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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余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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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余祐
大明兵部左侍郎
大清户部尚书
籍贯顺天府宛平县
字号字申征,一字中徽,号玉孺、燕香居士
出生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十月十六日
逝世清顺治十年(1653年)
亲属岳父 冯盛明
出身
  •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举人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刘余祐(1586年—1653年),字申征,一字中徽,号玉孺燕香居士顺天府宛平县(今北京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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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岁登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顺天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1][2]。曾任嘉兴登封河内县知县。天启二年(1622年)升刑部四川司主事,四年主考四川乡试,五年升刑部郎中,出为平阳府知府[3]。崇祯元年(1629年),升任河南副使[4],三年升右参政,四年升陕西按察使[5],本年仍保留河南按察使[6],五年丁母忧,七年起浙江按察使,兵备杭严,历山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应天府尹、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等职[7]

甲申之变,明朝灭亡,刘余祐附李自成满清入关后,又降清,仍授原官。顺治五年(1648年)任兵部尚书[8],次年加太子太保。顺治八年,改任刑部尚书[9],加少保[10]。顺治九年,官至户部尚书[11];顺治十年(1653年)因受贿被革职杖徒,永不叙用,不久卒[1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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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燕香斋文集》4卷、《诗集》6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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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通,祖刘寓,户部主事;父刘继祖,开封府知事。刘余祐娶涿州冯盛明长女为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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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刘余祐,曾祖通,祖寓,户部主事;父继祖,开封府知事。玉孺,春秋二房,癸巳十月十六日生。宛平籍山东滨州人,丙午八十二,会三十三,三甲一百二十名。工部政,授加兴知县,本年调补河南登封知县,辛酉调河内知县,壬戌升刑部四川司主事,甲子四川主考,升员外,乙丑升郎中,本年升平阳知府,戊辰升河南副使,庚午升右参政,辛未陕西按察使,本年仍保留河南按察使,壬申丁忧,甲戌起浙江按察使。
  2. ^ 清康熙刻本传钞本《宛平县志·目录》57-58:国朝 刘余祐,号玉孺,宛平人。公之先蝉联科第若中丞若兵宪若府掾若方伯若司理奇勋懋绩代有伟人暨公生有至性孝友着闻高才能文章。二十一举于乡,三十一成进士。筮仕浙之嘉兴令,有善政,因兴与邻邑争隐田,事久不决,毫米正之,为豪右所不与,调河南之登封,再调河内,其政事一如嘉兴日。用台荐,擢刑曹郎,典试四川,得人为盛。擢平阳守,解其急弦,予以宽简,民用以和。时魏阉擅国,天下皆立祠以媚之,公独否,几陷虎吻。会阉败得免,治行遂为天下第一,晋臬副,备兵大梁。寻迁秦臬,未赴,丁母夫人忧。服阕,补臬浙江,称杭严兵备,饬残刻吏,汰惰游兵,浙人迄今思之,祠诸名宦焉。越境平镇江巨��,号令明,战功最,公于是号能兵矣。厥后陟右辖,守太原,绳宗室之不法者,强暴以戢。转左辖,册唐藩,麾镇兵击流寇之侵轶者,南阳以宁。真授左布政,居省会,脩战守具,剂量兵食,开封赖以无恐,其功绩葢自灭镇江贼时肇之也。拜京尹,治留都,例陟通政使,遂以右司马出镇昌平,入协戎政,复以内艰去位。 世祖章皇帝时用人惟旧,稔知公贤,即家拜左司马,加职侟四级。戊子晋尚书,加太子太保,赐衣马帑金。辛卯调刑部,加少保。壬辰改户部,已而罢归。归三岁将有复起之诏,公适病痰而殒。计公之再出为侍郎也,缵旧章,定经制,皆可垂为法守。及其尚书刑部也,上疏订正五刑条例,法司不得上下其手,与夫免强盗之株连籍没速迯人窝主起解之期不致狱毙重投充生事之典,悉蒙俞旨允行,其惠及无辜者溥矣。
  3.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5卷
  4.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6卷
  5.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50卷
  6.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59卷
  7.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7331号
  8.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17610号
  9.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21260号
  10. ^ 清史列传 ,79卷 ,43
  11. ^ 清史稿校注 ,7册185卷 ,5497-5500
  12. ^ 清光緖十五年重印本《顺天府志·105卷》34:刘余祐 字玉孺,宛平人。明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历知嘉兴登封河内三县行取迁刑部郎中岀知平阳府累迁河南布政使应天府尹兵部侍郞福王时以余祐曾降附流贼李自成定入从贼案本朝顺治元年睿亲王定京师余祐投诚授原官六年加太子太保七年初设六部汉尚书擢余祐兵部尚书八年闰二月擢刑部晋少保十月调户部先是余祐任刑部时兴安镇緾兵任珍以疑擅杀妻妾惧罪行贿已而事觉十年二月法司勘问得实余祐革职杖徒永不叙用寻死著有燕香斋集八卷
  • 《清史列传》. 册10,卷79. 页754-75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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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陆献明
明朝嘉兴县知县
1617年-1619年
继任:
蒋允仪
前任:
邸存性
明朝河内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张枢
前任:
唐诘
明朝登封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袁致道
前任:
张维世
明朝平阳府知府
天启五年-崇祯元年
继任:
洪敷教
前任:
王心一
明朝应天府府尹
1638年-1639年
继任:
戈允礼
前任:
职务新创
兵部汉尚书
顺治五年七月丁丑-顺治八年闰二月甲寅
(1648年9月1日-1651年3月27日)
继任:
金之俊
前任:
党崇雅
户部汉尚书
顺治九年十月壬子-顺治十年二月辛酉
(1652年11月14日-1653年3月23日)
继任:
陈之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