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23年3月21日于莫斯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3年3月20日至22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会谈。习近平主席还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举行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称“双方”),声明如下:

在双方不懈努力下,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并持续向前发展。双方重申遵循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21年6月28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的联合声明》和2022年2月4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新时代国际关系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确定的原则和精神发展双边关系。

双方指出,中俄关系不是类似冷战时期的军事政治同盟,而是超越该种国家关系模式,具有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性质。中俄关系成熟、稳定、自主、坚韧,经受住了新冠疫情和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不受外部影响,展示出生机活力。两国人民世代友好具有坚实根基,两国全方位合作具有广阔前景。俄罗斯需要繁荣稳定的中国,中国需要强大成功的俄罗斯。

中俄视彼此为优先合作伙伴,始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成为当今大国关系的典范。在元首外交引领下,双方保持各层级密切交往,就彼此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沟通,增进互信,确保双边关系始终高水平运行,并愿进一步深化两国关系和发展各领域对话机制。

双方指出,当前世界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格局深刻调整,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多极化国际格局加速形成,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地位普遍增强,具有全球影响力、决心捍卫本国正当权益的地区大国不断增多。同时,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依然横行,用“基于规则的秩序”取代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的行径不可接受。

应秉持普遍、开放、包容、非歧视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实现世界多极化和各国可持续发展。中俄呼吁各国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和睦相处,合作共赢,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在这一形势下,双方保持密切外交协调,开展紧密多边协作,坚决捍卫公平正义,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双方强调,巩固和深化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双方基于各自国情作出的战略选择,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符合时代发展潮流,不受外部影响。双方将:

——以两国元首共识为引领,确保双边关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在维护各自核心利益,首先是主权、领土完整、安全、发展问题上互予坚定支持。

——秉持互利原则,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持续深化和拓展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更好造福中俄两国人民。

——促进两国人民相知相亲,不断夯实两国世代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

——推进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双方指出,各国自身历史、文化、国情不同,都有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存在高人一等的“民主”,双方反对把本国价值观强加于人,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反对所谓“民主对抗威权”的虚伪叙事,反对将民主、自由作为向别国施压的借口和政治工具。俄方高度重视中方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

双方指出,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双方将坚定不移推进本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

俄方支持中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方支持俄方实现2030年前国家发展目标。

双方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内政。

俄方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支持中方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举措。

双方同意加强涉外法治和立法经验交流,为中俄关系发展和两国对外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双方将继续开展中央及其下属机构之间,以及战略安全磋商和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高级别代表之间的互信对话。双方将促进两国政党交往。

双方同意协商举行公安、内务部部长年度会晤,加强在防范“颜色革命”,打击包括“东伊运”在内的“三股势力”、跨国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执法领域合作。

双方将定期组织海上、空中联合巡航和联演联训,加强包括现有双边机制下两军各项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军事互信。

双方高度重视维护两国海外人员和机构安全及权益,将进一步推动双多边机制建设和对口交流,不断拓展海外公民、项目、机构安全保护合作方式和领域。

双方将加强协调,精准施策,从战略高度出发,切实提升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水平,以夯实两国关系物质基础,造福两国人民。

双方将巩固双边贸易增长势头,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实施好《中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培育经贸新增长点,拓展经贸合作广度,提升合作效率,将外部风险降到最低,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固和安全。双方将深化地方合作,拓宽合作地域和领域,推动双方中小企业扩大交流合作。

双方将稳步推进多领域投资合作,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法规保障,创新合作方式,深化数字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合作。双方将继续推动新版《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双方欢迎中国商务部和俄罗斯经济发展部于2022年12月5日发表的《关于启动2006年11月9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将就此持续进行谈判,提升投资保护水平,促进投资便利化,为投资者及其投资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金融领域的互利合作,包括保障两国经济主体间结算畅通,支持在双边贸易、投资、信贷等经贸活动中扩大本币使用。

双方将打造更加紧密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双方企业推进油气、煤炭、电力、核能等能源合作项目,推动落实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倡议,包括使用低排放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双方将共同维护包括关键跨境基础设施在内的国际能源安全,维护能源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公平的能源转型和基于技术中立原则的低碳发展,共同为全球能源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双方将继续在民用航空制造、汽车制造、船舶制造、冶金和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双方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合作,完善跨境基础设施,提高口岸通行能力,保障口岸稳定运行。双方将继续支持中欧过境俄罗斯开展铁路和海上货物运输,提升运输效率。

双方将在航天领域共同感兴趣的方向深化互利合作,包括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与俄罗斯联邦国家航天集团公司2023-2027年航天合作大纲》。

双方将积极创造便利,提升互输农产品和粮食的多样性和供应量。

双方支��2023年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办第七届中俄博览会。

中方支持在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推动一体化进程,俄方支持建设“一带一路”。双方共同努力,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加强亚欧地区互联互通。双方将继续落实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

双方愿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大欧亚伙伴关系”建设并行不悖、协调发展,推动双多边一体化进程,造福亚欧大陆各国人民。

双方高度重视落实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蒙古国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和2016年《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以进一步深化三方一揽子合作,将积极推动这一具有发展前景的机制同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等区域组织和机制进一步对接。双方将共同努力,推动新建中蒙俄天然气管道项目研究及磋商相关工作。

双方同意加强反洗钱领域交流合作,包括多边框架下协作。

双方反对国际人文合作政治化,反对以国籍、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信仰、民族或社会出身为由歧视文化、教育、科学、体育界人士。

双方将努力恢复和扩大两国线下人文交流合作,不断巩固两国人民友谊和双边关系社会基础。

双方将深化教育合作,推进双向留学提质增效,鼓励高校合作,支持中俄同类大学联盟和中学联盟建设,推动合作办学和职业教育交流,深化语言教学合作,增进两国学生交流,开展数字化教育合作。

双方将深化科技创新领域互利合作,扩大行业人才交流,发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合作潜力,聚焦科技前沿领域及全球发展共性问题联合攻关,包括应对及适应气候变化问题。在人工智能、物联网、5G、数字经济、低碳经济等技术与产业领域探索合作新模式。

双方将加强两国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剧院等文化、文学、艺术机构交流交往。双方将拓展旅游合作和往来,鼓励构建舒适旅游环境。

双方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扩大科研和高等医学教育领域交往,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交流合作,在灾害医学、传染病、肿瘤学、核医学、妇幼保健、眼科、精神病学等领域开展合作,在世界卫生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平台加强相关合作。

双方将继续开展卫生防疫合作,应对疫情威胁。双方将共同反对借在国际组织框架内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谋求限制各国在传染病防治及预警和应对生物威胁方面主权权利的企图。

双方高度评价2022-2023年中俄体育交流年取得的积极成果,将继续加强各领域体育合作,促进两国体育运动事业共同发展。中方支持俄方2024年在俄罗斯喀山举办国际电子竞技赛事“未来运动会”。双方反对体育政治化,希望发挥体育独特作用,促进团结与和平。

双方欢迎国际奥委会和亚奥理事会有关倡议和决定,共同捍卫奥林匹克价值观,愿为符合条件的各国运动员搭建良好参赛平台。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生态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装备研发等领域合作,持续深化在极地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和组织科考等方面务实合作,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更多公共产品。

双方愿携手提升应急管理合作水平,在航空救援技术、应急监测预警、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组织包括边境地区在内的应急救援联演联训,加强海上搜救信息共享与合作。

双方愿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政策沟通合作,促进联合制作、节目互播、技术研发应用等合作,推动产业共同发展。

双方同意加强媒体、智库、出版、社科、档案、文艺等领域交流合作。

双方将在加强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开展合作,为两国青少年自我成才、创业、创新、创意和其他成长型活动提供机遇,加强两国青年直接交往,拓展联合青年项目。

双方将继续开展志愿服务、创业、产业创新和创意、少儿团体等领域的双边活动,在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和二十国集团框架内多边青年平台上相互协调,进一步深化协作。

双方重申致力于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阵营对抗,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小圈子。

俄方指出,中方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对加强国际社会团结、合力应对共同挑战具有积极意义。中方积极评价俄方为推动构建公正的多极化国际关系所作建设性不懈努力。

双方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呼吁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发展环境,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行为,反对“筑墙设垒”、“脱钩断链”,反对单边制裁和极限施压。

俄方高度评价全球发展倡议,将继续参与“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工作。双方将继续推动国际社会聚焦发展问题,增加发展投入,共同推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取得积极成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双方对国际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深表关切,认为各国人民命运与共,任何国家都不应以他国安全为代价实现自身安全。双方呼吁国际社会本着共商共建原则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切实巩固全球战略稳定和维护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用好军控、裁军和防扩散等国际机制。为此,双方重申有必要综合施策,与时俱进完善国际安全架构,赋予其更强韧性。该架构的核心支柱之一应是商定并恪守在当前历史阶段和平共处的原则和规定,将国与国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降至最低。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维护世界和平稳定负有特殊责任,更应最大限度避免冲突。

双方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致力于推动国际社会建立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反恐统一战线,反对将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问题政治化、采取“双重标准”,谴责打着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旗号以及利用恐怖和极端组织干涉别国内政、实现地缘政治目的的行径。应对“北溪”管线爆炸事件进行客观、公正、专业的调查。

双方决心继续在地区和全球安全事务中密切协作,包括共同落实全球安全倡议,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协调立场,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贡献力量。

双方为应对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维护两国和世界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双多边合作。双方支持两国深化疫情信息交流,���强在世界卫生组织等平台协调配合,共同反对病毒溯源政治化图谋。

双方将继续密切协作,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所在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和影响。双方将同其他成员国一道完善上海合作组织现阶段工作,有效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深化亚欧地区经贸、人文领域多边互利合作。

俄方高度赞赏中方成功主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双方愿同金砖国家其他成员共同努力,落实历次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共识,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积极推动金砖国家和新开发银行扩员相关讨论,积极开展“金砖+”合作和金砖外围对话,维护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双方将加强在中俄印、中俄蒙以及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等平台的协作。中俄将就深化同东盟合作加强协调,继续推动巩固东盟在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

双方认为,应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为政府间人文交流普遍性平台的作用,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该平台上相互尊重的专业对话,促进成员国高效沟通,达成共识,增进团结。双方鼓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同上海合作组织基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谅解备忘录》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合作。

双方致力于加强在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机制下相互协调,推动二十国集团应对国际经济金融突出挑战,完善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更好反映世界经济格局,提升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双方支持非洲联盟加入二十国集团。

双方将加强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协调配合,推动全面平衡落实布特拉加亚愿景,推动2040年建成开放、活力、强韧、和平的亚太共同体。

双方将就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打击包括非法单边贸易限制在内的贸易保护主义加强协作,就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等世界贸易组织议程加强对话,特别是推动在2024年前恢复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转,推动投资便利化、电子商务等联合倡议谈判成果落地,使世界贸易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坚决谴责将多边平台政治化,以及某些国家在多边平台议程中塞入无关问题、冲淡相关机制首要任务的企图。

双方强调《五个核武器国家领导人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的重要意义,重申“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双方呼吁联合声明所有签署国遵循该声明理念,切实降低核战争风险,避免核武器国家间爆发任何武装冲突。在核武器国家关系恶化背景下,减少战略风险的措施应有机地融入到缓和紧张局势、构建更具建设性的关系以及最大程度化解安全领域矛盾的总体努力中。所有核武器国家都不应在境外部署核武器并应撤出在境外部署的核武器。

双方重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国际核裁军与核不扩散体系的基石。双方重申恪守条约义务,并将继续协作,致力于维护和加强条约,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双方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建立“三边安全伙伴关系”(AUKUS)及相关核动力潜艇合作计划对区域战略稳定产生的后果和风险表示严重关切。双方强烈敦促AUKUS成员国严格履行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义务,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

双方对日本计划今年向海洋排放福岛核电站事故放射性污染水表示严重关切,强调日本必须与周边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及有关国际机构展开透明充分协商。双方敦促日本以科学、透明、安全的方式妥善处置放射性污染水,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利益攸关国家的长期监督,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和各国民众健康权益。

双方重申早日恢复完整、有效执行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和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的重要性,呼吁有关各方作出政治决断,推动全面协议恢复履约谈判取得积极成果。

双方重申《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应得到充分遵守和不断加强,并使其制度化,达成包含有效核查机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双方对美国在其境内外严重威胁别国并损害有关地区安全的生物军事活动表示严重关切,要求美国就此作出澄清,不得开展一切违反《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生物活动,不再阻挠建立公约框架内履约核查机制。

双方致力于实现无化武世界的目标,对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政治化深表关切。双方敦促美国作为唯一未完成化武销毁的缔约国加快库存化武销毁,敦促日本尽快完成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销毁。

中俄对美国加快全球反导体系建设并在世界各地部署反导系统、强化失能性高精度非核武器战略打击能力、推进在亚太和欧洲地区部署陆基中程和中短程导弹并向其盟友提供表示关切,敦促美国停止为维持自身单方面军事优势而破坏国际和地区安全和全球战略稳定。

中俄反对个别国家企图将外空演变成军事对抗疆域的行为,反对利用外空实现军事优势和采取军事行动。双方主张在中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基础上,尽快启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文书谈判,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外空武器化及防止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提供根本和可靠的保障。双方赞同在全球范围内推行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的国际倡议/政治承诺,以巩固国际和平,确保平等和不可分割的普遍安全,提升各国出于和平目的外空研究和利用活动的可预见性和可持续性。

双方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治理问题,愿就人工智能问题加强交流与合作。

双方反对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军事化,反对限制正常信息通信和技术发展与合作,支持在确保各国互联网治理主权和安全的前提下打造多边公平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双方欢迎联合国2021-2025年信息和通信技术使用安全问题和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作为联合国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唯一进程开展工作。双方认为,应制定信息网络空间新的、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准则,特别是普遍性国际法律文书。中方《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和俄方关于国际信息安全公约的概念文件将为相关准则制定作出重要贡献。双方支持联合国特设委员会制定打击以犯罪为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全面国际公约。

双方为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合作,建设和运行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系统,自愿实施气候项目,就减缓和适应全球变暖等议题在国家和地区间开展经验交流,作出重要贡献。

双方重申恪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原则和规定,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双方强调,加速来自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对强化减缓行动、处理资金获取方式不平等的问题至关重要。双方反对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由设置贸易壁垒和将气候议题政治化。

双方高度赞赏中方主持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成果,希望该成果为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作出积极贡献。双方坚定推动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共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

双方认为,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必须得到遵守,国际法必须得到尊重。俄方积极评价中方在乌克兰问题上的客观公正立场。双方反对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为谋求军事、政治和其他优势而损害别国的合理安全利益。俄方重申致力于尽快重启和谈,中方对此表示赞赏。俄方欢迎中方愿为通过政治外交途径解决乌克兰危机发挥积极作用,欢迎《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中国立场》文件中阐述的建设性主张。双方指出,解决乌克兰危机必须尊重各国合理安全关切并防止形成阵营对抗,拱火浇油。双方强调,负责任的对话是稳步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为此,国际社会应支持相关建设性努力。双方呼吁各方停止一切促使局势紧张、战事延宕的举动,避免危机进一步恶化甚至失控。双方反对任何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

双方敦促北约恪守作为区域性、防御性组织的承诺,呼吁北约尊重他国主权、安全、利益及文明多样性、历史文化多样性,客观公正看待他国和平发展。双方对北约持续加强同亚太国家军事安全联系、破坏地区和平稳定表示严重关切。双方反对在亚太地区拼凑封闭排他的集团架构,制造集团政治和阵营对抗。双方指出,美国抱守冷战思维,推行“印太战略”,对本地区和平稳定造成消极影响。中俄致力于构建平等、开放、包容,不针对第三国的亚太地区安全体系,以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

双方认为,维护东北亚地区和平稳定符合相关各方利益。双方反对域外军事力量破坏地区和平稳定,呼吁有关国家摒弃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偏见,保持克制,不采取危害地区安全的行动。

双方对朝鲜半岛局势表示关切,敦促有关各方保持冷静克制,努力推动局势缓和,美方应以实际行动回应朝方正当合理关切,为重启对话创造条件。双方始终坚持主张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包括实现半岛无核化,共同倡导推动建立半岛和平与安全机制,认为制裁施压不可取也行不通,对话协商才是解决半岛问题的唯一出路。双方将继续紧密沟通协作,按照“双轨并进”思路和分阶段、同步走原则,不断推动半岛问题政治解决进程。双方呼吁有关各方积极呼应中俄劝和促谈共同努力,并在这一进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双方主张维护中东地区和平稳定,支持地区国家加强战略自主,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热点问题,反对干涉地区国家内部事务。双方欢迎沙特和伊朗通过对话实现关系正常化,支持在“两国方案”基础上全面、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支持叙利亚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推动由叙人主导、叙人所有的一揽子政治解决进程。主张维护利比亚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推动由利人主导、利人所有的一揽子政治解决进程。双方将就各自提出的海湾地区安全倡议加强沟通对接,携手构筑海湾地区集体安全架构。

双方认为,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为地区安全作出积极贡献,中国同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方面具有合作潜力。

双方愿加强合作,支持中亚国家维护本国主权,保障国家发展,反对外部势力推行“颜色革命”、干涉地区事务。

双方将就非洲事务加强沟通协作,维护非洲国际合作良好健康氛围,支持非洲国家自主解决非洲问题的努力,为非洲大陆和平发展事业作出贡献。中俄将继续就拉美事务进行磋商,加强沟通对话,重视发展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双边关系,继续促进该地区稳定繁荣。

双方主张北极应继续成为和平、稳定和建设性合作之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俄罗斯联邦总统
习近平 弗·弗·普京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于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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