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名詞
專有名詞(粵拼:zyun1 jau5 ming4 ci4;英文:proper noun),簡稱專名[1]:3644,又叫固有名詞[2](日式中文),係名詞嘅一種,指隻名詞係指緊一件特定嘅物體,例如「歐洲」(指緊一笪地方)、「阿莊」(指緊一個人)或者「微軟」(指緊一間企業)都係固有名詞。
標點符號
編輯現代中文有專名號及書名號,一共兩種用於專有名詞嘅標點符號;後者會用嚟標示文藝作品等嘅名,其他嘅就只可能會用前者標示。佢哋嘅用法,以下列兩類為主。
傳統式
編輯當取此風格,文字橫排時,底綫式專名號及底綫式書名號皆會用到,每逢遇到專有名詞彼此連接,佢哋嘅底綫都要稍為分開;文字直排時,啲綫會劃喺啲字嘅左邊。由於佢同好多電子系統唔相容,現時已經式微,不過仍然會用於部分繁(/正)體字教科書及加咗其他現代標點符號嘅古文,基礎教育亦會將此傳授予學生。
流行式
編輯取此風格時,無論文字係橫排定係直排,都唔用專名號,只用前後括號式書名號。現時佢喺所有中文地區都好流行,無論文字係以電子檔案定係印刷品形式出現,原因之一係電子系統擅長處理佢哋;同樣嘅幾個符號,按大陸及台灣標準,用法分別頗大。香港及澳門都主要用繁(/正)體字,政府揀咗大陸嗰套標點風格而民間就鍾意跟台灣。
攷
編輯- ↑ 教育部重編國講辭典編輯委員會編 (1981)。《重編國語辭典》。第4卷 (第2版)。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 ↑ 〈固有名詞及人稱代名詞之中日對譯研究 -以吳明益≪天橋上的魔術師≫為例-__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ndltd.ncl.edu.tw。喺2022-10-12搵到。