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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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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傳記

Talk:赖利·穆尔 § 请求协助质量和重要度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2:01 (UTC)

Talk:孝穆纪太后 § 关于孝穆纪太后条目中明宪宗,万贵妃,纪太后和明孝宗历史记载的中立性与准确性
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关于纪太后生平部分的大部分内容是不是有点过于失去中立性和准确性了?包括万贵妃善妒迫害皇嗣,孝宗从小被隐瞒着长大,废后哺育孝宗,纪太后死因是被万贵妃害死,太监张敏帮着隐瞒孝宗存在,万贵妃企图毒死孝宗等等等等。这里面大部分要么来自一些道听途说的野史记录,要么就是来自清修明史的抹黑,对于这些历史人物都很不准确而且不公正。虽然它们这些历史记录现在也可以算是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了,但是否也应该分割一下,根据明实录一类的明朝正史开个段落写一写真实历史上发生的事情,和这些记录做一下对比和区分?毕��这也是个传记条目,把正史野史伪史混在一起编写,不管是对条目的阅读体验和参考价值都很不友好。--Yuechen Q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2:52 (UTC)
Talk:古淖文 § 我發覺唔知邊個將古淖文classify做澳門裔香港人

人哋不嬲都係澳門人,又“被香港人”,某啲香港維基用戶真係唔知醜--粵人非漢人留言) 2025年1月18日 (六) 10:49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 § 新旧селище

有点奇怪,乌维里原市级镇变为селище(现译为“镇”)后,原先的селище(译为“乡村居民点”)也是沿用叫селище。法律上好像说新селище的人口至少要有五千人,可是旧селище是比“村”还小的。例如萨多韦 (科诺托普区),乌维里还是称为селище,虽然人口只有70人。我以为旧селище的会被称为поселення,但好像并不是这样的。不知道谁有更准确的信息?--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0月16日 (三) 22:38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更改。(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朴正熙遇刺案 § 征求意见

请求评级--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1:39 (UTC)

Talk:中美建交公报 § 公报第四条中文引用应该使用原文

该公报有中英两个正式版本,两个版本均由双方签字,均有效力。中英文版本应该使用原文。而中文原文是(来自美国AIT):“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国虽然现在不同意这种写法但也尊重了原文。

这也是中国政府公开的版本。但目前本词条写成:“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认识到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这就篡改引用原文了。

至于其争议,自然可放在后文讨论而非篡改引用原文。--Sohardtohavename留言) 2024年12月30日 (一) 23:32 (UTC)

Template talk:朝鮮半島的民族 § 關於朝鮮民族的分支

目前我打算放上,但有其他用户表示疑虑的地方:

朝鲜民族分支[1][2]

其實我還找到了其他資料,但是由於客觀上的問題沒放上來。

参照了以上有关朝鲜半岛各地朝鲜族在基因上差异[1][2]的资料,以及考虑到朝鲜半岛各地朝鲜族在語言上文化上(以及)等方面的大同小异後,我才放上去的,并非突然的就原创认为說 不同方言 or 不同地区 的朝鲜族就是不同的朝鲜族支系。--Nkywvuong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04:25 (UTC)
Template talk:PRC admin/ref § 编辑请求 2025-01-05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相关参考网站失效,请求临时将网页更换为[1],以确保参考文献能正常访问,等国家统计局出了类似此前的统计网页后再重新替换或设计新模板。—FradonStar🖋️ 2025年1月5日 (日) 04:42 (UTC)

Talk:多夫亨克 (伊久姆區) § 译名
先前讨论。“多夫根克”、“多夫亨克”、“多夫亨凯”等译名,征询更多意见。目前多夫亨凱 (伊久姆區)多夫亨凱戰役条目的名称未妥善处理。--YFdyh000留言) 2025年1月5日 (日) 17:34 (UTC)
Talk:昌都战役 § 戰役地點的用語中立性

@Wengier战役地點寫朵麥基巧(今昌都)為宜。中立性是維基百科的三大支柱之一,高於常用性。1918年,西藏噶廈在第二次康藏糾紛中奪回了昌都地區,朵麥基巧即移駐昌都。此處稱藏語的朵麥基巧,表示戰前此地屬藏方控制,若稱漢語的昌都,則暗示戰前此地屬於漢人,這是一種潛在的偏見。正如福克兰战争若稱「馬島戰爭」則有中立性問題,因戰前英國稱福克蘭群島,而阿根廷稱馬爾維納斯群島。說戰役地點是「馬島」,暗示這是阿根廷領土。中立的作法是戰役地點寫戰前此地實際控制方稱呼。另一例是天京之變,雖然當時清朝不稱天京,但實際控制方稱「天京」。--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23:19 (UTC)

Talk:菲律賓自治邦 § 有關條目命名的問題

@Ericliu1912還請解釋為何移動。我看了一圈以後,感覺原名“菲律賓邦”較為合適,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條目裏的用詞都是“邦”而非“自治邦”。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13:12 (UTC)

Talk:法拉欣 § 关于"费拉"与"法拉欣"的消歧义以及条目名称问题


法拉欣 条目指代的是 “费拉不堪” 这一词汇中的费拉——即古埃及灭亡后,仍然生活在尼罗河的佃农

至少是简体中文语境中,通常使用 费拉 指代 法拉欣 ;如果您使用繁体中文,也烦请您表达看法


同时,是否应该移动这两个条目,比如:法拉欣 -> 费拉(文化概念) ;费拉 -> 费拉(地名)--LazaruX512留言) 2025年1月16日 (四) 02:39 (UTC)
Talk:孝穆纪太后 § 关于孝穆纪太后条目中明宪宗,万贵妃,纪太后和明孝宗历史记载的中立性与准确性
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关于纪太后生平部分的大部分内容是不是有点过于失去中立性和准确性了?包括万贵妃善妒迫害皇嗣,孝宗从小被隐瞒着长大,废后哺育孝宗,纪太后死因是被万贵妃害死,太监张敏帮着隐瞒孝宗存在,万贵妃企图毒死孝宗等等等等。这里面大部分要么来自一些道听途说的野史记录,要么就是来自清修明史的抹黑,对于这些历史人物都很不准确而且不公正。虽然它们这些历史记录现在也可以算是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了,但是否也应该分割一下,根据明实录一类的明朝正史开个段落写一写真实历史上发生的事情,和这些记录做一下对比和区分?毕竟这也是个传记条目,把正史野史伪史混在一起编写,不管是对条目的阅读体验和参考价值都很不友好。--Yuechen Q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12:52 (UTC)
Talk:默勒布勒姆县 § 是否���“马拉普兰”这种译法?

@BigBullfrog如题。如果没有的话,那下面也得改。此外,可以检查一下页面内其它译为“马拉……”的名称。--Ma3r铁塔) 2025年1月25日 (六) 16:48 (UTC)

語言及語言學

Talk:默勒布勒姆县 § 是否有“马拉普兰”这种译法?

@BigBullfrog如题。如果没有的话,那下面也得改。此外,可以检查一下页面内其它译为“马拉……”的名称。--Ma3r铁塔) 2025年1月25日 (六) 16:48 (UTC)

數學、科學與科技

Talk:娜罗虫 § 关于“周小姐虫”、“伪那罗虫”是否应当重定向为“那罗虫”的讨论

那罗虫属、周小姐虫属、伪那罗虫属共属那罗虫科。周小姐虫属是在1997年基于原属于那罗虫属的长尾那罗虫建立的,并且在2019年描述了该属的另外一个新种Misszhouia canadensis,目前的鉴别特征包括较长的尾甲和头尾甲光滑的侧缘(参见《THREE NEW NARAOIID SPECIES FROM THE BURGESS SHALE, WITH A MORPHOMETRIC AND PHYLOGENETIC REINVESTIGATION OF NARAOIIDAE》)。伪那罗虫属则在2003年基于来自捷克的标本描述(参见《 Trilobite fauna of the Šárka Formation at Praha – Červený vrch Hill (Ordovician, Barrandian area, Czech Republic)》)。

2020年对那罗虫科的系统发育显示上述两属应当归入那罗虫属(参见《PHYLOGENETIC RESPONSE OF NARAOIID ARTHROPODS TO EARLY–MIDDLE CAMBRIAN ENVIRONMENTAL CHANGE》)并且将周小姐虫作为那罗虫属下的亚属处理。所以请问上述两属的条目是否应当重定向到那罗虫条目下,并对目前那罗虫条目进行扩充?--L aioaraN留言) 2025年1月18日 (六) 17:12 (UTC)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Lolly Talk § 厂牌

Herbertman认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版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

Talk:仲夏夜之淫梦 § 提案:《仲夏夜之淫梦應有適當篇幅介紹114514》徵求意見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1/14#114514討論出主流共識看似是類似114514重定向到本頁的「114514錨點」,但問題「114514錨點」或「114514章節」已經數度被刪除,造成AFD共識架空。我主張需要有本頁共識鞏固114514內容的收錄否則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1/14#114514的兩萬字討論將化為烏有 浪費社群資源。

所以提案《仲夏夜之淫梦應有適當篇幅介紹114514》,希望能獲社群共識,以免浪費AFD資源。--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1月21日 (二) 02:45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 § 新旧селище

有点奇怪,乌维里原市级镇变为селище(现译为“镇”)后,原先的селище(译为“乡村居民点”)也是沿用叫селище。法律上好像说新селище的人口至少要有五千人,可是旧селище是比“村”还小的。例如萨多韦 (科诺托普区),乌维里还是称为селище,虽然人口只有70人。我以为旧селище的会被称为поселення,但好像并不是这样的。不知道谁有更准确的信息?--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0月16日 (三) 22:38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西藏和平解放 § 关于本条目之命名问题

为避免再发生移动战、编辑战、回退战,现烦请对条目之名称有建议之人士可在此提出观点。
目前有如下可能的候选名称:

  • 西藏和平解放
  • 人民解放军进藏
  • 中国吞并西藏

各位可根据自己支持的命名进行商议,若有其他可能的名称可用(~)補充来标记。--花开夜留言) 2024年12月30日 (一) 06:46 (UTC)

Talk:中美建交公报 § 公报第四条中文引用应该使用原文

该公报有中英两个正式版本,两个版本均由双方签字,均有效力。中英文版本应该使用原文。而中文原文是(来自美国AIT):“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国虽然现在不同意这种写法但也尊重了原文。

这也是中国政府公开的版本。但目前本词条写成:“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认识到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这就篡改引用原文了。

至于其争议,自然可放在后文讨论而非篡改引用原文。--Sohardtohavename留言) 2024年12月30日 (一) 23:32 (UTC)

Talk:赖利·穆尔 § 请求协助质量和重要度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2:01 (UTC)

Talk:杀人 § 殺人的定義

條目的第一句話:���殺人是人類個體或群體導致其他個體或群體死亡的行為。」,所以依照這句話的含意可以得到一個不證自明的結論:

生小孩(繁殖)就是殺人

換句話說就是:

一對父母(人類群體)導致他們的所有後代(其他群體)死亡的生小孩行為

所以這符合條目第一句殺人的定義。因為在目前的科技之下還無法使任何人長生不死,因此這對父母所生下的所有後代必然都要經歷死亡。反過來說,若這對父母不生小孩,就必然不會有任何新的後代需要面對死亡。

如果說安樂死在某些情況下(加工自殺)被視為殺人,那麼生小孩的行為也應被視為殺人,這是依照條目第一句話的結論。如果生小孩不是殺人,那麼條目對殺人的定義就應該有所修正。--Justin545留言) 2025年1月16日 (四) 13:31 (UTC)

宗教與哲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小沈阳 § 关于繁体“小沈陽”

有资料可以证明“小沈阳”的繁体是“小沈陽”吗,我记得他曾经在歌中唱过“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参见Wikipedia: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17年5月#小瀋陽。--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Talk:中国新闻周刊 § “周刊”与“週刊”

以繁体模式浏览本条目,基本使用“周刊”,但也有一处“週刊”,似应统一用词。查繁体來源发现“《中國新聞周刊》”[2][3]与“《中國新聞週刊》”[4][5][6]都有使用,其中陆委会虽然使用“中國新聞週刊”与“鏡週刊”,但也用了“《商業周刊》”,卓越新闻奖基金会使用“中國新聞周刊”,却也使用“《時代》週刊”。应以哪个写法为准?——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29 (UTC)

Talk:赖利·穆尔 § 请求协助质量和重要度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2:01 (UTC)

Talk:李凯尔 § 凯尔·安德森 还是 李凯尔?

你好,我留下一个主题是因为我有一个问题.我对文件中写 “凯尔·安德森 ”的部分很好奇,不过考虑到他是在中国入籍的,我觉得文件标题写成 “李凯尔”也不错。考虑到国际篮球联合会将他的名字注册为 “李凯尔”,我认为将文件标题定为 “李凯尔”是安全的。 请原谅我使用了翻译器,因为我不太懂中文。--YellowTurtle9留言) 2025年1月5日 (日) 11:02 (UTC)

Talk:杀人 § 殺人的定義

條目的第一句話:「殺人是人類個體或群體導致其他個體或群體死亡的行為。」,所以依照這句話的含意可以得到一個不證自明的結論:

生小孩(繁殖)就是殺人

換句話說就是:

一對父母(人類群體)導致他們的所有後代(其他群體)死亡的生小孩行為

所以這符合條目第一句殺人的定義。因為在目前的科技之下還無法使任何人長生不死,因此這對父母所生下的所有後代必然都要經歷死亡。反過來說,若這對父母不生小孩,就必然不會有任何新的後代需要面對死亡。

如果說安樂死在某些情況下(加工自殺)被視為殺人,那麼生小孩的行為也應被視為殺人,這是依照條目第一句話的結論。如果生小孩不是殺人,那麼條目對殺人的定義就應該有所修正。--Justin545留言) 2025年1月16日 (四) 13:31 (UTC)

Talk:2025年亚洲冬季运动会 § 我認為此條目不需列出贊助商

我認為此條目不需列出贊助商,若是可以,想刪除"贊助商"段落的內容--Wolfch (留言) 2025年1月25日 (六) 02:54 (UTC)

中國大陸建築物的Freedom of panorama問題

最近有commons管理員在上海環球金融中心及金茂大廈等照片的作者處加上建築師名字,例子見[7][8][9],他的理由是commons中國大陸Freedom of panorama[10]提到︰中國大陸著作權法[11]第二十二條第十項指出「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因此他認為建築物也屬於藝術作品,須根據著作權法加上建築師名字,否則有機會因為違反Freedom of panorama規定而被刪除。現在請問大家對此有何意見,中國大陸的建築物是否屬於藝術作品?—Baycrest (作客) 2016年4月2日 (六) 14:47 (UTC)[回复]

就算是藝術作品,作者名稱與作品名稱也應該寫在原始擋的Description(描述),而不是Author(作者),除非這照片是建築師自己拍的,Author是屬於拍攝者的,畢竟這不是「金茂大樓」,而是「金茂大樓的照片」。-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4月2日 (六) 15:05 (UTC)[回复]
第22条第10款是“合理使用”条款,针对的是公开展出的艺术品,建筑物应该不算数。拍摄者才是作者。--Kuailong 2016年4月4日 (一) 21:16 (UTC)[回复]
如果他非要主张建筑物是艺术品,那照片不是还得删除。commons不允许合理使用啊。--Kuailong 2016年4月4日 (一) 21:21 (UTC)[回复]
我也認為22-10針對的是藝術作品而不是建築物。但這位管理員反而認為若建築物不屬於藝術作品,那麼中國大陸建築物就沒有Freedom of panorama[12],也就是說所有現代建築物照片都不可以上傳到commons,而只可以合理使用。另外,原來最近的確有金茂大廈照片被提刪,理由正正就是沒有加上建築師名字,後來在作者欄補上建築師名字才獲保留[13]。—Baycrest (作客) 2016年4月5日 (二) 15:24 (UTC)[回复]
Commons倾向于将第22条第10款解读为freedom of panorama而非合理使用,这貌似是作为共识写进c:COM:FOP中的。另见天安门城楼毛泽东肖像及其删除讨论。--Wcam留言2016年4月5日 (二) 15:40 (UTC)[回复]
2014年一则新闻《山寨“狮身人面像”究竟是否违法》中提到: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室外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理使用”;法院审理“天坛大佛”被印在电话卡一案认定这一做法属于“合理使用”。注意这里所说的“合理使用”概念比我们经常说的合理使用宽泛的多,建筑物照片用于商业用途也是被许可的。--Wcam留言2016年4月5日 (二) 16:05 (UTC)[回复]
c:COM:FOP並不是共識,只是各編者自行翻查有關法律而匯編而成的參考資料,因此若裡面的資料有錯誤,誰都可以指明出處去更改的。看過[14]裡面的關於天壇大佛的一段,似乎最高人民法院也認為拍攝並出版室外藝術作品(包括建築物)照片是合法的,更沒有要求必須加上藝術作品作者(建築師)名字,那麼該commons管理員為照片加上建築師名字的做法應該是沒有必要的了。—Baycrest (作客) 2016年4月11日 (一) 15:18 (UTC)[回复]
那位管理員(其實是行政員)Jameslwoodward在我向他解釋後仍是認為最高法院那個案件只屬於合理使用以及中國大陸現代建築物圖片必須在作者處加上建築師名字。他更要求我在自己的有關圖片加上建築師名字。如果大家仍是不太關心此事,以後上傳中國大陸現代建築物圖片就必須在作者處加上建築師名字,否則會被Jameslwoodward提刪了。—Baycrest (作客) 2016年4月13日 (三) 16:10 (UTC)[回复]
那麼建築師名字是要寫在Description(描述)欄位,還是Author(作者)欄位?-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4月13日 (三) 17:58 (UTC)[回复]
這個我認為應待確定必須加上建築師/作者名字後才爭取把建築師/作者名字寫在Description(描述)欄位。我隨便在上海市及commons的上海gallery已經找到一些不易找到建築師/作者名字的圖片,這些圖片按Jameslwoodward對FOP的解釋很有可能會因為沒有寫出名字而被提刪,特別是雕塑類圖片最不容易找到作者名字。有關討論見[15]Baycrest (作客) 2016年4月14日 (四) 09:52 (UTC)[回复]
大多数雕塑其实很好找作者名字的,一般都在雕塑附近角落或雕塑侧面/背面某不显眼的地方。但是一般拍照的时候绝大多数人不会去关注这些不显眼的名牌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4月15日 (五) 09:02 (UTC)[回复]
��认为建筑师姓名如果能找到应当尽量加上,如果没有也最好不要因此提删。因此Baycrest您主张的观点不应当是反对标注甚至是移除建筑物作者信息,而应主张图片在缺少这些信息时应当容许讨论是否可以不被删除。似乎是您刻意删除建筑物作者信息的行为引发了Jameslwoodward的不满。--Wcam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17:36 (UTC)[回复]
那麼書生認為應該為上面幾張圖片找回建築師或作者名字,否則限期提刪?作為commons管理員,請清楚說明你的立場,不要模棱兩可。Wcam,若法律許可,是否標示建築師名字完全是上傳者的自由,我則認為名字最好是放在category或者gallery頁,因為這些頁面才是補充相關資料的地方;若法律不許可,即必須標示名字的話,該條文也沒有規定標示名字的地方,正如上面也有人說可以寫在description。我比較著重法律如何規定。在我刪除建築師名字前那位james已經在執行他自行解讀的法律意思,事前沒有討論,因此未有新共識前,應按照多年來不需標示名字的做法,回退james的編輯。—Baycrest (作客) 2016年4月25日 (一) 18:47 (UTC)[回复]
@Baycrest 我作为commons管理员,在IRC上了解到这个讨论。我必须支持Jim的做法。对于任何摄影作品,这作品便是摄影内容的衍生作品,需要尊重作品内容的所有版权。FOP只是给“尊重作品内容的所有版权”一个例外。中国著作权保护法明确写着“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对于被衍生作品,需要指明作者的条件仍然存在,不可否认。对于过去没注明作者这错误的做法,只因大多国家没有需要著名作者,上传者与管理员没有仔细阅读各个国家法律,没有了解这特殊需求罢了。但对于我们管理员,下不为例,不回因过去的“误解”支持以后错误的注明。--Zhuyifei1999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3:42 (UTC)[回复]
在中文维基百科上,没有注明来源,但可以找到来源的条目不会被删除。如果某位用户为这些条目加来源,你能回退掉,说“加不加来源是编者的自由”、“反正过去很少有人帮助别人加来源”吗?--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4:13 (UTC)[回复]
首先,维基共享资源与维基百科有本质上对自由版权需求的不同:维基百科的目标在于成为一个百科全书,换句话说,提供信息,因此根据当地(国家)法律接受合理使用,在版权要求上并没共享资源严格;共享资源目标在于提供多数国家可以自由使用的媒体,因此在版权上要满足多数国家,在版权问题上强制要求注明来源(说自己拍的常以c:COM:PCP删除)。其次,关于你的问题,按照维基共享资源惯例,这是不行的。加不加来源不是作者的自由,而是强制的;如果一个问题,提出来,是错误的,就得改正,过去的人怎样,不是回退的理由。--Zhuyifei1999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4:52 (UTC)[回复]
很高興有懂中文的commons管理員願意認真討論此話題。Zhuyifei1999,我在commons上傳超過一千張照片,從沒有一張照片因侵權被刪除,我是非常尊重版權和commons政策的。我也知道對於有問題照片,commons多是從嚴處理、甚至寧枉勿縱的。我上面已說了我比較着重法律如何規定,若法律許可,是否標示作者名字當然完全是上傳者的自由,正如上傳享有FOP的地區的照片,是不需要標示作者名字。若法律不許可而須標示名字,也沒有規定標示名字的地方,因此james把建築師名字寫在Author欄位顯然沒有理據,也誤導其他使用者以為建築師是照片的作者,當然需要回退。另外我也找到達師提供的1999年永定土樓紀念章案[16]來細閱,發現法院也沒有要求該衍生作品必須加上建築師名字。還有,若最後commons規定中國大陸建築物及立體藝術作品必須加上作者名字,那麼上面8張照片的第2張,類似的照片不太可能找到作者名字,是否應當刪除?其他7張照片又如何處理?—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13日 (五) 09:07 (UTC)[回复]
首先,我同意你关于若法律许可的观点。但作为一个受版权保护中的建筑作品,作者本身就有相应的改编权(《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条)。摄影本身是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独创性在于拍摄角度、感光度、光圈值等),但都属于这摄影作品题材的衍生作品,而衍生须尊重原作品的改编权,并获得这“独创性”的著作权。因此衍生作品的著作权由原作者与衍生作者共同享有,把原作者加入“Author”当然不过分。况且内容写明Adrian Smith为Architect(建筑师),而非Photographer(摄影师),无歧义,不会误导。关于永定土楼纪念章案,由于操作系统原因,我不能看你链接的原文,但简单搜索发现,被告林田耕并非原作者林逊之,因此不享有纪念章的任何著作权。被告的使用也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四节第二十二条所述的任何一条,因此被告侵犯了原告纪念章的设计者钟格林“独创性”的著作权,赔偿理所应当。并且这著作权曾福建省版权局申请登记并获准。上文提到《山寨“狮身人面像”究竟是否违法》,狮身人面像的制作发生在古埃及,早就超过了(按照中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一条)的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因此,任何复制(“山寨”)、改编等不违反著作权法。--Zhuyifei1999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08:20 (UTC)[回复]
關於永定土樓紀念章案[17],我的理解正好相反,鐘格林根據永定土樓建築物創作了衍生作品紀念章,獲法院及版權局確認他享有永定土樓衍生作品的「獨創性」著作權,並確認他有權生產永定土樓衍生作品及從中獲利,說明法院確認衍生作品作者可以不經建築物原作者同意而享有著作權。而紀念章也不可能會署有建築物原作者的姓名,即法院也同意衍生作品沒有署有建築物原作者的姓名也是22-10所指的合理使用範圍。對於超過五十年著作權保護期的建築物及藝術作品,大家應該都沒有爭議的。另外,留意到你已提刪上面第2張由書生在2005年上傳的錨作品照片。
相信你對有關法律的了解絕對比我多。若如你所說「衍生作品的著作權由原作者與衍生作者共同享有」,是否表示衍生作品作者沒有權利單方面決定該衍生作品可以用甚麼方式再授權出去,也就是說中國大陸是沒有FOP?—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15日 (日) 05:03 (UTC)[回复]
再補充一下,上面獅身人面像案例重點不是超過五十年著作權保護期,而是內文的天壇大佛電話卡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也認為把天壇大佛複製到電話卡屬於22-10所指的合理使用範圍。至於把原作者加入作者欄的問題,待釐清FOP問題再討論。—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16日 (一) 05:02 (UTC)[回复]
首先,我不是从事法律方面的,这一部分是我个人看法。刚看了一下天坛大佛电话卡案,我并不认为法院认为在两个案子中,不署名作者是完全恰当的最佳方案。在永定土楼纪念章案,由于林逊之并不是案件一方,争议点不在于是否纪念章的设计触犯了林逊之对于这土楼的著作权,而在于林田耕是否触犯了钟格林对于纪念章“独创”的设计的著作权。而后者超出了法院当时审理范围。同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写明“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可以排除在“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之外。而你也说了“而纪念章也不可能会署有建筑物原作者的姓名”,也就是在纪念章上印原作者姓名不现实,因此,我并不认为,假如林逊之告钟格林触犯了他对土楼设计的著作权,他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关于天坛大佛电话卡案,同样,由于电话卡之小(相比出版的文章)《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给了一个例外。同时,原告缺少“是天坛大佛雕塑作品的作者”的证据,与“因被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因此,法院完全有理由认为被告在电话卡上印天坛大佛侵犯原告可能(因无证据)对天坛大佛的著作权。
但对于维基百科与维基共享资源,情况并没有那些案子这么简单。维基共享资源的图片是自由使用的,也就是说,维基共享资源无法限制用户如何使用上面的照片,因此不能排除用户的使用给原作者带来经济损失。并且,由于使用方式多样(可以把照片加文章出版),无法断定“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因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不能提供须指明的例外。而照片的描述页完全可以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我所说“衍生作品的著作权由原作者与衍生作者共同享有”仅表明,在一般情况下,“衍生作品作者没有权利单方面决定该衍生作品可以用什么方式再授权出去”。但FOP提供的是这权力,前提是要满足FOP的条件。假设我拍一张金茂大厦的照片,Adrian Smith仍然对照片中金茂大厦的设计有著作权,但任何如果我在照片内或附近(就像上文所说,法律没写清)“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Adrian Smith就无权干涉我对我这照片(衍生作品)的再授权,在满足(《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不损害Adrian Smith的合法利益的前提下。--Zhuyifei1999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11:05 (UTC)[回复]
你提供的天壇大佛電話卡案文章,似乎直到終審,法院都沒有考慮過第十九條的問題。而法院也強調「只要是不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都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但也沒有就「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作出解釋。
作為保險措施,我接受commons以較高標準看待上傳的照片。我也留意到原來commons早在數年前已有同類照片因為沒有標示名字而被刪除,例如這個這個。那麼以後新上傳的照片若沒有標示作品名稱或原作者名字應如何處理?已往的照片呢?也就是說中國大陸的FOP並不是完全自由,而是有一些限制的,這或許需要在commons有關頁面更詳細說明,讓其他人更易明白。
另外,commons會接受flickr等其他網站的自由版權照片,但這些照片通常都不會標示作品名稱及原作者名字,並沒有滿足FOP的條件,即使在commons圖片頁補回資料也不會改變照片在flickr上傳時的法律狀態,commons是否還可以接受這些照片呢?例子見下面。—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17日 (二) 09:16 (UTC)[回复]
File:Shenzhen Apartment.jpgFile:Shanghai 2020.jpg 已提删,其余我加了设计单位,确认准确的设计人并不现实。Flickr上的许可条例只能代表在衍生作品的“独创性”的自由,但仍必须原作版权。新上传的照片与以往的照片,发现了,能署名就尽量署名;不能的,得走提删程序。我支持在共享资源增加更详细说明,但最官方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我找到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但简单搜索(包括百度“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英文”)并未找到一个合适的英文版(最好是官方的)放去讨论。 --Zhuyifei1999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0:07 (UTC)[回复]
你提刪File:Shenzhen Apartment.jpg的理由,就是照片拍攝者在沒有在照片標示作品名稱及原作者名字,但這7張照片在flickr全部都沒有標示作品名稱及原作者名字,即使你現在於commons圖片頁補回資料也不會改變照片在flickr上傳時的法律狀態,這7張照片依然沒有滿足FOP的條件。這也代表以後commons不能接受沒有標示作品名稱及原作者名字的flickr等其他網站的相關照片,建議製作像Template:FOP-buildings-category warning的模板提醒其他人注意。—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20日 (五) 06:12 (UTC)[回复]
Flickr 上的版权状态我无权管,也没必要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状态);需要的是,尊重原作品版权(加了署名),与保证衍生的自由版权(Flickr上的许可条例)。如果你说“這7張照片依然沒有滿足FOP的條件”,请问对于我们与照片的再利用者来说,使用这照片,侵犯了版权的哪方面(或者在何处没满足FOP条件)?至于那个模板,我加在了c:Category:Buildings in China --Zhuyifei1999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1:08 (UTC)[回复]
不是很明白怎樣隻眼開隻眼閉。舉例說,一張沒有滿足FOP條件照片直接上傳到commons,若被發現就會被提刪;那麼這張照片先上傳到flickr,仍然是沒有標示名字,然後再從flickr轉載到commons,依你說commons作為再利用者沒有侵犯版權,這張照片應該不會被提刪了?已看到c:Category:Buildings in China內的模板。那麼中國大陸的FOP其實應該是Not OK,最少也是符合條件才OK?—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20日 (五) 16:26 (UTC)[回复]
我得意思是说,commons作为再利用者已经满足了FOP的条件(我加了署名)。其余的,如File:Shenzhen Apartment.jpg,因没有署名,不满足FOP条件,于是侵犯了版权,提删。Flickr上有没有署名只影响flickr有没有侵犯版权,不影响维基共享资源有没有侵犯版权。影响共享资源有没有侵犯版权只有Flickr上的许可条例(衍生作品版权)与中国法律(原作品版权;已署名,满足FOP条件)。COM:FOP我加了一句强调。正如Shizhao所说,一般找到原作者或组织并不难;所以变成Not OK有点太过分否决了。--Zhuyifei1999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17:12 (UTC)[回复]

关于建筑作品是否FOP可参考1999年永定土楼纪念章案,原告对土楼的利用被认为是合理使用。建筑的原作者不是著作权人,肯定只能标注在description里。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4日 (三) 06:46 (UTC)[回复]

中文是否就是指汉语

三个问题:

  1. 中文是否就单指汉语或汉字?还是包含藏文、蒙古文、维吾尔文等中国的语言文字。
  2. 繁体中文是否是繁体汉字的错误表达?(简体中文是计算机术语,早期指Windows的语言版本)
  3. 繁体中文是否应该移动至繁体字?--Fxqf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14:56 (UTC)[回复]
  • 關注。--地底深山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17:24 (UTC)[回复]
    1. 不包括。
    2. 显然不是,来源请求。
    3. 二者概念并不等同,繁体中文指的是用繁体字书写的中文。—Chiefwei - - 2016年4月27日 (三) 02:26 (UTC)[回复]
  • (-)反对1.包含,中文是指中國國民所屬種族使用的語言及文字系統,舉例而言,粵語雖然文字系統跟目前的通用漢文有所差異,還是被歸入中文 2.繁體中文並不是繁體漢字,而是相對於簡體中文創造出來的名詞,實際上的名稱是正體漢字 3.要移動也是移動到「正體」開頭的條目或者是「漢」字開頭的條目--核斯留言2016年5月5日 (四) 11:43 (UTC)[回复]
  • (~)補充目前藏文蒙古文之類一堆種族的語言並不被認可是中文的理由,是因為通用性及習慣性,中國有90%都是漢族,原本使用的文字系統就是漢文,口語系統也是漢文,在中國從1912年被建立以後自然而然也就升格為中國文了。北京話當代很多人認為那就是滿文演變而來,這點沒有去求證,以上發言大多基於常識及推論並非直接參考書面或網路資料。--核斯留言2016年5月5日 (四) 11:49 (UTC)[回复]
  • 当时说这句为什么英语是英语,西班牙语是西班牙语,但汉语就变成“中文”了其实意思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只会说“中文”,不会说“汉语”了,我其实觉得中文维基百科应该是汉语维基百科。当然,这两个字只是表象,真正让我感慨的还是那些“在北京……在台湾……在伦敦……在X月Y日”这样的开头,或是“这,真是道田君造的刀啊”这样的结尾,或是中间穿插“进行”、“加以”这类虚动词,或是“他和他的父亲”,“他和他的儿子”,“他和他的弟弟”,亦或是“他成为一名工程师”,“一个家是最温暖的港湾”。会像上面这样说汉语的人越来越多,知道这些话到底有什么古怪的人越来越少。我虽有意识地竭力避免这些,但垂老之躯,又能改得了几个,说得了几句。--7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8:44 (UTC)[回复]
我認爲中文不該包括藏文、蒙古文、维吾尔文等。如果中文該“包含藏文、蒙古文、维吾尔文等中国的语言文字”,那麽英文該包含威尔士语,蘇格蘭蓋爾語,低地蘇格蘭語和愛爾蘭語。如果你説英文是英格蘭的语言,跟中文不同,那麽廣東話就不是中文。但是,如果那些语言是方言的話就不同了。 George Leung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00:29 (UTC)[回复]
英文指英格蘭的語言(學過英文稍微套一下字根也知道),英國正式名稱漢譯後是聯合王國,聯合王國包含愛爾蘭、英格蘭、蘇格蘭等。@George LeungWIKI有相關條目和模板可以參考資料,也不會有人因政治問題跑去變造資料,可以找時間自己去參考。,嫌麻煩也可以直接看語系介紹。--核斯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01:39 (UTC)[回复]
@核斯我衹是用英文來做例子,來説爲什麽中文不該包括藏文、蒙古文、维吾尔文。很多國家都有少數民族,如西班牙(有巴斯克人)、俄羅斯(有車臣語),但它們的語言最多是包括方言。George Leung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23:07 (UTC)[回复]
@George Leung讓我試圖把問題簡化吧!中文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語言:口語「普通話」+書面「簡體字」,而香港的官方語言即「兩文三語」:書面「漢文+英文」,口語「粵語+普通話+英文」,澳門則是要追加「粵語」「葡萄牙文」,廣西要追加「壯語」,蒙古有「蒙古語」,西藏有「藏文」。(~)補充可以把漢語做為一個主要語系,最開始創詞彙的時候就不是問這個東西是不是中國,CHINA是一個地理位置上的籠統統稱,從某地進口的瓷器變成專指瓷器的生產地:「中原地區的國家及民族」,再因主要民族的流變變成專指漢族跟漢語,再因政治跟國家的流變把剩下少數民族強行括弧起來,結論:「CHINESE指漢語語系下所有的文字和語言」「中文指中國官方語言」。--核斯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0:55 (UTC)[回复]
囧rz……漏掉新疆官方語言了,不過這樣整理完,中國的族裔問題真的蠻嚴重的,獨立運動或者起義事件,跟非中文區幾乎畫上等號,比較常見的有蒙古新疆西藏。--核斯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1:11 (UTC)[回复]
您自己也说您的发言仅仅「基于常识及推论」,而没有查阅任何资料。事实上,查阅任何一部工具书,书上都会告诉你,中文「特指汉族的语言文字」。—Chiefwei - 2016年5月13日 (五) 01:45 (UTC)[回复]
啊,我不知道這是一個大地雷,因爲我是從香港來的加拿大人。對不起!George Leu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02:04 (UTC)[回复]
您没有必要道歉,相反,强行把语言话题政治化才显得很奇怪。—Chiefwei - 2016年5月13日 (五) 02:44 (UTC)[回复]
@Chiefwei語言一直都會跟政治有關係,切不開,語言永遠無法跟權力以及公眾事務分家(政治學的定義比較分歧,你要說這是錯也可以),雖然沒看參考資料,但結論推導出來跟實際是實差也沒有多遠了。然後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回應的地方,等我感冒好了再說。--核斯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03:55 (UTC)[回复]
您有您的看法我可以尊重,但这里是维基百科不是论坛,维基百科不能接受没有可靠来源支持的个人意见,您的看法可以去更合适的地方发表。—Chiefwei - 2016年5月14日 (六) 04:03 (UTC)[回复]
@Chiefwei我覺得我的理解能力應該不至於讓我把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看錯,不排除看漏,除非我真的感冒到太累了影響到理解能力。然後我累到忘記簽名了--核斯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04:56 (UTC)[回复]

討論我對別人之間、別人對我之間(維基百科上每個人)面對條目在關注度上問題

長久以來,我一直對「關注度」感到恐懼,因此在創建條目之前會謹慎再三地確認,以避免不符Wikipedia:关注度Help:關注度)而被刪除,深怕白寫。

後來,我認為這樣長久下來反倒成為阻力,姑且不說是個人的心理因素,就討論對「關注度」的正確認知且符合當前情況(指每個人一致認同的關注度)去看待,試著討論是究竟別人濫用關注度做為提刪藉口,還是作者在創建條目時對關注度有錯誤觀念的問題?否則的話,掌握不到關注度,始終會處於「不明白是誰(提刪人或作者)的問題」這種心理上阻力。

也就是說,Wikipedia:关注度Help:關注度)還不足以釐清我提出的這些問題,除了讓自己與其它每個人對關注度有相同的認知與正確的使用觀念,自己也還得學會辨別是在什麼情況下(包括辨別對方)提刪才算濫用關注度,以及自己去判斷對條目編輯是在什麼情況下(包括對方寫的條目)才算是胡亂引用關注度去添加關注度模板

以上問題,很歡迎各位討論,不過依我個人所提出這些問題來看,不太希望得到敷衍回應,比如說:回應忽視維基百科的規則、叫我再回去看Wikipedia:关注度Help:關注度),這些不是我重視與期望的討論方式與回答態度,因為我要討論的是我對別人之間、別人對我之間(也就是「維基百科上每個人」)面對條目在關注度上問題,舉凡自己創建條目的內容不符關注度、對別人條目編輯(包括掛關注度模板)、關注度提報關注度提刪……等等,所以拿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Wikipedia:关注度Help:關注度)回答並不適合,如果你覺得適合,我可以告訴你說:「規則是死的,人做的事情是活的。」

我很有感觸地說,創建條目被巡查員有巡過,不代表條目沒關注度問題;條目寫的很豐富,不代表條目沒關注度問題;條目的來源很齊全,不代表條目沒關注度問題……等等情況。每個人寫條目的情況都不一樣,加上每個人處理關注度的方式也不同,在這種每天會接觸到條目與關注度的情況下,即使再怎樣情況多變,也是得會掌握關注度,以便作者撰寫條目不會白寫、對別人寫的條目才不會亂拿關注度提刪。。--114.38.191.251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02:15 (UTC)[回复]

以關注度為前提,討論關於來源幾個問題!

    • 可是我問題並不是單一只在討論來源。關於條目來源是不是第二手,我想我會留在日後另開議題討論。從你得知,只要是來源符合第二手,條目就「絕對符合」關注度嗎?--114.38.184.121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15:24 (UTC)[回复]
只要是第三方可靠来源关注(例如报道或研究)就可以了,因为避免出现少部分人关注,一手或利益相关来源会可能是黄婆卖瓜,所以一手只作为对描述的可靠彰显,但不代表受第三方关注。关注度是建立于可靠来源上的现实对描述事物的关注的收录底线。最简单的例子是,可能现实会对某一条国家级别的公路会感兴趣,但不一定对公路的每一个出口,每一个服务区都感兴趣,除非有报道或研究认为人们也对这些部分细小点感兴趣。其实可以参考SiuMai的故事,他的关注度理解基本是合符的,当然处理手法太过激进固执,结果踢上一块钢板上,栽跟斗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09:45 (UTC)[回复]
关注度是09年通过的,在这之前许多大事物下的小事物也能写成独立条目,但实际上从关注度的考虑,应该归入大事物下的列表之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日 (一) 09:48 (UTC)[回复]
也就是說,即使條目有列出來源,也未必就符合關注度,是嗎?--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4:27 (UTC)[回复]
可能,一种是使用了一手来源来描述内容,来源没问题,但是无法反映关注度;或者来源有问题;或者可能被认为是有关注度(分支关注度有认为如果可以认为存在能说明其关注度的来源存在,就算没列出也会认为可能有关注度,不过要指得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20 (UTC)[回复]
我還看過不少條目都沒列來源,這樣也能符合關注度,不知道這種條目的關注度是怎麼來的?--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40 (UTC)[回复]
问题的确很复杂,首先关注度是09年通过,所以此前有很多条目是没有这个考虑的,SM也借此清过一批。其次新页面巡查时会考量这个问题,但如果巡查员认为没有关注度问题只是缺少来源,可能只挂来源标志没挂关注,或者挂关注,提删过,但认为可以添加来源来改善而又保留。总之规则是这样定,但实际做不做到是另一回事。如果发现有问题,勇于编辑。另关注的来源注意看是不是第三方或者是否存在利益关联,没的话都是可以作为关注度的来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11 (UTC)[回复]
照你這麼說,方針指引也只是維基百科在搞理想化,難怪別人有機會拿不符關注度去提刪(我知道提刪是討論一種手段),一旦進入這程序,就會留下50%機率會被刪除,50%機率會被保留,卻也不能保證下次不會因為關注度問題再次被提刪。--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30 (UTC)[回复]

若是回歸到來源討論,我拿個內容介紹很豐富、來源也齊全的條目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來說。當中不少網路連結的來源是裡面不會列來源,比如:台灣的高壓輸電線路(出自《源雜誌78期》),官方出刊,但該來源並沒列來源,算第二手嗎?還有引用自林蘭芳寫台灣大百科全書去介紹,當中來源還引用自己的論文,這算第二手來源,還是第三手來源?--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38 (UTC)[回复]

WP:PRIMARY。“第一手来源”有非常明确的定义,虽然文字定义恐怕会苦涩难懂,但其中的例子却是很明确的。不是第一手来源自然就是第二手来源。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5:16 (UTC)[回复]

假設自己寫的條目符合關注度,怎判斷別人是濫用關注度為藉口去恣意提刪?

討論到後來,呼應我原先提出的問題,我看到的條目關注度並不是因為符不符合第二手來源的問題。就我從維基百科看到那麼多條目而言,縱使沒有來源的條目,也依然被保留下來,甚至沒因為Wikipedia:关注度被提刪;相對地,很多條目有來源,如果內容寫的像廣告或粉絲(愛好者)宣傳,也不見得會被刪除條目,甚至有的條目的來源本身有問題,也不會因此遭質疑是不符關注度,我還看過條目全文只有簡單幾行話介紹,但是來源卻從網路上到處蒐集起來,看起來像是把維基百科當資訊收集處,這種被巡查員巡過,這條目也是沒有因為Wikipedia:关注度問題而被提刪。所以,上述這些討論只能證明作者寫的條目符合關注度,不代表在別人眼中看來是符合關注度。我的疑問是,怎判斷別人是濫用關注度為藉口去恣意提刪?對方會認為自己做法是善意推定,但作者會覺得他是以他自己去看待自己的提刪行為是合理而擾亂。--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03 (UTC)[回复]

关注度的来源考究,是建基于可靠来源,是一个收录门槛,而关注度来源的具体要求,其中心就是第三方、非利益相关、详尽,这样可以避免黄婆卖瓜的介绍、一笔带过的介绍,从而反映可能存在大部分普通读者会对事物的关注(因为有人研究或报道就说可能有人会对有兴趣具体了解)。而行文爱好者化,和格式手册或NOT较为相关。而且关注度不关注事物内容而是事物是否有人会去具体了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15 (UTC)[回复]

你話是這麼說,但我從別人寫的條目看到並非如此,我感覺你這樣回答好像是在為我而設計,並非是依照我拿出所見情況去回答。我可以告訴你,不是避免,是已經事實存在,就有條目會一筆帶過的介紹,就是有條目介紹並不深入,陳列的來源卻是東湊西湊給出來的,這又如何反映出大部份普通讀者對事物的關注?而且,像演員條目、遊戲條目、音樂專輯條目、道路條目、公車條目……等一堆,還不是很多沒列來源而收錄許多雜七雜八的不具知識性內容,如果真的是違反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這已經算不具關注度吧),為何還是有一票人支持保留?--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25 (UTC)[回复]
好吧,中央隧道你觉得符合关注度吗?四木出入口呢?RB-79呢?这里基本上覆盖了有争议的条目了,他们存在,是一种默许,还是没时间处理,或者想不到好的处理方法。别拘泥于规则,问题总是有的,关键怎样去改善或新建条目时避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39 (UTC)[回复]
不是看我是否覺得符合關注度,而是看別人,如果符合維基百科所謂「關注度」,即使被某一個人提刪,其它人也會否決他的提刪。問題是,如果從「其它人」知道他們與我的關注度是認知一樣的,避免真的進入提刪程序,條目卻真的救不回來。至於四木出入口RB-79,我想法是不應該以自己的觀點去看待自己所不知道的條目,可是這又該如何知道這種條目具有關注度,別人可以覺得「這只是普通的交流道,到處都有類似的交流道,這有何其收錄價值」這理由提刪,那麼這樣子能算他提刪不合理嗎?--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49 (UTC)[回复]
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怎样判断,人家为什么能判断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关键就是一没理解关注度怎样考虑,二是你以为全社群的人闲的要死有空去就这些鸡毛蒜皮的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54 (UTC)[回复]
SM就是栽在交通道上了,没错,他的理解没错,可惜行动错了,如果他还在的话,RB-79一样成为炮灰,或者本来就是应该成为炮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5:58 (UTC)[回复]
@cwek因為我想的(對關注度的判斷)與別人不一樣,當然別人並不會是我,他們自然知道哪些是可以、哪些是不可以,不然我又何必問你們呢?一、就算我有理解,你又看不到,因為你們看到是我與別人理解不一樣,所以我做出來的事是錯誤的;二、那是因為我目睹到確實有人真的拿「這只是普通的XXX,到處都有,這有何其收錄價值」去提刪,所以全社群裡就是有閒人會理會這種雞毛蒜皮的事(關注度提刪)。--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6:03 (UTC)[回复]
回應「关键怎样去改善或新建条目时避免」這話,你錯了!剛好相反,關注度反而是種阻力,新建了進入提刪,一旦討論通過被刪,結果是白寫,倒不如從問題源頭(關注度)著手;改善條目,這倒好辦事,改善不成,也只是像二二八事件編輯歷史所見,留下爭議,結果只是被保護與回退,至少編輯歷史還可以保存自己的編輯內容,這可比刪除條目好多了。--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56 (UTC)[回复]
难道你新建的条目是没考虑你的来源是否支持关注度?有没报道过、研究过?如何去彰显你条目的关注度(例如翻译自外语、字里行间能表现出你是一个可能会被关注的东西,而不是某处山咕噜突然某出来人们根本不知道或不想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连这些都没理解透,被关注度提删是迟早的事?例如你会写你家门口的石狮子吗?我另可去写苦力怕这样收到广泛关注的作品事物或者西印度公司大楼这样看上去可能著名的建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日 (二) 06:06 (UTC)[回复]
你是想說Wikipedia:关注度是種常識吧?新建條目不是沒考慮過,而是考慮的與別人並不同,明明我看別人寫的條目有關注度問題也沒被提刪,為什麼就只有我寫的條目會因此被提刪,我來源列了也是依然被提刪,我哪知道是什麼問題!內容寫的多寡好像也不是,介紹深入程度也不是,根據Talk:三郊鎮港海安宮#致某IP用戶討論,單一來源好像也不是,甚至別人條目只寫短短幾行話,陳列來源是東湊西湊出來的,對照我自己寫的條目來看,好像也不是因為內容與來源的問題,那究竟是為什麼會被人質疑是不符關注度?--114.38.177.235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6:16 (UTC)[回复]
如果你覺得是無理提刪,請把連結丟來這裡並且說明情況,自然會吸引社群去投下反對刪除票。有時候…我不喜歡這樣的文化,但資深用戶出來作保時,提刪者卻時可能退讓。--Reke留言2016年5月4日 (三) 18:29 (UTC)[回复]
沒說別人是在「無理」提刪,而是「無標準」提刪,實在難以知道維基百科究竟是想要什麼樣關注度,有的時候在一些情況下被提刪理由可甚至連Wikipedia:关注度Help:關注度)都沒被明確指出其規範,形成模糊空間而有各自解讀,對方提刪大可說我「是你自己寫的條目就自然會覺得沒問題」,還有一次提刪是被對方說「不是你認為自己寫的條目有被Wikipedia:关注度規範就等於是有符合關注度」,那麼多次被提刪,而且還都不是同一條目,難道只因為我寫的條目都是具爭議的嗎?我都不知道這是什麼情況,所以才會來問人看看。--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12 (UTC)[回复]

好了,你先说说你哪个条目被删了吧。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5:19 (UTC)[回复]

你在開玩笑吧!條目都被刪掉了,要拿什麼給你看?--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复]

从来没有说过条目必须有列明来源才能证明其关注度。只要能证明其关注度的来源客观存在,无论是否写在条目当中,无论是何种语言的来源,都可以证明其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5月5日 (四) 02:58 (UTC)[回复]

那麼@Shizhao,書生提刪了許多不符關注度的條目,最後因為提刪本身也沒關注度,所以也刪掉了,是嗎?--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6年5月6日 (五) 15:38 (UTC)[回复]
(:)回應,之前創的條目Go Ratings,裡面很多二手來源、新聞報導,最後還是被掛關注度,然後投票時,也只有提刪的人認為要刪,沒什麼人關注此提刪,然後就刪了,顯然關注度沒什麼明確定義--葉又嘉留言2016年5月11日 (三) 12:25 (UTC)[回复]
go ratings的來源都只是順帶提及這個網站,所謂的「很多新聞報導」,都是報導AlphaGo李世乭五局賽,沒有半個來源是花一頁(甚至一個段落)的篇幅以go ratings這個網站為主題做介紹。--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11日 (三) 12:30 (UTC)[回复]
(:)回應,來源也有提及 他的算法 需要一敗 才能計入排名,算是介紹此網站--葉又嘉留言2016年5月11日 (三) 12:42 (UTC)[回复]
@Shizhao並沒有說是你說的,但確實有來源還不一定讓條目擁有關注度,所以才有這問題提出。然而,你說到來源要有客觀存在才能證明此條目擁有關注度,「客觀」卻成了一大問題了,目前Wikipedia:关注度Help:關注度)並沒有將「客觀」寫出來,這又該如何知道是否為客觀?難道要以常理、常識做判斷?--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复]
@Liaon98,其實本身無太大關注度的關注度提刪是很難作一個明確定義,結果導致有一些條目因此被刪,有一些卻被保留,因此變得雙重標準。舉鐵路車站為例,韓國湖南線白羊寺站因關注度不足被提刪,卻不見其他鄰近同樣接近鄉郊的車站被提刪。所以我建議類似此類可以有等級分類(如一等車站、二等車站之類)的關注度按到了那個等級才可以算沒有關注度,行政區劃亦如是(例如到了四級行政區劃才可被提刪,按省-市-區-第四級),未知諸位看法如何?--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6年5月14日 (六) 13:37 (UTC)[回复]
行政區劃現在不是有正式指引了嗎?只要是政府正式區劃都能保留,不只到四級(第四級的街道、鄉鎮之前的討論是保留的),甚至到第五級的行政村(至少臺灣的村里會保留,中國的不清楚)。至於車站,似乎還沒有正式指引,還待討論--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14日 (六) 13:40 (UTC)[回复]
也在懷疑,會不會是我寫的條目所在領域裡是還沒有設Wikipedia:关注度 (某領域)去規範?否則Wikipedia:关注度Help:關注度)應該還不至於還會使寫的條目仍被提刪,認為符合的都被別人視為不符合,就那麼巧地每一次提刪都被通過,請問該怎麼寫條目呢?可不願每次寫條目之前,還得拿草稿去特地找人幫批閱校對有沒有符合關注度,未來這現象若真是發生,不就變成像編輯審核。-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09 (UTC)[回复]

如果照你們這些提刪人的觀點來看,假如準備要撰寫條目「臺灣調查委員會」,很多資料都會提到這名詞,應該具有關注度,這算客觀上史實存在吧,可是提刪人應該會想說:「只有片面介紹,沒有獨立條目之必要」,那到底要寫怎樣才讓你們滿意?舉這例子只是代表我之前全部被刪的條目當中情況之一,為便於討論,我不將全部都拿出來說,只挑一個例子供具體。(註:臺灣調查委員會是未來可能會寫的條目,不是以前有被刪;被刪掉的就不想再寫,因為有關注度爭議。)--114.38.189.108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30 (UTC)[回复]

大纪元时报新唐人是否可靠来源?

本人根据WP:RS#需要关注的问题移除了几个条目中的这些来源,但遭到@Wetrace回退。请问这些来源能否算可靠?若不算本人将继续移除。--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22:30 (UTC)[回复]

(:)回應-
  1. Jsjsjs1111刪除在下於其討論頁的詢問與提醒[18]
  2. Jsjsjs1111移除「十多個條目」中,新唐人或大紀元的來源,理由是「不可靠來源」。(被移除的,例如短波廣播周玉蔻黑心商品夏俊峰案阿三哥與大嬸婆即食麵恐頭龍屬對蔣介石的評價等各式條目,與來源並無利害衝突)
  3. 這些來源是許多用戶各自編輯時選用的。維基方針中並未列為不可靠來源。過去社群中,有幾位大陸用戶要求刪除,例如在DYK討論、客棧討論,但結果都獲保留。
  4. Jsjsjs1111的作法,是否涉及言論審查呢?是否涉及擾亂破壞?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2:34 (UTC)[回复]
WP:RS#需要关注的问题:“但是在編輯時請還是避免使用那些清楚地帶有非中立觀點的政治團體的資料來源,例如凱達組織、有法輪功背景的媒體(如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英國社會工人黨、或是風前網英语Stormfront (website)等。使用此類型的資料來源時,請設限於以一次文獻的方式來描述該組織或其組織觀點,但是必須謹慎地少量使用。”
个人��为,这些来源应该全部换成中立的可靠来源(如[19][20]),如果找不到可靠来源则应该直接删掉。--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22:37 (UTC)[回复]
(!)意見-
  1. Jsjsjs1111所引述的「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是2015年11月20日某管理員添加的,「法輪功背景媒體」是2015年11月21日個別用戶添加的,但是否經過討論及共識呢?個別管理員、個別用戶可以自行改動方針?FLG背景的媒體,怎能跟凱達組織相比?在FLG相關條目盡量避免使用還可理解,但不應所有條目排除使用,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在許多國家地區都是常見及被接受的正當媒體。
  2. 之前客棧討論時,曾有個別大陸用戶提出要排除,但並未被接受。《2015年12月客棧討論-第15年发展计划提前讨论》,曾有用戶提出「過濾FLG媒體」,參與討論的用戶大多反對。
  3. 況且,這些條目中,大紀元、新唐人來源的使用量並不特別多。
  4. 中共的黨媒、官媒,可靠度如何?在海外觀點來看呢?Jsjsjs1111是否應主張全面在維基百科移除中共黨媒官媒?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2:46 (UTC)[回复]
(:)回應:那段话是管理员加的,有什么问题?你如果想移除中共官媒的话你自己去。--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22:54 (UTC)[回复]
(!)意見-「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是2015年11月20日某管理員添加的,「法輪功背景媒體」是2015年11月21日個別用戶添加的,但是否經過討論及共識呢?之前客棧討論時,曾有個別大陸用戶提出要排除,但並未被接受。《2015年12月客棧討論-第15年发展计划提前讨论》,曾有用戶提出「過濾FLG媒體」,參與討論的用戶大多反對。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3:49 (UTC)[回复]
(!)意見-那就請您提出將中共官媒列入維基方針好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3:00 (UTC)[回复]
中共官媒可比轮媒中立多了。你自己觉得不中立的话,请您自己去删。--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23:08 (UTC)[回复]
(:)回應-《Wikipedia_talk:可靠来源#建議將新華社,人民網等的政治新聞作爲不可靠來源》這裡也討論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3:49 (UTC)[回复]
但最终该讨论还没有做出一个定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9日 (一) 00:46 (UTC)[回复]
我觉得吧,都是属于有效来源,但面对一些利益可能相关的问题时,这些来源还需要其他第三方的可靠来源来论证。删除反而反而是下策,除非是明显的不可靠来源,或者是牛头不对马嘴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9日 (一) 00:46 (UTC)[回复]
注意這句話:“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者沒有偏見的”。法輪功媒體(大紀元新唐人)、中共媒體(人民網新華網等)、美國之音、XX之音都有強烈的政治宣傳,這意味着它們經常不會保持中立客觀。對於中共政治而言,中共媒體(以及中共所控制的所有媒體)都是正面宣傳,而法輪功媒體和美國之音幾乎都是負面宣傳。對於美國而言,中共媒體有時則是負面宣傳(例如認爲以美國爲首的西方國家陰謀顛覆中國)。因此建議將新華社、人民網作爲不可靠來源,或者將法輪功媒體作爲不可靠來源,實際上都是觀點和立場的問題,與是否爲可靠來源無關(並且對於中國大陸維基人而言,因爲法輪功媒體的負面宣傳和觀點更強烈,與自己的認知不符,所以經常認爲法輪功是不可靠的)。--vjudge1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3:05 (UTC)[回复]
我是贊成Jsjsjs1111移除這類評論、濫罵口氣的文[21],但無關者不要這樣移除,也請Jsjsjs1111保持風度,不要在摘要濫罵。是否移除,不是看媒體,而是內文,以Wikipedia:中立的观点WP:不合理的比重、公正的語調等。中文維基百科政治條目充斥這類一面倒的政評文,而不是讓事實自己說話為準,我之前就主張要改[22]。--Outlookxp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4:25 (UTC)[回复]
編輯寫法及語氣可調整,應盡可能讓事實說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9日 (一) 04:37 (UTC)[回复]
( ✓ )同意Outlookxp 先談客觀事實的問題:不管共產黨是否封鎖消息,客觀事實一定能通過不同主體來相互印證。如果法輪功(或者中共)的指控是真實的,那麼應該會有非法輪功和非中共的人來描述。如果只有法輪功媒體或中共的一面之詞(沒有其他來源的描述、肯定或否定,但是轉述不算),對於事實的描述則是不可靠的,必要時應予移除。以Outlookxp舉的第一個例子爲例,刪除的第一個「迫害法輪功」固然侵犯人權,不過,既然侵犯人權是嚴重的問題,那麼就應該有非法輪功的媒體或團體來證明或證僞這個人的所作所爲。如果只有法輪功媒體來說明迫害法輪功的事情,對事情的敘述當然不可靠(不過來源還是可靠的,只不過沒有說服力);第二個迫害律師的行爲敘述主要來自部落格,這是維權網的網誌,其可靠性存疑(不要看到網誌就不可靠,需要驗證網誌的主體之後再下結論);第三個提到江派的問題,如果自由亞洲電臺和大紀元所提到的是可以相互印證的(而且不像是出自同一個地方),我認爲可以保留,但是刪掉也不可惜,畢竟這兩個媒體都是政治宣傳。
回到核心問題,我認爲單純依賴這些政治宣傳的媒體這種行爲是不可靠的,因爲不能保證中立的觀點,但是法輪功媒體和中共媒體仍然算是可靠來源。所以也請Jsjsjs1111不要看到法輪功就刪除(除非它闡述的事實無法通過非法輪功的驗證,或者嚴重破壞了中立性),而且其他人在引用來源時也要辨明真僞。只要說的是事實,闡述的觀點能使條目保持中立,就不必在來源問題上搞「階級鬥爭」。如果非要在來源上較真,對維基百科實行徹底的共慘主義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當然以前我自己也有類似的毛病,經過這個討論,我自己倒也能反思一下,免得「爲了闡述觀點而搜羅證據」。--vjudge1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6:22 (UTC)[回复]
(:)回應:如果不移除,而是更换来源如何?如[23][24][25][26]。--CHEM.is.TRY 2016年5月9日 (一) 06:39 (UTC)[回复]
(:)回應:大紀元非針對中共的新聞報導很多都從其他媒體轉來,若更換來源的引用內容都不多,我自己沒意見,也請不要再摘要寫那些話,謝謝。不過大紀元新聞頁面的好處是較保存久,如Wetrace所說「大紀元經常翻譯一些科研報導、翻譯報導,而且報導量在海外中文媒體中算是特別多的,而且在網路上公開連結不收費」,不像中國時報、聯合報會定期移除。我好幾年前,我也因歐帕茲等條目質疑大紀元的報導,被人警告不要污辱大紀元,還被提到當前的破壞,但現在大紀元在這科學方面較好了。---Outlookxp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6:44 (UTC)[回复]
(:)回應:如果內容一致,換引用其實是無所謂的(例如可以把轉載換成原始出處),不過,不要單純因爲它是法輪功媒體就將其移除(詳見訴諸人身)。如果被人懷疑搞破壞,或者被人貼標籤,反倒不好了。當然,我不是法輪功人士,在法輪功問題上我保持中立。--vjudge1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7:30 (UTC)[回复]
首先存在利益冲突的地方肯定不能用(比如上文[27]这种),但就算没有利益冲突,大纪元和新唐人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小报这一级别的来源,如果有更权威的出处将其换用并无问题,这一点和国家级的新华社或是人民日报有本质区别。—Chiefwei - - 2016年5月9日 (一) 07:42 (UTC)[回复]
那某球时报也只能算是小报。--4Li 2016年5月12日 (四) 08:12 (UTC)[回复]
中共领导人高调宣称『党媒姓党』,即是所有中共控制的媒体,都是中共的喉舌,要维护党的利益控制舆论,这样都会有中立性、可靠来源的问题。--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17:51 (UTC)[回复]
那大轮子以抹黑TG为己任,难道就没有中立性问题?倒不如这样理解,大轮子从分类而言,已经是属于游击队性质来源,考据时本来就需要多方面确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0日 (二) 01:14 (UTC)[回复]
(!)意見--(1)在下提一個有趣現象,幾年前有某大陸用戶批評使用大紀元;但在這大陸用戶自己大量引用大陸黨官媒時,卻完全「不列明來源」,讀者必須要點進去才知道是哪家媒體,讀者根本無從判斷來源是否第三方/可靠性---形同架空了方針...。相較下,但使用大紀元或新唐人的,至少就在下個人/或被Jsjsjs1111刪除的用戶編輯,我們都會「明確列名來源」---讓讀者自行判斷。(2)大紀元/新唐人的報導,當然也可能出錯,每個媒體在總體上、個別消息的可靠性都可以討論切磋。另提幾個訊息提供參考,
  1. 幾年前「司馬南(亦有稱其大五毛)」公開說,王立軍事件後,一系列後來被證實的消息與FLG學員所辦媒體「謠言」保持高度一致,他說搞不清楚為何境內外謠言總被證明是事實。
  2. 香港《信報》前總編輯練乙錚曾多次在《信報》專欄評論上稱大紀元準確。2014年7月發表評論,對香港人了解中國國情該看哪家報?提出以下觀察「《大紀元》 在大陸的線人多、層級高,小道消息量大......大處卻每發必中,於王立軍、薄熙來事件如此,這次徐才厚出事,亦復有先見之明。」「在報道周永康事件 上,《文匯報》輸給《大紀元》,而且是大輸特輸,事後還得『補飛』表忠。」練乙錚2016年在《紐約時報》專文提到,大紀元在「对北京的权力游戏的分析上,时常被证明是正确的。」
  3. 大紀元最早報導對中共摘取器官指控,剛開始很多大陸人說是謠言,但後來經過獨立調查,世界移植學會、多個國家國會、聯合國酷刑委員會都公開批評譴責。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0日 (二) 04:35 (UTC)[回复]
(!)意見--新華社、人民日報雖然是「國家級媒體」,但也要考量「新聞自由度排名、言論自由管制」的背景,所講的、所做的、所說的---「是正是負」也是國家級....例如SARS/四川地震/六四天安門到底死了多少人?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0日 (二) 04:35 (UTC)[回复]
(!)意見:这有什么好讨论的,FLG媒体当然是不可靠来源,只能作为第一手资料,但要以其他可靠来源作为补充,否则干脆不要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10日 (二) 06:37 (UTC)[回复]
“这有什么好讨论的,FLG媒体当然是不可靠来源”,这是诉诸人身谬误。--vjudge1留言2016年5月10日 (二) 07:41 (UTC)[回复]
中共党媒也只能作为第一手资料,这也不用讨论了。--4Li 2016年5月12日 (四) 08:12 (UTC)[回复]

(!)意見我認為當沒有涉及政治與宗教議題時,大紀元與新唐人與一般媒體的報導方向並沒有很明顯的不同,不該以不可靠來源的理由刪除。而縱使在遇到有關的敏感議題時,無論是大紀元還是中共的黨報,也不該以不可靠的理由直接刪除,而是應該考慮收錄多方不同的說法以平衡觀點。至於大紀元的報導內容可不可信應該由維基百科讀者自己判斷,而不該由編輯者主觀替大家決定。--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5月10日 (二) 06:40 (UTC)[回复]

“至于大纪元的报导内容可不可信应该由维基百科读者自己判断,而不该由编辑者主观替大家决定。”这话真有趣,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无论编辑者编辑的内容可不可信应该由维基百科读者自己判断,而不该由编辑者主观替大家决定。那么啥内容都可以放上来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10日 (二) 06:54 (UTC)[回复]
我们不判定描述,我们只是描述的搬运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0日 (二) 08:02 (UTC)[回复]
破坏也算“编辑的内容”,所以不要混为一谈了。--vjudge1留言2016年5月10日 (二) 08:01 (UTC)[回复]
蘇州君的類比有個嚴重的錯誤:大紀元好歹也是有相當發行量的公開媒體,也有相當數量的閱讀者認同其觀點(當然也有更多人不認同),以這角度來說它和一般的報章雜誌並沒有什麼關鍵的不同,符合維基百科的參考來源要求,這跟普通一個編輯者在無任何參考來源的支持下胡亂編輯的內容是完全不同的事。世界上存在很多報章本身是有特殊政治背景,只是大紀元的幕後推手是法輪功所以閣下特別感冒,要不然它跟那些政黨辦的黨報又有啥不同?我個人並不喜歡法輪功這個團體,但若討論的主題是大紀元適不適合作為維基百科參考來源,我認為並沒有不適合。--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5月10日 (二) 08:03 (UTC)[回复]
以下是玩笑:我们换个话题吧,朝中社的政治立场和大纪元一样都很强烈,而且朝中社老撒谎,不仅撒谎而且撒得很夸张(想想朝鲜人民的幸福生活),你们说朝中社算不算可靠来源?(不懂韩文可以看我们民族之间,里面有中文)你们说到底是朝中社撒谎次数多,还是大纪元新唐人撒谎次数多?--vjudge1留言2016年5月10日 (二) 08:12 (UTC)[回复]
vjudge1,有些用戶可能不在意朝中社撒不撒謊,也不在意新華社、人民日報撒不撒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3日 (五) 05:00 (UTC)[回复]

(-)反对作为可靠来源,内容极端(中文版说是极端,至于其他语言版本,不算极端吧)。--Shwangtianyuan 留言在此 2016年5月12日 (四) 04:21 (UTC)[回复]

(-)反对作为可靠来源。--Carrotkit歡迎參與DC14非正式投票 2016年5月12日 (四) 05:26 (UTC)[回复]
(+)支持做為參考來源,但不可做為主要來源,左手只是輔助。--核斯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05:28 (UTC)[回复]
(!)意見 「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不止是政治資訊,也有文娛消息及其他新聞。那些沒有政治觀點的報導難道也不算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6年5月12日 (四) 07:18 (UTC)[回复]
(:)回應:“沒有政治觀點的報導”仍然是小报级别的,鉴于它们在政治新闻上习惯造假,其他内容的可靠性也存疑。--CHEM.is.TRY 2016年5月12日 (四) 13:56 (UTC)[回复]
(:)回應,泅水大象君所言有理,「大紀元好歹也是有相當發行量的公開媒體,也有相當數量的閱讀者認同其觀點(當然也有更多人不認同),以這角度來說它和一般的報章雜誌並沒有什麼關鍵的不同,符合維基百科的參考來源要求」。
反过来中共官方表明要『党媒姓党』,已经说明代表党的立场,包括人民日报、环球时报等,都不是政治中立的媒体,这些官媒党报虽然有人支持,但同样有人不认同其立场,但不是完全不可引用。
维基百科应收录各方观点,由读者自行判断,而不是故意抹除不讨好的来源,进而令到条目只代表某党团的立场。更远一点,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日本共同社、台湾自由时报等,对中国较多负面报道,都可被认为不能引用,中文维基将会为讨好某些编者而掉入政治审查。--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4:22 (UTC)[回复]
如果讨论最终结束的时候能够达成共识,在维基百科:可靠来源中应该提醒一下那些“我就是认为共惨党不靠谱”、“我就是认为法轮功不靠谱”、“我就是认为泛蓝/绿不靠谱”的人。--vjudge1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5:05 (UTC)[回复]
负面报道/政治不中立 ≠ 造假。轮子媒体造假是出了名的。--CHEM.is.TRY 2016年5月12日 (四) 16:41 (UTC)[回复]
『党媒姓党』强调党媒要代表党的利益,在报道与党相关的事件,不仅是政治不中立,更涉及利益冲突,而不是可靠来源。因此以 君之造假论,有党背景的媒体都不能作为可靠来源。--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7:14 (UTC)[回复]
“党媒”在报道与党相关的事件的时候也许不中立,但是轮媒报道所有内容都不中立。--CHEM.is.TRY 2016年5月12日 (四) 18:15 (UTC)[回复]
(!)意見--
  1. Jsjsjs1111上面這句話,本身就已經明顯的偏頗不中立吧!?黨媒用「也許不中立」?講的好像黨媒是「被認可的國際主流媒體」一樣...大紀元「所有不中立」?這句話更顯然偏頗不實---讓人想到文化大革命扣帽子了。Jsjsjs1111說大紀元「習慣性造假」,在下於前面已提出許多反例。---在下也提個醒,據說大陸廣泛流傳一句話「《人民日報》除了日期是真的,其餘都是假。」---這句話不是在下說的,而是很多大陸朋友、外國朋友說的,提供社群參考。
  2. 大紀元經常報導中共對FLG及良心犯、維權律師的「酷刑」,這些是說謊、造假?但大紀元報導的事件與內容經常被聯合國人權機構收錄,各國政府及國會,譴責中共是譴責假的?亂譴責?都要被扣上「反華勢力抹黑」?另,中共當局嚴控消息來源,海外記者在中國採訪非常困難、遭到官方嚴重干預...。
  3. 政治新聞,當許多海外媒體都還不大敢報導時,大紀元好多好多年以前就報導薄熙來周永康的問題,並提出「薄周政變」,這些是謠言嗎?其他媒體不是跟進了嗎?習近平政府不也在講「政治秩序」、「集團」之類了嗎?中共當局長年否認使用囚犯器官,說是「反華勢力抹黑」,後來衛生部副部長等官員不是也幾次改口認了嗎?這些是謠言嗎?太多例子不勝枚舉。
  4. 在下以為,Jsjsjs1111這項討論具有針對性,一再針對FLG相關背景議題、媒體。如果要在維基百科搞言論及來源審查,請問審查的規則是什麼,首先看陸港台媒體符合的多少,維基究竟「要是維基還是百度」?
  5. Jsjsjs1111很關心來源,在下協助提個疑問,維基百科許多中華人民共和國、共黨相關條目,長期使用了大量的大陸官媒黨媒,這顯非第三方來源,請問該如何改善?大陸媒體的新聞自由言論審查,對媒體可靠度的影響又如何?大陸黨媒官媒造假的頻率、被抓到的頻率及監督可能性又如何?您採取標準是否「雙重」,而若雙重,又會不會差到太多了?
  6. 大陸網友之所以要翻牆,不正說明了很多問題?---被當局封鎖、過濾的這些關鍵字的相關新聞,是否在中共官方及黨媒官媒眼中就是「造謠、造假」?如果是「造謠造假」,最好的方式就是打開圍牆,讓老百姓自行搜尋判斷。不該用大陸在中共嚴控新聞自由下所形成的地域中心主義傾向,去排除中共反對的媒體。一個百度已經夠了,魏則西們也已經夠多了,不需要更多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3日 (五) 04:35 (UTC)[回复]
可靠来源的根本是可供查证而可靠,而非其态度,这个与中立性无关(中立性侧重于我们去描述时而非对描述的来源的要求),所以其实大陆媒体和轮子媒体只要符合可供查证都算是,但相对而言,轮子可能更属于游击队性质来源,相比之下反而大陆官方媒体和其他主要外媒一样“可靠”。如果整天针对媒体的态度性质来吵中立性,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永远记住,任何媒体都会有态度倾向。我们只是将两种对立倾向尽可能地中立地描述,而不是这个来源支持观点可用,那个有背景支持不可用地吵。我觉得再就媒体态度来判断来源使用是一种极度愚蠢和不理解方针意义的行为,让他继续固执己见就是了。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3日 (五) 06:15 (UTC)[回复]
若是法輪功以外的議題,大紀元的來源可行,但若與法輪功相關,大紀元或新唐人可能有POV嫌疑,另外特別一提的是,台灣大紀元有時會收錄中央通訊社的新聞資料,雖標題可能與中央社不同,但內容會和中央社一樣,若引用大紀元網站的資料時,新聞資料也可引用中央社的內容連結,這是因為某些新聞可能在中央社官網可能到一定期限後就有連結無效的狀況(現行改善狀況不確定,但大紀元的中央社新聞連結目前較不易死連)。千雪孤鳴歡迎打狼! 2016年5月13日 (五) 13:13 (UTC)[回复]
阁下之言不应单方面用于某类媒体,同样适用于官媒党报。作为打击法轮功一方操控的官媒党报,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及新华等,在相关的政治议题,同样都有POV嫌疑的。--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14:55 (UTC)[回复]
(:)回應--Jsjsjs1111您好,不知您是否看了這裡「所有」的討論...
  1. 您說,「既然管理员同意我」,請問:哪位管理員,同意了您哪一點?在下不認為有哪一位管理員同意您的全部立場。
  2. 個別管理員,就部分議題看法,不必然代表社群或管理員群共識意見,還是應該以方針為準;況且也有其他管理員、許多用戶都表示了不同意見,不贊同Jsjsjs1111您這樣的作法。
  3. 您原先引用WP:可靠來源方針中的內文,由於之前添加「大紀元、新唐人等字樣」並未經共識,經過在下與當時添加的管理員商議,他也已同意先移除相關字樣敘述。
  4. 關於中共黨媒官媒的討論,您似乎都不回應。而對於其他用戶關於新唐人、大紀元的與您不同看法,您也不實質回應。------請問您對方針理解與執行的標準,究竟是什麼?是以中共觀點出發的地域主義嗎?無充分POV等理由針對性的替換媒體,那不也違反方針嗎?「是改善?還是歧視?還是審查過濾?」
  5. 之前不久,有個別用戶在客棧提出過濾「新唐人大紀元」(因應中共網路審查等考量),就已被普遍反對。您現在做的,是不是這件事情?
  6. 因此,您的作法仍有相當爭議,也並未獲共識。如果在一些條目被回退,希望您能參與討論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4日 (六) 20:58 (UTC)[回复]
個人認爲,凡是未牽涉到其本身的報道(不過這很難定義),都不是不能引用吧。比如關於中國時政的部分,不少是總結個大媒體的。--地底深山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13:13 (UTC)[回复]

(-)反对大纪元时报新唐人被中文维基百科用作可靠来源,尤其是涉及中国时政的内容。至于其他内容,上述“媒体”也没有什么权威性和广泛性,也无必要单独采信。--LISAN12330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7:01 (UTC)[回复]

(:)回應-樓上Lisan1233上述發言,您對方針及來源的判斷,是否嚴重雙重標準?
  1. 您在FLG的條目,使用中共專門用來鎮壓FLG的網站,顯然非第三方也非可靠....。
  2. 一個媒體要「權威性、廣泛性」到什麼程度?您覺得才能使用為來源?
  3. 大紀元、新唐人有大量多語種的版本,在世界各地普遍能看到。
  4. 您所使用的「中共專門用來鎮壓FLG的網站」消息,難道有「權威性、可靠性、無利益政治衝突」嗎?
  5. 個別大陸用戶在排斥新唐人、大紀元的同時,卻對「中共黨媒、官媒、專門鎮壓FLG媒體」來源的顯著而嚴重問題視而不見,令人難以理解,也未考慮中共網路/新聞/出版嚴密監管下的「中國網路不中立性」的結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1日 (六) 05:17 (UTC)[回复]
中共控制的媒体,人民、环球、新华,报道中国时政的内容,因其代表党的利益,而有利益冲突,同样不符合可靠来源。--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0:31 (UTC)[回复]

鍾德樹犯案地點在今日桃園市哪個行政區?

台中市公車359路

台中市公車359路经存废讨论缺乏关注度合并,现在又被恢复。--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03:58 (UTC)[回复]

金音獎與金音創作獎

第6屆金音獎應合併至第6屆金音創作獎。--Solomon203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13:24 (UTC)[回复]

前者可以留內容,後者可以留標題,但參考資料太少。--核斯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15:24 (UTC)[回复]
先提(±)合併案一起討論好了!千雪孤鳴歡迎打狼! 2016年5月13日 (五) 17:42 (UTC)[回复]
已經進入提案討論了,請到這裡千雪孤鳴歡迎打狼! 2016年5月13日 (五) 17:50 (UTC)[回复]

如何修正user:Jimmy-Bot的"修正合理使用文件用法"?

它不停向Template:User objectivism修正。。。George Leung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14:57 (UTC)[回复]

建议将知乎、科学松鼠会列为不可靠来源。

如题。--Fxqf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13:34 (UTC)[回复]

用户生成内容網站不適合作參考文獻。--Jasonzhuocn留言2016年5月15日 (日) 15:58 (UTC)[回复]

關於周永康 (中國)周永康的移動討論

雖然在討論頁也正在發起討論,但那裡實在太滯後,故在這裡也發起一個相同的討論。

敘述中共領導人周永康的條目,長期使用周永康為標題。4月17日,被人未經過任何討論移動到了周永康 (中國),而另一題為周永康 (消歧義)的頁面被移動至周永康。最近中共在打貪,周永康這一人物關注度必然較高,如此高瀏覽量的頁面被貿然移動是極為不可取的行為。

由google和百度搜尋可知,周永康同名同姓者,在中國、台灣、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等地最多且最具關注度的是指中共的周永康,其他兩人知名度遠遠不及他。香港的周永康,可能只有在香港存在較大關注度,而中共的周永康在香港的知名度也非常之大。故而認為不具備平等消歧義。粵語版的用戶大多數是香港人,以香港為中心,沒有必要參照粵語版。還有,以「周永康 (中國)」來命名條目也是錯誤的,難道現在的香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豈能利用維基百科來支持港獨?故此建議移動回原狀。--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 2016年5月14日 (六) 15:03 (UTC)[回复]

@唐吉訶德的侍從不具關注度就去掛模板。知名度≠關注度&具備足夠關注度即可,「支不支持港獨跟維基無關,關注度才跟維基有關(硬要說的話維基不能用來支持港獨,反過來也不能反對港獨,因為維基只是一個呈現資料的地方)」。討論的地方說說無妨,不要帶到條目就好。這也是個人對維基不是什麼的理解,要命的咳嗽。--核斯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15:27 (UTC)[回复]
同名人物适用平行消歧义,但括号内容的标注可修改。--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15:53 (UTC)[回复]
(:)回應,個人認為不適用平行消歧義的理���。以數據說話:
google新聞前10頁:提及中共的周永康:8+10+8+8+8+9+10+10+9+10=90;提及香港的周永康:2+0+2+2+2+1+0+0+1+0=10
google搜尋前10頁:提及中共的周永康:4+7+6+9+8+9+9+8+9+9=78,提及香港的周永康:0+1+4+0+2+1+1+3+0+0=12
百度搜索前10頁:提及中共的周永康:10+10+10+10+10+9+10+8+10+10=97,提及香港的周永康:0+0+0+0+0+1+0+0+0+0=1。--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 2016年5月14日 (六) 16:50 (UTC)[回复]

主從消歧義和平衡消歧義的功能是方便讀者更易找到需要的條目。對於是否採用主從或平衡消歧義,應考慮以下幾方面︰1.知名度 2.方便讀者 3.方便編者 4.先到先得。知名度方面,其實英文維基有primary topic可供參考;美國的周永康知名度再高,似乎僅限於他英文姓名Charles K. Djou,而不是中文的周永康,也就是說讀者在中文維基也可能只會輸入「Charles K. Djou」查閱美國的周永康,而不是輸入「周永康」,另外估計當地使用中文的人也知道中國大陸的周永康。方便讀者就是指主從或平衡消歧義哪一樣更方便讀者找到需要的條目,此例從pageviews的極大差異就看到讀者在中文維基查閱大陸的周永康遠高於其他兩人。方便編者,可考慮哪個條目在其他條目出現的頻率更高,需要添加內文鏈結機會就更高,添加內文鏈結機會更高的條目應有更大需要使用主條目,以減少重定向錯誤等混亂情況,此例可查看有關條目的鍵入頁面,大陸及香港的周永康都有大量鍵入頁面,美國的周永康目前只有1個鍵入頁面。先到先得就是指改動消歧義應有意義及不會造成混亂,否則應維持現狀,在此例中,4月中改動後即出現大量重定向需重新修改,若非有重大意義,倒不如不要改動。綜合考慮,應維持使用主從消歧義,大陸的周永康使用主條目。—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16日 (一) 05:47 (UTC)[回复]

關於明朝條目君主遴選標準?

明朝條目中,左側之君主一欄之標準為何?哪些皇帝可以上榜?經User:奔向未来的日子19970701修改過後,將明世宗朱厚熜改為明武宗朱厚照編輯紀錄,為避免編輯戰,特在此請教對明史有研究的同好。--首醫女張德 ☎劄記 2016年5月16日 (一) 06:21 (UTC)[回复]

如果最多只有5个位置,还不如去掉一个,明太祖、明成祖、明神宗、明思宗比较好。--Antigng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06:30 (UTC)[回复]
朱厚熜在位長達45年,影響應該很大才對,建議填入朱厚熜。-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16日 (一) 09:11 (UTC)[回复]
(:)回應:除了開國、亡國之君之外,其餘能上榜的標準是啥?但有人就認為朱厚照比朱厚熜有資格。--首醫女張德 ☎劄記 2016年5月17日 (二) 05:43 (UTC)[回复]

请帮忙翻译一段英语,关于欧洲议会的

是在模板:欧盟机构欧洲议会段落。原英文模板地址:https://en.wikipedia.org/wiki/Template:EU_institutions

  • exerts the democratic control over the institutions including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and approves the Commission members

--Fxqf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07:38 (UTC)[回复]

我的英文程度只夠翻大意,用GOOGLE翻譯的話,就該頁面而言還原度很高,但用詞要透過看字典和本漢文系統呈現方式來做微修,如果是歐洲議會整個條目,建議就算是英文擅長者也要分工,由數個人合力翻譯,不然作業時間會被拖得很長,獨立翻譯會累死,體力上和時間上都非常的消耗,就算不考慮擅不擅長,翻譯後還要逐字逐句校對,那也依舊是非常累人的事情。看要不要用招集的模式組一個翻譯小組完成這項工作。(※)注意我不加入,咳到都要噴肺了--核斯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09:25 (UTC)[回复]
(~)補充光就貼上來的英文部分,control 及 over的解讀比較關鍵,其他的部分沒有什麼會造成文意理解的麻煩。European Commission和Commission members是專有名詞,不會有文意上理解問題。民主控制顯然是不對的譯法,民主管制,民主監督都是不錯的選擇。OVER強調的應該是涵蓋範圍,不是指OVER本身的涵蓋範圍而是OVER意思就是涵蓋範圍--核斯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09:32 (UTC)[回复]
(*)提醒民主在這段話裡面的詞性是形容詞,管控是名詞,民主管控在漢文呈現上會有民主是名詞管控是動詞的印象,如果要避免被誤解可以做一些修飾或者直接換詞,像是民主性質的管控,或者是民主監督。--核斯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12:25 (UTC)[回复]
(!)意見
  1. 因爲原文是概要,中文版也要是概要的長短。
  2. 如果用丹麦文板的“sikrer koordinering af den brede økonomiske og sociale politik og fastlægger retningslinjer for den fælles udenrigs- og sikkerhedspolitik (FUSP)”,英文用GOOGLE翻譯變成“ensure coordination of the general economic and social policy and establishes guidelines for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CFSP)”
    1. 先不說該是關于“經濟政策”還是“歐洲委員會”,前段的可看到最主要是“ensure coordination”、“exert control over";兩段都有「對委員會控制/管制/監督」或“控制/管制/監督委員會”的意思。
  3. 英语版的"democractic control"應該是指這控制/管制/監督權是基於一個民主會議下來辯論、表決;加上這段應該是指歐洲議會的議員是自由表決。
  4. 可以把它分兩段:
    1. 后段的"and approves the Commission members"用現在模板的"和批准委員會成員(任命)的權力”比較好。
    2. 前段的“exerts the democratic control over the institutions including the European Commission”該是“會議監督歐洲委員會在內多個機構”;但現在的“擁有包括歐洲委員會在內多個機構的民主控制權和批准委員會成員(任命)的權力”都可以。
George Leung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17:20 (UTC)[回复]

為什麼臺灣的國道、快速道路條目全都沒有行經鄉鎮市區/行經行政區域的章節?

為什麼臺灣的國道、快速道路條目全都沒有像是省道、縣/市道條目的行經鄉鎮市區/行經行政區域的章節?

市道112號#行經行政區域臺13線#行經鄉鎮市區這樣依序列出經過xx縣市xx鄉鎮市區,在里程幾公里處與什麼公路相交。這些資訊在國道、快速道路條目全都沒有。-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16日 (一) 14:07 (UTC)[回复]

Re:從零開始的異世界生活

想問一下Re:從零開始的異世界生活該用全形冒號還是半形冒號?因為百科不是要求用全形,但給人移到半形。-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5月16日 (一) 14:25 (UTC)[回复]

原文非中文時,翻譯才會轉成全形吧?像這部看起來是有中譯代理名稱,若中譯名稱本身就用半形,那就半形吧,名從主人--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16日 (一) 14:27 (UTC)[回复]

粵語維基有的文章白話文化后放在中文維基?

我看到有些文章有在粵語維基出現,但中文維基沒有同樣的文章。可不可以把那些文章白話文化后放在中文維基? George Leung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20:36 (UTC)[回复]

可以,不过稍微注意会碰到关注度钉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7日 (二) 00:36 (UTC)[回复]
這也稱得上是翻譯,記得掛{{translated page}}在talk頁--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17日 (二) 09:19 (UTC)[回复]

条目里能包含多大的模板?

2015年亞足聯冠軍聯賽里,预览的时候显示警告:包含模板大小过大。 一些模板将不会包含。 最后的两个模板无法正常显示。-- Ohnogo 2016年5月18日 (三) 07:54 (UTC)[回复]

打开页面源代码,看NewPP limit report,看哪个超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8日 (三) 08:05 (UTC)[回复]
因为New PP的问题,找了一下,与$wgMaxArticleSize有关,当这个页面wikicode,包括展开了模板的话,如果大于$wgMaxArticleSize的话,就部分模板以链接代替。现在这个为2M。——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8日 (三) 08:28 (UTC)[回复]
能改大吗?-- Ohnogo 2016年5月18日 (三) 09:18 (UTC)[回复]
能改早就改过了,noteTA曾经也有这个问题,只能将一些容易庞大的模板尽量改用Lua实现,多利用Lua的运行时间和空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8日 (三) 09:52 (UTC)[回复]
或者试试移除用于折叠的折叠模板,好像这个可以减少参数传入字节数和模板展开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8日 (三) 09:54 (UTC)[回复]

“教皇”还是“教宗”?

大家好!我在浏览和编辑维基百科时发现中文维基对“普世天主教会领袖与梵蒂冈城国元首”的中文称谓并不统一,有条目称作“教宗”的(如教宗),有称作“教皇”的(如教皇无谬误)。请问是否需要对此做出规范?

个人认为,无论是台湾正体的圣座中文版官方网站,还是简体的圣座官方梵蒂冈电台,都称作“教宗”,根据维基百科命名常规的名从主人惯例:“如果一个条目所描述的主体事物,它的拥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资料里有出现到该事物的中文名称的,一般使用该中文名称。”,应当将称谓统一为“教宗”。

--耶稣会士张明山大师 2016年5月18日 (三) 08:31 (UTC)

個人主觀這樣區別的:民主時代過後以教宗為主,封建時代以教皇為主。實際上兩者都是正確叫法,如果純論意義,叫做教統或者教領甚至是教總都沒什麼關係。--核斯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3:43 (UTC)[回复]

中華民國與臺灣精確差別在哪裡?

臺灣條目訊息框顯示民國105年(2016年)3月底人口23,248,953人,面積35,882.6258平方公里,但人口統計電子報105年3月全國各縣市人口統計的數字是:人口 23496813人,面積36197.0520平方公里。

人口統計電子報的人口及面積數字都比臺灣條目訊息框大,我知道這肇因於中華民國不完全等於臺灣,可是到底精確差別在哪裡呢?

臺灣是否僅計算臺灣本島的人口與面積數據,而排除東沙群島、南沙群島、金門、馬祖、澎湖、小琉球、綠島、蘭嶼、和平島臺南市五期重劃區、漁光島、旗津島、北方三島、釣魚台、龜山島、外傘頂洲等島嶼?-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18日 (三) 14:08 (UTC)[回复]

這兩者的差別,我想@Matt Smith應該很樂意告訴你www--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5月18日 (三) 14:11 (UTC)[回复]
中華民國和臺灣的差別非常大。簡而言之,中華民國自認為是中國,而臺灣是主權歸屬存在爭議的島嶼。臺灣條目顯示的領土面積只計算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的面積,若在數字上有什麼分歧的話大概是因為編輯者們互相之間沒事先溝通好。關於臺灣島的附屬島嶼,可參考這個章節。--Matt Smith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4:29 (UTC)[回复]
那中華民國到底比臺灣多了哪些土地?毋枉毋縱、若且唯若,請全部寫出來看看。-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18日 (三) 14:47 (UTC)[回复]
中華民國主張的領土範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的差不多。其主張的領土目前分為大陸地區自由地區,但它只實際控制自由地區。這方面可進一步參考中華民國疆域。--Matt Smith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5:01 (UTC)[回复]
可是我是問中華民國到底比臺灣多了哪些土地?,也就是36197.0520-35882.6258=314.4262平方公里,請詳列這314.4262平方公里是哪些地方,而不是36197.0520平方公里是哪些地方。若您不知道,可以直說不知道沒關係。-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18日 (三) 15:28 (UTC)[回复]
以Matt Smith立場沒辦法回答您啦,不要為難他XD;而那幾個數據是我放的所以我回,35882.6258就是來源臺灣地區面積及海岸長度 - 內政統計年報中臺灣本島(含附屬島嶼、海埔新生地)的面積,中華民國條目放的數據就是再加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南沙等等中華民國政府實際控制範圍。--LHD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5:41 (UTC)[回复]
中華民國比臺灣多了哪些土地,答案可以藉由計算「其曾經主張的領土總面積 - 蒙古地方 - 臺灣」得知,因此大約是11,418,194 - 1,730,000 - 35,882 = 9,652,312平方公里。那是它主張的,但實際擁有的就是另一回事了。--Matt Smith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5:55 (UTC)[回复]
看來LHD您也無法回答啊!不然怎麼會"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南沙等等"?小琉球、綠島、蘭嶼、和平島臺南市五期重劃區、漁光島、旗津島、北方三島、釣魚台、龜山島、外傘頂洲哪些算是臺灣本島的附屬島嶼,哪些又是您的「等等」?再強調一次,這314.4262平方公里具體是哪些地方呢?-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18日 (三) 16:05 (UTC)[回复]
@克勞棣「這314.4262平方公里具體是哪些地方呢?」你這根本是數學題,而不是地理題嘛!有誰會把每個地方的面積給加總起來去算出是314.4262平方公里,自然也就不會有人知道314.4262平方公里是指哪些地方。--36.233.191.226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7:31 (UTC)[回复]
也許維基沒人知道,但自然有中華民國國民會知道,不然36197.0520與35882.6258這兩個數字又是怎麼來的?這也是許多許多小地方加總來的。-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19日 (四) 02:00 (UTC)[回复]
您要具體到多細啊...您後面提的那些我認為在內政部的定義是臺灣本島的屬島和海埔新生地,不過我現在懶得找可靠來源XD是說我可能要修改一下之前的說法,36197.0520應該不只實際控制範圍,還要加上釣魚臺,而且釣魚臺也在35882.6258中~另外您一開始的問題中,排除的區域有一半對有一半錯吧~總之內政部的地理區分就是臺灣島、澎湖群島、金門列島、馬祖列島、東沙群島、南沙群島,明顯不屬後五個的應該都算臺灣島屬島--LHD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08:54 (UTC)[回复]
臺灣條目訊息框所載面積35,882.6258平方公里來自內政部統計年報中「五、地政」的「17.臺灣地區面積及海岸長度」。由該表內容得知上述面積包括臺灣本島(含海埔新生地)及屬島,不含澎湖群島;其資料來源是內政部地政司。人口統計電子報第《3405》號所載面積合計36197.0520平方公里,係包括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東沙群島、南沙群島,若扣除該等面積則剩35886.8632平方公里。相較於前述面積35,882.6258平方公里,多出4.2365平方公里,恰好與104年4月高雄市小港區填海築地所增加的面積相符。該次國土面積增加的紀錄在內政部統計查詢網—土地面積、戶數與人口數─按區域別分也可以找得到。因此,內政部地政司的面積值(35,882.6258平方公里)少算了104年4月高雄市小港區填海築地所增加的面積(4.2365平方公里),是明顯的錯誤。--Kolyma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16:08 (UTC)[回复]
  1. Kolyma君的意見非常有用。
  2. 我現在才正式確知原來澎湖不被內政部視為臺灣的一部分(它不是隸屬臺灣省嗎?)
  3. 看來公務員的更新記錄沒有民間電子報快速.....牽累維基也不及更新......
-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19日 (四) 16:50 (UTC)[回复]
只算臺灣島吧……東沙南沙也是歸屬高雄市。--KOKUYO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18:10 (UTC)[回复]
純粹的地理學上來講,澎湖自古就不被算在臺灣吧,只是後來被包在以臺灣為名的行政區中也很久了...內政部那個面積海岸線統計表是純地理內容。--LHD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04:57 (UTC)[回复]

程序代碑的编辑

  1. 不知中文維基有沒有同一条目? “随机性”不算,因爲en:Procedural Generation是一種特別的随机性。如果沒有請給我多一點時間编辑。
  2. 根據[32][33],和[34],該用“程序化生成”作条目。George Leung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08:54 (UTC)[回复]

中国领导人肖像能使用官方版本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该法不适用于:

  •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时事新闻。
  •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我觉得依据第一款规定,应该可以用,并且使用模板:PD-PRC-exempt标注。

附:胡锦涛官方肖像地址:http://cpc.people.com.cn/GB/64192/64197/5544641.html

习近平:http://cpc.people.com.cn/GB/64192/105996/6463136.html


另外,香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能使用官方版本吗?香港、澳门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附:梁振英官方肖像地址:http://www.ceo.gov.hk/sim/bio.html

崔世安:http://portal.gov.mo/web/guest/info_detail?infoid=517538

我提出这个议题的原因是看到新上任的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官方肖像页面的台湾著作权法,觉得大陆和台湾著作权法规定相似。--Fxqf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2:59 (UTC)[回复]

不符合第一款规定,不可使用。Commons曾提删通过。--Wcam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4:25 (UTC)[回复]
蔡英文是因為政府網站更改授權,裡面所有資料與素材都是符合共享資源的授權,故能上傳。該模板是有其他人錯誤放置。另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言撰寫者即為臺灣CC授權的倡導者,並已經表示兩者可以互通。--KOKUYO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5:29 (UTC)[回复]

想要查閱或編輯模板"戰後中華民國(台灣)總統"會跑到"中華民國總統"

想要查閱或編輯上面這個模板,會自動變成下面這個模板,這是怎麼回事?-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20日 (五) 16:09 (UTC)[回复]

兩個模板的name相同,修改掉就可以了。(之前Template:地震模板也碰過同樣的問題)--Samchtt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04:43 (UTC)[回复]
Template:Navbox中有提到「name - 模板的名稱(「Template:」後面的部分,注意不是模板的標題)。」,所以我做的修改應該是對的吧。--Samchtt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05:06 (UTC)[回复]

交響曲(不等同交響樂)

那麼交響曲交響樂的不同之處是?--Quest for Truth留言2016年5月21日 (六) 14:42 (UTC)[回复]

  1. ^ 1.0 1.1 Living DNA and Eupedia (编). Korea Regional DNA Project. [2025-01-02] (英语). 
  2. ^ 2.0 2.1 Jungeun Kim, Sungwon Jeon, Jae-Pil Choi, Asta Blazyte, Yeonsu Jeon, Jong-Il Kim, Jun Ohashi, Katsushi Tokunaga, Sumio Sugano, Suthat Fucharoen, Fahd Al-Mulla, Jong Bhak. The Origin and Composition of Korean Ethnicity Analyzed by Ancient and Present-Day Genome Sequences. Genome Biology and Evolution. 2020, 12 (5): 553–565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