CNN摄制後被中国警方没收的的自焚现场实时录像,还制作了其他各种电视节目。
華盛頓郵報在對CNN錄影問題採訪的報導中稱:CNN方面的負責人Eason Jordan認為中央電視臺播放的錄影不大可能是來自CNN,因為CNN的攝影師幾乎在事件發生後立即被抓捕了[79]。
法轮功媒体新唐人电视台制作了名为“伪火”的节目,针对该事件的种种疑点提出质疑,包括刘春玲被击打的镜头回放,王进东的新旧照片对比,刘葆荣所宣称的喝汽油问题,并得出结论认为整个事件是由中国政府一手策划的。[80]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Inc,一家注册于加州的咨询公司)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的正式声明 [8]: "政府对人民施行的国家恐怖行为所导致的严重人权迫害远远超过任何其他形式的恐怖主义行动。当一个政权施行国家恐怖行为时,国际社会就将面临大量人权侵犯案例和难民而不知所措的困境。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暴迫害就是这样的例子。”
明慧网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发表声明 呼吁国际社会紧急处理中国国家恐怖主义局势 ”[9] 为题做了转载报道。
对于自焚的原因,中国官方认为这是由于练习法轮功导致人精神失常而造成的后果,而法轮功方面则完全否认自焚5人是法轮功成员,认为[81] 根据其书中教导,“修炼人”不能杀生及不能自杀,自焚者即使以前修练过法轮功,亦不能算作法轮功弟子的行为。法輪功并指控中国政府在此事上弄虚作假,认为该自焚事件是由中国官方自导自演。国际先驱论坛报刊登Philip P. Pan对自焚者之一刘春玲家乡开封调查的报道称,刘春玲周围的邻居没有一个人看过她练习法轮功。[82]
在随后的焦点访谈中,中央电视台记者穿着工作服对医院中的自焚者时年12岁的刘思影进行了采访。而新唐人针对天安门自焚事件制作的节目《伪火》[83] 认为,在医疗规范中这种采访必须要求采访人员更换消毒后的衣物,戴消毒过���口罩,否则伤者有极大的感染风险。该片对于新闻片段进行分析后,还提出“刘春玲”是在广场上被不明身份的政府人员用灭火器砸死的观点。
除了天安門自焚案外,並未發生任何其它與法轮功相關的自焚事件,2011年1月23日時值十周年,中国媒體再次重炒本次自焚事件[84],被法轮功學員們駁斥,並指稱此行為反而加速謊言的被拆穿[85]
指控強行活體摘取器官
2006年3月8日《大纪元时报》一份报道與一名秘密證人指控中国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的腦科醫院;辽宁省腦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简称「苏家屯血栓医院」)涉嫌关押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其器官供出售、当场焚尸等多项非法行为。政府此事予以否认。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檢察官大衛喬於2006年3月,經過兩個月的調查,首次發表了一份中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随后兩位大衛發布修訂版,稱獲取足夠證據,證明中國政府大量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並進行活體器官摘取、以用做器官移植手術、醫院借此獲得暴利的黑市行為。報告被翻譯成九種文字傳播。在亞洲、歐洲、澳洲、北美洲等15個國家宣揚這份報告。該事件發生後,美國駐瀋陽領事館及駐華大使館人員在官員的陪同和引導下,兩次訪問蘇家屯血栓中西��合醫院,隨後發表了“沒有發現和醫院功能不符的設施”的聲明。
法轮功的媒体
法轮功学员积极参与新兴媒体,如世界各地發行的大纪元时报、美国紐約新唐人电视台等,还有类似YouTube的视频网站Youmaker(优美客)。另外,法轮功学员创办了法轮大法之友电台和电视台放光明,并且试图突破中国对法轮功的信息控制,通过各种方式力图将法轮功的“真实信息”传播到中国大陆。在宣布取缔法轮功后,中国政府开始将法轮功设为敏感词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屏蔽包含其内容的诸多网站[86][87]。
- 根据法轮功新生网上的一篇文章报道,[10] 法轮功修炼者在美国注册的非盈利机构的媒体有:
新唐人电视台 | 大纪元时报报社 | 希望之声广播电台 |
中国观察杂志 | 博大出版社 | 博大书局 |
而正式被法轮功方面擁有的網路、媒體有:
法轮功新闻社 | 明慧网 | 正见网 |
放光明电视台 | 法轮大法真相博物馆 | 曙光网 |
明心网 | flghrwg.net (Falun Gong Human Rights Working Group,法轮功人权工作组) | 清流 |
亚太正悟网 | 世界法轮大法电台 | 新生网 |
慧园网 | 欧洲圆明网 | 明慧学校 |
- 大纪元时报以周报的形式在世界各地發行,并在人流大及華人主要出現的许多地方免费发送[88],也接受订阅(如香港)。内容除国际趣闻、生活讯息以外,也有相当篇幅宣传法轮功“真相”,新闻立场与中共当局对立。在香港,政府雖然加強了對其學員入境的審查,不過台、港兩地的法輪功學員仍可照常的往來。[來源請求]一般以团体旅游方式的访港旅客,都能轻易接触到此报纸。明慧网报道称导游会告诫游客仅在香港境内阅读,不能带回中國大陸,否则将有麻烦[89]。
- 此外,中共官方认为[90] 有法轮功组织以台湾为基地、采用美国的先进技术对中国大陆电视台的卫星电视信号进行了多次干扰,影响了一些中国大陆普通民众的正常电视接收,这一举动受到中国官方與部分社会舆论的谴责,但法轮功团体不承认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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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网
- ^ 凌曉輝. 萬迷之謎:法輪功發展之研究. 博大出版社. 2011-12-28 [2011-12-31引用]. ISBN 9789868520981 (中文(臺灣)).
這本書重點從信仰和科學兩個維度對法輪功現象進行了系統的研究,特別是澄清了中國政府帶著偏見批判法輪功時所造成的混亂概念。書中所挖掘和利用的基本上是第一手材料,包括李洪志先生已發表的全部講話文本、有關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調查材料、中國政府對法輪功進行鎮壓(強制取締)前後的媒體報導。為了深化對法輪功現象的理解,本書還探討了宗教復興、特異功能現象等當代人類的前沿課題。
相關條目
外部链接
法輪功相關網站連結
正面支持觀點
- 1998年上海電視臺對法輪功正面報導的新聞片段(中文)
- 殷惠敏:法輪常轉 功可敵國(中文)
- 朝鲜时报:中国籍朝鲜妇女为了儿子自由的抗争(英文)
- 新西兰先驱报:法轮功的胜利(英文)
- 大赦國際組織:结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英文)
- 国际人权观察:中国对法轮功的持续镇压(英文)
- 美国国会研究室:中国与法轮功(英文)
中国大陆官方及官方背景相關網站批評观点
- (英文) Chinese Health Qigong Association – Government sponsored Qigong association
- (英文) Condemn Falun Gong Cult, a series of anti-Falun Gong articles of the state-run Xinhua news agency
- (英文) China Association For Cultic Studies, Government sponsored anti-FLG presentation and recent news articles
- 凯风网(简体中文)
- 一位美国科学家眼里的“法轮功”(简体中文)
- 天鉴论坛(简体中文)
- 中国反邪教网(简体中文)
- 新华社:韩国《教会和异端》月刊:“法轮功”是邪教!(简体中文)
- 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批判法轮功专辑(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不倫不類與醜態百出—解析“世界法輪大法日”
中立观点
- (英文) The Rick A. Ross Institute's archives, vast collection of articles criticizing Falun Gong (including large numbers of PRC government sources)
- (英文) Falungong Part 1: From Sport to Suicide, Francesco Sisci, Asia Times, 27 January 2001
- (英文) 意大利新兴宗教研究中心:法轮功专题
- (英文) 人权观察:危险的打坐-中国的反法轮功运动
- (英文)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酷刑与残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虐待或处罚
- (英文) 美国国会605号决议案:确认中国政府连续11年对法轮功练习者的镇压
- (繁體中文) 佛光山與法輪功 ——《台灣立報》
- (繁體中文) 張清溪潛心練法輪 修身又渡人 ——《新台灣新聞週刊》
- (繁體中文) 中共與法輪功的"拉鋸戰" ——BBC中文網
- (繁體中文) 街頭的不幸 ——《新報》
视频资源
其他相關事件
- (简体中文) 關於法輪功成員被活摘器官的事件資料研究: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
- (简体中文) 视频资源:《伪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