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護法 (基本法)
在香港政壇,四大護法是中國內地四位法學家肖蔚雲、邵天任、許崇德、吳建璠之合稱[1][2][3][4],上述四人皆已作古。夏勇有時亦被視為四大護法之一。
四大護法因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釋法問題多次為中央人民政府發言而得名。如2004年各界爭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的時候,肖蔚雲曾表示香港任何形式的公投都違反《基本法》。對於至今數次的人大釋法事件,四大護法都有公開發言。[5][6]
參考
编辑- ^ 許崇德: 為護法仍奮當年勇. 中國評論通訊社. 2007-06-26 [2012-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中文).
- ^ 蕭蔚雲病逝享年八十一. 東方���報. 2005-01-23 [2012-05-23].[永久失效連結]
- ^ 童之問. 《基本法》“大护法”邵天任. 网易新闻. 2012年9月 [2012-05-23].[永久失效連結]
- ^ 為「港產四大護法」畫像. 鏡報. 2004-08, (325) [2012-05-23].[永久失效連結]
- ^ 「朕即法律」在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紀元》2005/04/04
- ^ 中共「四大護法」之一蕭蔚雲澳門病逝. 大紀元. 2005-01-24 [2012-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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