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拿破仑一世
拿破仑一世属于维基百科人物主题的基礎條目。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標準評為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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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用户曾撰写此条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题,或可解答内容查证与参考来源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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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
编辑为什么不能重定向?--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5:36 2004年9月6日 (UTC)
- 您要重定向到哪兒呢? --Lorenzarius 05:44 2004年9月6日 (UTC)
- 呵呵,當然不行了,因為拿破仑本身不是一個重定向頁而有其頁面歷史。您可以先刪除拿破仑,然後重定向這頁面。或乾脆把這頁的內容替代為#REDIRECT [[拿破仑]]。兩種做法都是會破壞了其中一頁的頁面歷史了,但是拿破仑應是原文,而拿破崙是后來繁簡轉換得出的,所以我建議使用第二種方法。 --Lorenzarius 06:01 2004年9月6日 (UTC)
- 下午在上學,所以遲來了,對不起。
- Lorenzarius 兄我想你你誤會了。 Shizhao 兄現在是不讓我加入繁體字的版本,我想問他為什麼。
- 而且我也不是完全一字不改的。有很多排句、修辭我都改了。中段有幾句我更是重寫了的。
- Patrickov 11:34 2004年9月6日 (UTC)
波拿巴家族在科西嘉岛是身份较高的贵族,否则他是不可能获得国王的资助到法国本土上学的
作为法国皇帝和国家元首,文章中对于拿破仑的政绩方面缺少更多地论述--百無一用是書生 (☎) 07:04 2005年3月1日 (UTC)
仑vs崙
编辑21:19 2006年6月18日有个用户User:Fbi429把很多很多简体的"仑"字改成了繁体的"崙"字。--travel 19:22 2006年6月22日 (UTC)
埃及
编辑拿破仑不是抛弃了其在埃及被英军围困的士兵而回国争权么?
移動
编辑拿破仑一世
编辑提案一,本條目移動到拿破仑一世。
(讨论):拿破仑·波拿巴 → 拿破仑一世,理由很简单,他是法国皇帝,就算在他身前也极少用全名拿破仑·波拿巴,看过他的传记就知道,称帝前惯用姓氏“波拿巴”,称帝后则用“拿破仑一世”的称号,而且这样也与其子拿破仑二世和其侄拿破仑三世统一命名了。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条目原作者使用的是“拿破仑一世”(见[1]),而“拿破仑·波拿巴”只是重定向(见[2]),不知道为什么被篡改了,也没有人管一管!请根据“先到先得原则”[3][4],移动到创始人最初的条目名称,并且合并编辑历史。——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1日 (一) 01:47 (UTC)
- (-)反对,這個名稱已經很著名,比一世、二世更常用。—Mokaw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05:46 (UTC)
- 要说常用,拿破仑是最常用的,况且“拿破仑·波拿巴��还是有歧义的,比如拿破仑二世全名“拿破仑·弗朗索瓦·约瑟夫·夏尔·波拿巴”、拿破仑三世全名“路易·夏尔·拿破仑·波拿巴”、拿破仑大哥约瑟夫·波拿巴全名“约瑟夫-拿破仑·波拿巴”等等,拿破仑一世则无任何歧义。——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5月30日 (六) 06:05 (UTC)
- 而且我已经说过了,拿破仑在称帝前自称“波拿巴”,很少用教名,称帝后称“拿破仑一世”,而“拿破仑·波拿巴”的全名是极少用的,不符合名从主人原则。——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5月30日 (六) 06:07 (UTC)
- (-)反对移動到拿破崙一世。理由:拿破崙才是最常見用法。
- 参考其他语言条目,(+)贊成移动到拿破仑一世。剪切粘贴移动已修复—Ben.MQ 2009年5月31日 (日) 04:17 (UTC)
- (:)回應: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其他語言的翻譯版本,應以中文環境常用為宜。
- (:)回應:“拿破仑一世”也是常用名称,“拿破仑”说到底是一个西方常用的教名,只是拿破仑一世最为有名,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拿破仑就是指一世,这类似克娄巴特拉在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克娄巴特拉七世(埃及艳后)。况且我们百科全书需要参照百科全书的条目命名,我查《辞海》和《中国大百科全书》等都以“拿破仑一世”命名,很说明问题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1日 (一) 15:14 (UTC)
- (:)回應: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其他語言的翻譯版本,應以中文環境常用為宜。
- 参考其他语言条目,(+)贊成移动到拿破仑一世。剪切粘贴移动已修复—Ben.MQ 2009年5月31日 (日) 04:17 (UTC)
- (!)意見:引用这里的很多例子,全部是移动到原来创始者使用的名称,比如亚历山大港、丰田等,也是在包括原创者在内的所有人没有发现和异议的情况下被移动的,而且保持了很长时间,结果被发现了,照样移回原来的名称。——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1日 (一) 01:58 (UTC)
- (!)意見:虽然编辑历史被合并了,但是我仍然能够找出证据,看英文版的跨语种链接[5]可以看出来一直到2004年早些时候,中文一直是用的拿破仑一世,是之后移动到拿破仑再移动到现在的拿破仑·波拿巴,而这些移动原作者并不知情,因为他在2003年就停止关注这一条目了,这样足以证明了根据“先到先得原则”的拿破仑一世才应该作为条目正名。希望管理员严格按照方针原则办事。——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1日 (一) 02:35 (UTC)
- (!)意見:我找到这个,上面明确说了:例如,“拿破仑”应该使用全称“拿破仑一世”。然而,“拿破仑”这个页面却更适合用来重定向至“拿破仑一世”,这可是我们的指导方针哦。第二个:“对该条目历来参与者的尊重 —— 未经讨论贸然改变一个条目的名称是不恰当的行为。”再说了,“先到先得”是历来条目命名的原则,可以搜索一下([6]),哪个条目的移动不遵守这一原则的?如果不尊重甚至加以反对,那维基等于失去了一块基石,请管理员明鉴。——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0:37 (UTC)
- 喂,太混了吧,你提供的「先到先得是历来条目命名的原则」之搜索證據,只是在維基條目內容的搜尋結果,跟維基百科的編輯工作一點關係也沒有。--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日 (二) 03:37 (UTC)
- 当然有关系,就是想让你知道历来都是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办事的,就算不是方针,也是共识,这次也不应该例外,推翻“先到先得”,则以往的很多移动都要重头来过。——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3:42 (UTC)
- 唉,你所提供的連結,只說明在很多條目本文裡,描述了客觀世界常有先到先得原則,譬如先上公車的人先有座位,這些都不是維基百科的編輯慣例啊。--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日 (二) 03:53 (UTC)
- 看看那些以“wikipedia”开头的选项就知道。在此问题上我不愿和你过多纠缠,管理员会向你说明白的,因为他们以前都是照“先到先得”原则办事的。——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3:55 (UTC)
- 我就跟你说道理好了,“先到先得”绝对是大家的共识,否则很多条目的正确名称都可以有好几个,大家都移动到自己认为对的那个,还有完没完了?所以要有“先到先得”来规范。要讲道理嘛。——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3:59 (UTC)
- 1.先到先得絕非適用全部狀況。
- 2.其次,先到先得是輔助性質的慣例,「最常用」則是方針。慣例的效力不及方針。--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日 (二) 04:10 (UTC)
- 确实“先到先得”不适用于全部状况,但适用于把拿破仑·波拿巴移回拿破仑一世这一情况,而且你不能否认“拿破仑一世”也是常用名之一。至于是否移动到“拿破仑”则另当别论,别把两件事混在一起。——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4:14 (UTC)
- 若是社群毫無疑問的共識,就會被列為方針。至於先到先得此一習慣,在方針裡只適用於各地漢語差異,除此之外爭議甚多。今年二月才通過之維基百科:投票/命名爭議的臨時解決辦法,在討論過程中招致許多異議,即便通過,也附帶了很多前提和但書,可見先到先得絕非社群的廣泛共識,而只是臨時性不得已的應急辦法。拿破仑·波拿巴移回拿破仑一世一案,尚未符合該臨時解決辦法的充分條件,請仔細查照。(但我仍不反對管理員依據其他適切方針修復六年前的技術錯誤)--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3日 (三) 09:23 (UTC)
- 非也,我已经强调多少遍了,“先到先得”乃是长久以来包括管理员在内的维基人命名条目的惯例,不是你在这里说说就能不算数的。而且如果不是我无法移动的话,这个条目也会发生编辑战的。——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4日 (四) 02:02 (UTC)
- “先到先得”是否為慣例也不是你在這裡說說就能算數的。倘若“先到先得”真的是維基社群普遍的共識與習慣,二月份發動討論與投票做甚麼?通過一份帶有許多前提和但書的維基百科:投票/命名爭議的臨時解決辦法做甚麼?就正因為“先到先得”充滿爭議,所以才有這討論、投票與決議。--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5日 (五) 17:34 (UTC)
- 不承认“先到先得”等于推翻以前众多条目移动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你应该清楚。——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6日 (六) 00:16 (UTC)
- 您言重了,維基百科上不把正式方針當一回事的編輯行為可多了,也沒聽說甚麼了不起的後果。何況我只是不承認把一個充滿爭議,且不是普遍被認同的「習慣」上綱上線地擴大解釋範圍。難道說不承認這麼一個您所謂的共識與習慣,管理員就會立刻動手把眾多條目的移動給取消嗎?那您也太看得起咱倆在這裡爭論的影響力了。我的想法很簡單,按方針來辦事。不按方針解決問題,造成的混亂後果要遠比不承認先到先得嚴重太多。--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6日 (六) 03:25 (UTC)
- 不说其他,拿破仑一世也是符合方针的命名,外加符合“先到先得”,拿破仑与之相比没有绝对优势。况且这里没有将两者比较的意思,只是在讨论拿破仑·波拿巴移动到拿破仑一世是否合适,至于移动到拿破仑是否合适则另当别论,可以在下面讨论,这里只讨论拿破仑一世。——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6日 (六) 07:02 (UTC)
- 您言重了,維基百科上不把正式方針當一回事的編輯行為可多了,也沒聽說甚麼了不起的後果。何況我只是不承認把一個充滿爭議,且不是普遍被認同的「習慣」上綱上線地擴大解釋範圍。難道說不承認這麼一個您所謂的共識與習慣,管理員就會立刻動手把眾多條目的移動給取消嗎?那您也太看得起咱倆在這裡爭論的影響力了。我的想法很簡單,按方針來辦事。不按方針解決問題,造成的混亂後果要遠比不承認先到先得嚴重太多。--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6日 (六) 03:25 (UTC)
- 不承认“先到先得”等于推翻以前众多条目移动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你应该清楚。——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6日 (六) 00:16 (UTC)
- “先到先得”是否為慣例也不是你在這裡說說就能算數的。倘若“先到先得”真的是維基社群普遍的共識與習慣,二月份發動討論與投票做甚麼?通過一份帶有許多前提和但書的維基百科:投票/命名爭議的臨時解決辦法做甚麼?就正因為“先到先得”充滿爭議,所以才有這討論、投票與決議。--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5日 (五) 17:34 (UTC)
- 非也,我已经强调多少遍了,“先到先得”乃是长久以来包括管理员在内的维基人命名条目的惯例,不是你在这里说说就能不算数的。而且如果不是我无法移动的话,这个条目也会发生编辑战的。——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4日 (四) 02:02 (UTC)
- 若是社群毫無疑問的共識,就會被列為方針。至於先到先得此一習慣,在方針裡只適用於各地漢語差異,除此之外爭議甚多。今年二月才通過之維基百科:投票/命名爭議的臨時解決辦法,在討論過程中招致許多異議,即便通過,也附帶了很多前提和但書,可見先到先得絕非社群的廣泛共識,而只是臨時性不得已的應急辦法。拿破仑·波拿巴移回拿破仑一世一案,尚未符合該臨時解決辦法的充分條件,請仔細查照。(但我仍不反對管理員依據其他適切方針修復六年前的技術錯誤)--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3日 (三) 09:23 (UTC)
- 确实“先到先得”不适用于全部状况,但适用于把拿破仑·波拿巴移回拿破仑一世这一情况,而且你不能否认“拿破仑一世”也是常用名之一。至于是否移动到“拿破仑”则另当别论,别把两件事混在一起。——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4:14 (UTC)
- 唉,你所提供的連結,只說明在很多條目本文裡,描述了客觀世界常有先到先得原則,譬如先上公車的人先有座位,這些都不是維基百科的編輯慣例啊。--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日 (二) 03:53 (UTC)
- 当然有关系,就是想让你知道历来都是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办事的,就算不是方针,也是共识,这次也不应该例外,推翻“先到先得”,则以往的很多移动都要重头来过。——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3:42 (UTC)
- 喂,太混了吧,你提供的「先到先得是历来条目命名的原则」之搜索證據,只是在維基條目內容的搜尋結果,跟維基百科的編輯工作一點關係也沒有。--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日 (二) 03:37 (UTC)
(-)反对,现在的名称足够清晰,且依照常理(也较正式)。—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04:21 (UTC)
拿破崙
编辑提案二,本條目移動到拿破崙。
- 提議,應移動到拿破崙,最常用名稱。--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0日 (六) 06:25 (UTC)
- ( ✓ )同意移動到拿破崙,現在拿破崙也是重定向,根本沒有歧義,使用繁體比較合適。—Mokaw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07:19 (UTC)
- (-)反对移动到拿破仑,有歧义。——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5月30日 (六) 06:37 (UTC)
- (:)回應,就算拿破崙有歧異,也是主歧異。中文裡「拿破崙」大部分都是指一世,讀者也不會誤會。茲舉一例,吳圳義所著《法國史》(三民書局,2001)係台灣之大學歷史系用書,書中就逕稱「拿破崙」,即便在敘述他稱帝后的章節,也都繼續以「拿破崙」稱之。--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0日 (六) 08:57 (UTC)
- 还不如维持现状呢,只用教名不加姓氏不符合条目命名惯例。我还能找出一大堆资料证明“拿破仑一世”的准确性和常用性。——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5月30日 (六) 15:30 (UTC)
- 此外,根据编辑历史,最早的名称是拿破仑一世,拿破仑·波拿巴是重定向,不知道为什么被移动了,也没有人管,还有人竟然反对!——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5月30日 (六) 15:35 (UTC)
- (:)回應,呵呵,閣下說話不必這樣衝,別人反對就反對,甚麼叫「還有人竟然反對」。你當初提請移動時,可沒指出條目原始名稱是甚麼:[7]。後來才給加上:[8]。現在卻講得好像你一開始就指出來,而別人卻無視於此執意反對似地。
- 又及,「要说常用,拿破仑是最常用的」這話可是你自己說的,就在上面提案一的第二點。--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0日 (六) 16:28 (UTC)
- (:)回應,就算拿破崙有歧異,也是主歧異。中文裡「拿破崙」大部分都是指一世,讀者也不會誤會。茲舉一例,吳圳義所著《法國史》(三民書局,2001)係台灣之大學歷史系用書,書中就逕稱「拿破崙」,即便在敘述他稱帝后的章節,也都繼續以「拿破崙」稱之。--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0日 (六) 08:57 (UTC)
- (!)意見,遍查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其中並無蘇州宇文宙武所說「只用教名不加姓氏不符合条目命名惯例」一條。根據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外國人名一節,只規定「一般使用最常用且不和其他人混淆的中文譯名」。根據之前的討論,蘇州宇文宙武和本人都同意「拿破崙」是最常用名稱,所以現在唯一的癥結只在於有無和其他人的中文譯名混淆。關於這點,我認為既然「拿破崙」最為常用,可見也並無混淆。本條目自然以移動到「拿破崙」為宜。--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0日 (六) 16:42 (UTC)
- (:)回應:不用这么麻烦了,基于尊重原作者原则,我已经手工粘贴移动。——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5月31日 (日) 01:40 (UTC)
(:)回應:請問所謂「尊重原作者原則」是出自哪一條方針?該移動發生在2003年,當時無人提出異議,此又非繁簡破壞,應視為合理移動。否則,只要是未經討論的移動,據你的「尊重原作者原則」任何人都可以用手工剪貼方式移動內容了。
用手工黏貼方式移動條目喪失編輯歷史,是維基百科所不允許的,閣下在維基是老經驗了,怎可明知故犯。--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1日 (日) 02:22 (UTC)
- 当时没有异议不代表正确,只是大家没发现而已。尊重原作者原则在这里。当时的手工粘贴方式能算是“合理移动”?现已在移动请求中提交合并历史,请君少安毋躁。我今天没多少空,明天再参加讨论。——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5月31日 (日) 02:31 (UTC)
- 當時的剪貼移動是個錯誤,但這不代表閣下的剪貼移動就是正確的。提請合併編及歷史才是正道,應該稍安勿躁是閣下哩。--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1日 (日) 02:39 (UTC)
- 你所謂尊重作者原則,引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命名衝突一節:「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適法性根本有問題,差太多了啦。--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1日 (日) 02:42 (UTC)
- 我此举乃是拨乱反正,就算错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当初没人发现呢,所以说管理员应该做得更好。命名常规的“时间优先原则”就是说在命名无误的情况下尊重原创者命名,这是惯例了,命名方针说: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为常用名称时,应当使用该名称。拿破仑一世符合名从主人原则,而且常用,更加符合时间优先原则,所以当初的手工粘贴移动是错误的。——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5月31日 (日) 02:48 (UTC)
- 你所謂尊重作者原則,引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命名衝突一節:「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適法性根本有問題,差太多了啦。--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1日 (日) 02:42 (UTC)
- 參見其他漢語維基的名稱,證明華人間習慣使用拿破崙,況且中文裡面「一世」一般省略,二世、三世才列出。—Mokaw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04:31 (UTC)
- 一、錯誤的編輯,不該以錯誤的手段修正之。
- 二、2003年的移動,以剪貼方式進行,這是個技術上的錯誤。
- 三、然而2003年的移動,當時並未有人提出異議,包括條目原創者在內。以移動的結果而論,事實上得到當時編輯者們的默認。
- 四、後續六年中,有許多編輯者在2003年移動後(拿破仑·波拿巴)的基礎上進行了大約三百次編輯,早已遠遠超過在拿破仑一世之名下的編輯次數。期間也無人對此條目名稱提出異議。
- 五、蘇州宇文宙武說剪貼移動之舉是撥亂反正,事實上只是以破壞性的方式,修正六年以前的一個技術性錯誤,而抹煞了這期間編輯者們的貢獻。
- 六、請大家回到討論上,就維基的編輯方針,獲得進一步的共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1日 (日) 16:43 (UTC)
「名從主人」原則是有限制性的,而非任何狀況都適用。請詳閱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名從主人一節。適合使用「名從主人」原則第四點:「人物,如果其個人發表的作品,或其認可的中文官方資料中出現有他本人的中文姓名或譯名的,以該中文姓名或譯名來命名。」本條目的狀況並不適用這一點。
又,在不符合名從主人適用條件下,當然更不適用「命名衝突」一節中的「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为常用名称时,应当使用该名称。」
再次引述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之「外國人名」一節規定:「一般使用最常用且不和其他人混淆的中文譯名。」拿破崙在中文裡為最常用(目前為止三位參與本討論的編輯也都同意這一點),故應以拿破崙為本條目名稱。--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31日 (日) 17:01 (UTC)
- OK,我手工复制粘贴,是我不对,我承认错了,也不会再这样做了,但当时就对了?
- 当时是技术上的错误,就可以原谅了?
- 包括原创者在内未有人提出异议?谁说的?怎么不看看编辑历史再说?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拿破仑一世的编辑历史被删除了,是谁干的好事?
- 此后是因为没人发现,不代表是正确的。
- 拿破仑是最常用,但是容易混淆,还有拿破仑二世、拿破仑三世等等都叫拿破仑,为什么不用毫无歧义的拿破仑一世?要说最常用名,爱因斯坦、薛定谔、俾斯麦、伽利略、但丁、开普勒、瓦格纳、玻利瓦尔、曼德拉、普京等等,都是用全名,怎么不用最常用名?我可以举出一大堆例子。——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1日 (一) 00:05 (UTC)
- 查编辑历史,拿破仑一世创始人在完成一部分编辑后��不再参与编辑,之后便有人用所谓“技术性错误”移动到拿破仑·波拿巴,说明是在创始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移动,怎能说是得到了“默认”?——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1日 (一) 02:05 (UTC)
- 當時是技術上錯了,但後來的人不會是對條目名稱都視而不見、「沒發覺」。原創者雖然不再編輯本條目,但依然在中文維基百科活動,說他知情或不知情也許都太武斷,唯一確認的是他不再關注此條目,或者關注此條目但沒有異議。
- 請詳閱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時間優先原則僅限於條目名稱有「各地漢語差異」時才發生作用,拿破崙與拿破崙一世並非各地漢語差異,因此不適用時間優先原則。更何況時間優先原則目前尚非正式方針。此外並無所謂條目名稱須尊重原創者的規定。
- 關於這個條目應該以甚麼名稱呈現,此刻編輯們有不同的想法,也正試圖討論出新的共識,應回歸討論。
- 您所舉出爱因斯坦、薛定谔、俾斯麦、伽利略等例子,使用全名是普遍作法,但並非方針之規定,無拘束力。我個人的意見,既然中文維基百科命名方針規定外國人名應採最常用者,這些條目自然都應以常用之爱因斯坦、薛定谔、俾斯麦、伽利略命名為妥。
- 一個容易混淆的名字,不會成為最常用的名詞。拿破崙一名在中文裡指稱的就是拿破仑·波拿巴這個人,並無混淆。且看本條目底下引用的兩本書都稱「拿破崙傳」,若會混淆,則書名必定寫成「拿破崙一世傳」。可見並不混淆。--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1日 (一) 09:16 (UTC)
- 既然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创始人和当事人谁也不可能出来说话了,那么讨论他们显然没有意义,我想说,这种情况下,所谓对于当初的“技术性错误”大家“没有异议”、“默认”的说法也同样站不住脚,不如公平公正一点,照方针原则移动到原创者的拿破仑一世,再讨论要不要再行移动到其他名称,岂不是更好?
- “时间优先原则”不只适用于“各地差异”,而且我现在说的是有明文规定的“先到先得原则”,在Wikipedia:投票/命名争议的临时解决办法中早就经投票通过了,即是“命名有争议且可选名称均符合命名方针,经过长时间讨论仍不能达成共识,则使用条目最初使用名称(但该名称符合命名方针),亦即将条目名称恢复为争议发生或移动战之前的状况,在更好的解决方式产生之前,作为该条目的名称”。显然符合现在的情况。这也就是维基一直以来奉行的“条目名称须尊重原创者的规定”,否则照您说的不必尊重原创者的话,那么遇到类似情况,谁都可以不必尊重原创者、不加讨论进行移动了,岂不乱套了?
- 用最常用名还是全名的问题,确实是个问题,不过现在基本上都倾向于用符合方针的常用全名,在没有硬性规定的情况下确实可以作为案例来证明全名的正确性,比如最近发生的薛定谔的移动就是一个例子。
- 所以,我建议,按照方针原则公平公正办事,先修复当初的“技术性错误”,把拿破仑·波拿巴移回拿破仑一世,再讨论要不要再移动到拿破仑或者其他,这样可好?
- 以上意见,天已晚,明天继续讨论。——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1日 (一) 15:05 (UTC)
- 您老又漏看了Wikipedia:投票/命名争议的临时解决办法的但書哪:「①被判斷是發生了移動戰;②這個移動戰是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③命名方針目前不能通過解釋、調解、討論達成共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1日 (一) 15:27 (UTC)
- 呵呵,就算这个不适用,也别想推翻已经成为惯例的“先到先得”,我找到这个,上面明确说了:例如,“拿破仑”应该使用全称“拿破仑一世”。然而,“拿破仑”这个页面却更适合用来重定向至“拿破仑一世”。这可是我们的指导方针哦,不过当然不是正式方针,未必人人都得遵守,所以可以再讨论。第二个,上面明确写了:“对该条目历来参与者的尊重 —— 未经讨论贸然改变一个条目的名称是不恰当的行为。”当然只是指引,也不一定都得遵守,可以继续讨论,但是根据“先到先得”原则,应该首先恢复“拿破仑一世”,其余移动再讨论。——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0:27 (UTC)
- 您老又漏看了Wikipedia:投票/命名争议的临时解决办法的但書哪:「①被判斷是發生了移動戰;②這個移動戰是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③命名方針目前不能通過解釋、調解、討論達成共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1日 (一) 15:27 (UTC)
- 唉,你怎麼老愛講只適用於有各地漢語差異的先到先得原則?你要是這麼喜歡先到先得,那屋大維也不用提請移動到奧古斯都了。
- 你喜歡舉例,我也可以舉出一大堆未經討論就貿然進行的移動,這當然不恰當,但實務上未經討論的移動並沒有都被移回原稱。
- 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內容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舉的例子也是從英文版直翻過來,英文維基對人物的命名慣例不同,自不可照單全收。
- 2003年9月的移動(移動發生在此時而非2004年初),採用了錯誤的技術手段,但將近六年來,每一個進入本條目的讀者,看到的標題都是拿破仑·波拿巴。他們多數也許如你所說沒有發現該技術錯誤,但他們每一個人都看到拿破仑·波拿巴這個移動的結果,事實上也接受了這個結果。
- 不過如果管理員依據適切的方針,認為這樣的技術錯誤必須修復,那我也不再堅持。--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日 (二) 03:58 (UTC)
- 奥古斯都的问题另当别论,我们只谈拿破仑一世。当初之所以没人对所谓的“技术错误”提出异议,乃是因为无论拿破仑一世还是拿破仑·波拿巴都是可以接受的译名,所以没有人对条目名称提出异议,但不代表他们对违规操作的默认。“先到先得”原则不仅仅只适用于各地汉语差异,以前的多次移动请求都是照此原则完成的,上面我已经讲了道理了,听不听由你。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确实译自英文版,但已经作为中文wiki的指引方针了,大家当然应该遵守,而且从中看出,用全名是普遍的现象,所以无论“拿破仑一世”也好,“拿破仑·波拿巴”也好,都比“拿破仑”更适合作条目名称。——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4:08 (UTC)
- 既然你終於講了道理......如果管理員依據適切的方針,認為這樣的技術錯誤必須修復,那我也不反對。--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日 (二) 04:23 (UTC)
- 好,这样才是友好的讨论,如果以前的讨论我有什么话伤害了你,请你指出,我一定道歉。另外,我没有否认“最常用”原则,但是也有“使用全称”的方针原则:“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现在问题是两者发生冲突了,到底该怎么办呢?以往惯例是用全称的,更何况“拿破仑一世”也符合“先到先得”。我想,一个方针加上一个惯例应该大于另一个方针吧,当然只是个人看法,需要管理员裁定。——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4:29 (UTC)
- 顺带地,我再举些例子说明,爱因斯坦、薛定谔的例子其实不适用于拿破仑,因为拿破仑是教名,而其他两个是姓氏,适用的例子是但丁、伽利略、布兰妮、克娄巴特拉等等,这些人的教名或者第一个名字是最常用的名称,然而条目中也是用全名。——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4:35 (UTC)
- 使用全称方針:「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最常用當然大部分人都知道。又該方針尚有「該縮寫已經被公認為專有名詞」之規定,拿破崙當然符合。--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3日 (三) 09:14 (UTC)
- 你有个误解:拿破仑不是简称也不是缩写,乃是拿破仑一世的一部分,除非叫他“拿一世”、“N”(Napoleon的缩写,在法兰西帝国时期常用)等等才算是简称或缩写。“拿破仑”又有歧义,不止一个人叫拿破仑,所以不符合用全称原则中的“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用简称或缩写乃是在名称毫无歧义且大部分人知道的的情况下才使用的,比如美国、苏联等,因为世上只有一个美国和一个苏联。——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4日 (四) 01:58 (UTC)
- 既然不是簡稱也不是縮寫,就不適用全称方針。拿破崙不是「拿破崙一世」的一部分,在他稱帝前拿破崙一名就已存在,不是後來才拆分出來的。在中文裡拿破崙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稱呼,而且既然最為常用,表示社會大眾並不混淆。譬如《拿破崙傳》讀者不會以為是其他人的傳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4日 (四) 08:07 (UTC)
- 有一点您必须明确,拿破仑在称帝前基本上用姓氏“波拿巴”自称,称帝后用教名“拿破仑一世”,单独的“拿破仑”在他生前绝少使用,这在所有拿破仑相关的传记上都能找到,“拿破仑”是我们后人对他的俗称,绝不是严谨的名称。——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4日 (四) 16:11 (UTC)
- 1.明確的是,拿破崙並非簡稱亦非縮寫,更不是「拿破崙一世」的一部分,因此不適用全称方針。
- 2.何況,全稱方針的兩個例外條件,請仔細看清楚是「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中間是或者二字,表示只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就取得例外資格。拿破崙符合第二項之「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你不能以不符合「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為由加以排除。
- 3.你不能說人家的教名不嚴謹。
- 4.維基百科更不是用來正名的地方,如果某個人物或物品以俗稱最為人知,百科就應該以該俗稱維條目名。譬如搖頭丸一名,在學術上是極為不嚴謹的,是社會通用的俗稱,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才是該藥物嚴謹而科學的正式名稱,但百科全書以使用搖頭丸稱之較為適當。這也是命名方針為什麼採取「最常用原則」的精神所在。--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5日 (五) 17:47 (UTC)
- 補充,搖頭丸和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已拆分為兩個條目,現在已不再適合用做例子。我再舉一例,同樣是人物,孫中山的主條目名稱用的就是俗稱。孫文字載之,號逸仙,譜名德明,幼名帝象,不曾以孫中山自稱,此乃後世之俗稱,要說不嚴謹那可真不嚴謹到家,但維基百科仍以孫中山為條目名,這正是「常用原則」方針的體現。比較起來,拿破崙好歹是他的正式名稱之一,比孫中山更加嚴謹,用為條目名稱自無不妥。--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6日 (六) 03:13 (UTC)
- 孙中山乃中国人,与拿破仑一世不可相提并论,何况与孙中山相同的例子很少,不符合普遍命名规律。只说一点就足矣,拿破仑不符合“常用名”原则,因为有歧义,与原则上所写“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称冲突”相抵触。教名“拿破仑”是严谨的,但称用它称拿破仑一世一个人则不严谨。——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6日 (六) 07:12 (UTC)
- 有一点您必须明确,拿破仑在称帝前基本上用姓氏“波拿巴”自称,称帝后用教名“拿破仑一世”,单独的“拿破仑”在他生前绝少使用,这在所有拿破仑相关的传记上都能找到,“拿破仑”是我们后人对他的俗称,绝不是严谨的名称。——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4日 (四) 16:11 (UTC)
- 既然不是簡稱也不是縮寫,就不適用全称方針。拿破崙不是「拿破崙一世」的一部分,在他稱帝前拿破崙一名就已存在,不是後來才拆分出來的。在中文裡拿破崙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稱呼,而且既然最為常用,表示社會大眾並不混淆。譬如《拿破崙傳》讀者不會以為是其他人的傳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4日 (四) 08:07 (UTC)
- 你有个误解:拿破仑不是简称也不是缩写,乃是拿破仑一世的一部分,除非叫他“拿一世”、“N”(Napoleon的缩写,在法兰西帝国时期常用)等等才算是简称或缩写。“拿破仑”又有歧义,不止一个人叫拿破仑,所以不符合用全称原则中的“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用简称或缩写乃是在名称毫无歧义且大部分人知道的的情况下才使用的,比如美国、苏联等,因为世上只有一个美国和一个苏联。——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4日 (四) 01:58 (UTC)
- 使用全称方針:「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最常用當然大部分人都知道。又該方針尚有「該縮寫已經被公認為專有名詞」之規定,拿破崙當然符合。--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3日 (三) 09:14 (UTC)
- 顺带地,我再举些例子说明,爱因斯坦、薛定谔的例子其实不适用于拿破仑,因为拿破仑是教名,而其他两个是姓氏,适用的例子是但丁、伽利略、布兰妮、克娄巴特拉等等,这些人的教名或者第一个名字是最常用的名称,然而条目中也是用全名。——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4:35 (UTC)
- 好,这样才是友好的讨论,如果以前的讨论我有什么话伤害了你,请你指出,我一定道歉。另外,我没有否认“最常用”原则,但是也有“使用全称”的方针原则:“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现在问题是两者发生冲突了,到底该怎么办呢?以往惯例是用全称的,更何况“拿破仑一世”也符合“先到先得”。我想,一个方针加上一个惯例应该大于另一个方针吧,当然只是个人看法,需要管理员裁定。——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4:29 (UTC)
- 既然你終於講了道理......如果管理員依據適切的方針,認為這樣的技術錯誤必須修復,那我也不反對。--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2日 (二) 04:23 (UTC)
- 奥古斯都的问题另当别论,我们只谈拿破仑一世。当初之所以没人对所谓的“技术错误”提出异议,乃是因为无论拿破仑一世还是拿破仑·波拿巴都是可以接受的译名,所以没有人对条目名称提出异议,但不代表他们对违规操作的默认。“先到先得”原则不仅仅只适用于各地汉语差异,以前的多次移动请求都是照此原则完成的,上面我已经讲了道理了,听不听由你。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确实译自英文版,但已经作为中文wiki的指引方针了,大家当然应该遵守,而且从中看出,用全名是普遍的现象,所以无论“拿破仑一世”也好,“拿破仑·波拿巴”也好,都比“拿破仑”更适合作条目名称。——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4:08 (UTC)
- (+)支持移動至拿破崙,中文世界的歷史學絕大部分用「拿破崙」,不會產生歧義。—恭喜曼聯勇奪歐聯亞軍!*hose"neru。Talk to me 2009年6月1日 (一) 08:09 (UTC)
- (:)回應:要是移动到繁体字的“拿破崙”,我强烈反对,无论条目创始人的名称还是现在的名称都是简体字,凭什么移动到繁体字?!——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日 (二) 00:37 (UTC)
- (+)支持移动至简体拿破仑,称拿破仑·波拿巴为拿破仑已经没有任何歧义。但这个问题应当在确定移动后再讨论--Wuyefeibao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1:54 (UTC)
(-)反对,现在的名称足够清晰,且依照常理(也较正式)。—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04:21 (UTC)
- (:)回應,不是清晰不清晰的问题,再说如果有人提及拿破仑三字,谁会曲解成其他的人物?是否正式的问题须依照命名原则判断,而非感觉。--午夜飞豹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04:46 (UTC)
共識確認
编辑目前共識傾向使用拿破仑,如無其他意見,將移動至拿破仑。—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6日 (六) 13:17 (UTC)
- 管理员同志,上面有两位倾向使用“拿破仑一世”,而倾向使用“拿破仑”的也不过四位,何来共识?况且“拿破仑一世”乃是原创者命名,被人无理粘贴移动至今,理应修复这一技术性错误,连倾向使用“拿破仑”的提出者对修复也没意见,您怎可放弃一向坚持的“先到先得”原则,厚此薄彼?至少应该先修复当初的错误移动,再研究到底该移动到哪里吧。 -58.210.132.86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14:12 (UTC)
- 就統計上來說,已經是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的共識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7日 (日) 03:02 (UTC)
- 管理员同志,刚好三分之二能算绝对多数的共识?这不是投票,才几个人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啊?就凭六个人的意见就能决定这一重要条目的命名?而且您也说过:“我并不是只看(+)赞成与(-)反对来计算。”([9])鉴于双方分歧很大,而且相关命名方针也有不明确的地方,我明天将要提请互助客栈讨论表决,请暂缓移动。——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7日 (日) 13:19 (UTC)
- 很明顯的,我一直都不是只有看(+)贊成與(-)反对來計算.「剛好」三分之二不算是多數的共識嗎?此外,因為這不是投票,本來也就沒有最低人數的要求;甚至是只要在合適的地方提出後,經過一段時間沒有人反對,也是一種共識。在維基百科中,應該避免太過於執著......-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7日 (日) 13:44 (UTC)
- 这不是执著的问题。现在是方针有冲突,两方相持不下,不能算达成共识。我会尽快提请互助客栈表决,等我一天可否?——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7日 (日) 13:58 (UTC)
- 我們當然可以晚點再移動。在維基百科中,兩方僵持不下的狀況向來都是屢見不顯的......。—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7日 (日) 14:07 (UTC)
- 这不是执著的问题。现在是方针有冲突,两方相持不下,不能算达成共识。我会尽快提请互助客栈表决,等我一天可否?——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7日 (日) 13:58 (UTC)
- 很明顯的,我一直都不是只有看(+)贊成與(-)反对來計算.「剛好」三分之二不算是多數的共識嗎?此外,因為這不是投票,本來也就沒有最低人數的要求;甚至是只要在合適的地方提出後,經過一段時間沒有人反對,也是一種共識。在維基百科中,應該避免太過於執著......-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7日 (日) 13:44 (UTC)
- 管理员同志,刚好三分之二能算绝对多数的共识?这不是投票,才几个人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啊?就凭六个人的意见就能决定这一重要条目的命名?而且您也说过:“我并不是只看(+)赞成与(-)反对来计算。”([9])鉴于双方分歧很大,而且相关命名方针也有不明确的地方,我明天将要提请互助客栈讨论表决,请暂缓移动。——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7日 (日) 13:19 (UTC)
- 就統計上來說,已經是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的共識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7日 (日) 03:02 (UTC)
- 如还有分歧不如进行投票吧,上面争论这么久基本也没有人能说服对方。--午夜飞豹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16:40 (UTC)
目前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7月#拿破仑一世vs拿破仑重新發起討論,有興趣者請前往發表意見。-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8日 (一) 07:16 (UTC)
- 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7月#拿破仑一世vs拿破仑之討論,仍無共識,暫先維持最先使用之名稱拿破仑·波拿巴;但仍歡迎大家繼續在此尋求共識。-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6日 (一) 02:51 (UTC)
- 最先使用的名称是拿破仑一世,不是拿破仑·波拿巴!!!——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9月25日 (五) 02:38 (UTC)
- 完成,没有其他意见,执行移动--Advisory 2009年10月30日 (五) 09:54 (UTC)
關於參考
编辑雖然本人對他認識不算太深,但從這數本參考書中,根本毫不足道,個人認為在參考書目加上註釋,例如拿破崙做過什麼事也應加上一次,這才可以將條目推上更高水平。--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3月11日 (四) 09:05 (UTC)
- 同意,参考书目确实太少。--午夜飞豹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14:59 (UTC)
拿破仑与中国
编辑我记得拿破仑与中国的那一段已经有很多人辟谣了,睡狮论是当初国人用以增强民族荣誉感而虚构,貌似可以追溯到袁世凯之子身上。而维基上面的链接表示内容来源于中国经济网和凤凰网……这个可信度着实太低,搜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资料,中国这部分还是不可信,建议删除。—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atan12w(對話|貢獻)於2012年10月17日 (三) 00:31 (UTC)加入。
- 还是有人上当。。。[1]
七海酱的话,刚刚也被骗了一下--Zyksnowy(留言) 2017年11月18日 (六) 16:36 (UTC)
参考資料
- ^ 拿破仑真的说过中国是睡狮吗?为什么那么说?他和天朝打过交道? - 知乎. www.zhihu.com. [2017-11-18] (中文).
未命名
编辑拿破仑·波拿巴为什么不战死?是怕死吗?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3.92.20.110(對話|貢獻)於2014年6月26日 (四) 19:03 (UTC)加入。
請考慮將跟怪物彈珠有關的內容自本條目移除
编辑由於與主題的相關性不高,且疑似有廣告嫌疑,因此請考慮將之移除,謝謝。
本人打算重寫本條目
编辑此條目將會是原創條目,其引用都將會來自本人搜集並參考的書籍。其他外文維基雖然品質不錯,但仍有缺點。希望能在這段時間不受到干擾--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02 (UTC)
- 虽然我知道新增写的篇幅为阁下原创,但如果可行的话希望您能将红链替换为绿链,这样子读者不至于找不到更详细之介绍。--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 2023年10月31日 (二) 13:34 (UTC)
- 好的,等會兒處理--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1月1日 (三) 13:54 (UTC)
- 对现在已完成的内容提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 1.征俄失败后拿破仑组建的新大军团缺少骑兵的情况是否要提一下
- 2.拿破仑拒绝梅特涅的和平条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对列强如何看待自己皇位的合法性没有把握
- 3.百日王朝时期各位将军对拿皇复辟的态度是否要提一下,而且由于缺少贝尔蒂埃导致的参谋系统混乱也是法军失败的重要原因--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 2023年11月27日 (一) 13:12 (UTC)
- 1.缺少騎兵的部分我在第六次反法同盟戰爭的開頭就有提過,在休戰期間也有提過拿破崙是因為缺少騎兵停戰的
- 2.可以給的資料嗎,我看羅伯茨、塔爾列都沒有提,羅斯有講到他提到他跟瑪麗路易斯結婚的原因,但也不是說他拒絕和平的原因是對合法性沒保握
- 3.將軍可以講一下,不過貝爾蒂埃是意外死亡的,認為他是因為討厭拿破崙而自殺的沒啥根據--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1月27日 (一) 14:18 (UTC)
- 麦克林恩的拿破仑传第一卷第八章有提到,“你们的君主生下来就占有王位,即使战败二十次仍可回到都城,我却不行,因为我是士兵出生的暴发户。”,虽然说拿破仑传可信度不高,但也的确可以看出拿皇对自己的皇位来源不自信。
- 我知道贝尔蒂埃是意外摔死的,但的确有数名将领如马尔蒙等在拿破仑归来时保持了中立,如果有更好的情报和参谋工作或许皇帝不致兵败滑铁卢--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 2023年11月27日 (一) 15:10 (UTC)
- 半島戰爭一章應該只需要提到一點點背景,主要提及拿破崙在1808年的介入吧--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2月07日 (一) 01:27 (UTC)
- 好的,刚开始稿子没打好,马上修改下篇幅--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 2023年12月7日 (四) 13:30 (UTC)
- @Yankees from Canada:說句不太好聽的話,我可能之後會把你的編輯洗掉--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2月7日 (四) 14:01 (UTC)
- 所以其實可以不用編緝--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2月7日 (四) 14:02 (UTC)
- 本来就没有什么编辑可以被永久保留,洗掉我的编辑是您的事情,我现在只是在给条目做补充,仅此而已--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 2023年12月7日 (四) 14:12 (UTC)
- 所以其實可以不用編緝--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2月7日 (四) 14:02 (UTC)
- @Yankees from Canada:說句不太好聽的話,我可能之後會把你的編輯洗掉--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2月7日 (四) 14:01 (UTC)
- 好的,刚开始稿子没打好,马上修改下篇幅--Yankees from Canada(留言) 2023年12月7日 (四) 13:30 (UTC)
- 好的,等會兒處理--Waylon1104(留言) 2023年11月1日 (三) 13: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