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繼芳(1528年—1592年),字克肖,號岱宇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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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山東鄉試舉人,隆慶四年(1570年)授桐城縣知縣,萬曆元年(1573年)調青浦縣知縣,十三年(1585年)升延安府知府,十七年(1589年)升陝西按察司副使,十九年(1591年)寧夏巡撫党馨因拖欠糧餉、冬衣,催逼軍兵上交屯田賦稅,被寧夏軍士怨恨,二十年(1592年)寧夏副將哱拜有反叛跡象,石繼芳請增兵設防,尚未齊備,哱拜已反,党馨與石繼芳被殺[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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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石瑛;曾祖石銘;祖父石存仁;父石琚。兄石繼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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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馮琦《陝西按察司副使石公繼芳墓誌銘》
  1.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1021:石繼芳,字克肖,號岱宇,山東益都人。嘉靖三十四年舉人,知桐城縣,峻潔忠厚,桐民肖像祀之。陞知延安府,會寧夏副將哱拜有叛萌,繼芳請增牙兵以備之,事未集而難作,遂以身殉,年六十五。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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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周芸
明朝桐城縣知縣
1570年-1572年
繼任:
李尚默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呂調音
明朝青浦縣知縣
1573年—萬曆年間
繼任:
熊汝器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